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mobil01 wrote:和病患告知病情和病歷...(恕刪) 把修電腦這段例子全用英文寫出如何?客戶懂不懂電腦是一回事,用一些幾近耍嘴皮的方式來唬弄別人才是問題還是需要極端到用「有力的點」來說明其實買賣電腦應當用全英文?
discoby wrote:醫生寫他們的專業術語...(恕刪) 恩...病歷是要錢的不管全台灣哪間都要病患有知的權利歸權利可是需付專業諮詢費用台灣醫藥分業之後,"和醫生聊聊天"and"藥費",在健保上一直都是分開算錢的另外,這是一般病歷部分達到能當證明文件的病歷更貴不是一份文件就是一樣的錢要知道同樣是一份死亡證明就有一千~十萬的價差了...
中文化...等台灣跟大陸或日本一樣,外文名詞全有中央政府發表的統一譯名再說吧光是Stevens-Johnson Syndrome 我就能查到至少三種不同的中文寫法...啊不過就差那個字有多少? 那你跟我說天花跟麻花有差多少?
cckm wrote:基本上病歷記載的這些...(恕刪) 即使是推用"醫療用台語"推的最大力的學校畢業的高材生我還是一直都患有"把中文話病例翻成台語有困難與部分名詞翻不出來症候群"有沒有可以跟我提一下"染色體異常"和"腦性麻痺"."腦外傷"這幾句要怎麼翻成台語@@?我記得台灣有一個大老解釋給病人聽的時候翻譯成"種壞"和"頭腦壞去"."頭殼壞去"結果被告害我只能先講"先天身體有所不良"但是還是跟原意差一點請各位大德針對這名詞的翻法賜教,感謝!!
醫生慣用就好,我們這些外行人不必插手吧?況且有醫療糾紛時,當時的病歷表也查的出來吧?(老實說自己看不看的懂不是重點,重點應該是醫生自己或是接手的醫生看不看的懂)即使開了中文病歷,還是得問醫生意思不是嗎...中文化是趨勢,畢竟我們有自己的文化 語言,但不要只是為了做而做,學名、藥名 統一名稱,並教授規格化的病歷表寫法,再做也不遲,寧缺勿濫!
elite0907 wrote:其實關於中文譯名~...(恕刪) 大家把平常記載的病例想的太簡單了除了一般診斷,症狀,藥名還可以翻譯成中文使病患了解但是 一些特殊的檢查,徵象都是醫生在記載病歷參考的重點例如Babinski's sign; Murphy's sign..就算是把他翻成中文那又如何?例如呼吸加護病房裡紀錄呼吸器設定的調整PEEP(吐氣末端陽壓?)用多少,tidal volume, FiO2..等翻譯成中文病人就看的懂也了解其中的意義嘛??就算是外國人看到自己本國用英文寫的病歷也是像天書一樣看不懂其中涵義吧實在是沒有必要無線上綱醫療糾紛會發生和病歷寫中文英文沒有太大關係我是支持中英夾雜但反對全面中文化...給病人知道解釋的用中文..醫生互相討論的用英文
就是要人都能看懂就是了深專業的東西如果有辦法簡單"翻譯"成中文標準也不必這麼多層次了每種語言都有各自其他語言不能直翻的部份,每個文化也都有個別的理解範圍,好膚淺的提議。有一天病歷要送到國外,被漢化的病歷加上不同文化意涵的理解偏移,再翻譯回國外能看懂的病歷一定很精彩,或是從國外送回台灣,習慣看中文的相關醫療人士不同的認知又是一門羅生,病歷怎麼都是醫師在看,醫師學習的時候已經很習慣用一樣觀念的理解,翻成其他語言不是增加社會成本嗎。而且病歷大多簡單扼要,就算能夠逐字逐句準確的翻譯成別的語言,不是醫師照樣不明究理,實在很敷淺的看法,是要給看得懂中文的人來幫你看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