• 13

鄉親們!!一起聲援那位無辜的沒有破窗的波利士大人吧


天使的誘惑 wrote:


大大我問你幾個問...(恕刪)


我來回答吧
鎖匠開鎖~<--鎖匠錢誰出?納稅人嗎? →愛狗人士出,那麼愛狗出個開鎖錢不為過吧。
灑水<--礦泉水還是消防栓?→愛狗人士自己找水灑,那麼愛狗找個水去灑應該不為過吧。
移車<--在無違規情況下他人財產你有權私自處份嗎?→愛狗人士去移吧,那麼愛狗應該不怕處分吧。
樹<--安全島的還是人行道的?不夠遮怎辦?→愛狗人士疊個人牆遮吧,那麼愛狗應該會想盡辦法疊起來吧。

愛狗人士們加油
警察基本上是保護人的
不是動物保護協會

這就是愛狗人士的的不真誠
你真的愛狗的話自己敲
還告警察瀆職

敲的話現在那條狗也不會死
說什麼"愛護生命"

再把打電話的也告一告好啦
因為他不真誠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1

只會叫警察破
愛狗廢柴是怎樣?
耖俗辣喔!
廢柴就是廢柴,只會打嘴砲罵警察
這麼愛說你不會先破在叫警察或其他人作證
阿不是說緊急避難
為了緊急避難,活老百姓破窗救狗也很合理啊
耖俗辣娘砲不敢破窗,想推給警察就說一聲
廢柴!

愛狗是一回事

愛到把牠當人看,可能是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我只知道狗死在車內



以後是不是要裝 感應警報器 就之前娃娃車悶死小朋友事件


同樓上說的 愛到把牠當人看,可能是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wells130974 wrote:
到底是人要告警察還是...(恕刪)

因為財產被當作人
神經病...
如果真的這麼珍惜寵物的生命還會把狗丟在車裡?!

那飼主簡直零分!
atalas wrote:
鄉親們相信你有看到剛...(恕刪)


警察有公權力在身
有動物保護法
何以不破窗???

若說侵權
那請問若有小孩在內,請問警察依照哪一條法律可以破窗???
別亂放大絕,我沒把人比做狗...
我只是好奇,哪一條法律,有明確說明 "嬰兒被關在車上快熱死了,可以破窗???"
真誠的希望..那些有空控告警察的人, 有空發揮嘴巴愛護動物愛心的人
多花點時間, 到各縣市的動物收容所, 幫皮膚滿瘡的貓狗清潔衛生,
幫無法自己進食的貓狗餵食, 幫大小便失禁的貓狗清理屁屁,
遠比去控告警察, 來的有愛心的表現!(動物收容所有太多貓狗要您來救哦!!)
現在給您這個不落人後的機會來展現破窗的精神...做給大家看哦!
一直在懷疑..我的貓其實是....NARUTO
huang123 wrote:
警察有公權力在身有動...(恕刪)

我國刑法 第 24 條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在法律上人屬自然人

狗是動產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