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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織田待刮 wrote:
知道了吧?L!世界還...(恕刪)


支持+1..
警察加油+1
執勤中遇到拒絕臨檢且故意衝撞者可以開槍+1
議員道歉+1
許姓少年家屬把錢還警察+1

波麗士大人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危急自己性命還不能開槍,說不過去..
臨檢不停又衝撞波麗士大人擺明心裡有鬼,憑什麼出來喊國賠..
道義上的三萬不應該再支付
一個小警察才領多少錢?? 人家不用養家嗎??
對方家長怎麼又鴨嘴扁扁了, 不敢道歉了...

那議員就好比是劇裡的鄭永祿...
不過電視劇情的進度已經進要到趙玉修了~

這種鄭永祿~強烈不支持!!
邱姓員警都已經受傷了,
如果不是自己搞的傷,
那就是被這群"不正园仔"衝撞的嘛!!

既然員警執勤中遇到攔檢不停,衝撞員警的緊急狀況,
除了開槍制伏,
還有更得當的處置方式嗎??

車上四名少年同聲表示,
員警並無任何攔阻或對空鳴槍,
駕駛也未對員警衝撞,
阿是他們四個說了就算哦!!
不用調現場或警車上的錄影帶求證嗎??

我知道北縣的員警人力吃緊,
所以大部分希望息事寧人,
但這個案子傷害到的是員警的執勤權利,
警界應該要有人出來聲援才對啊!!!

遇到是非不分的地方派系民代
當然主管會退讓三分,
但現在的民氣可用,
主管應該要利用現在如此的時機,
幫你平時拼死拼活的基層員警伸冤平反,

警察的名聲已經敗壞很久了,
難得有警員正當執勤,
既然是正當執勤,
就不應該接受懲罰!!
再如此龜縮,
那少年的媽媽要求國賠,
還真的好像有道理勒!!
我是覺得 要賠與否
倒是不用先賠
要等到法院判決確定
中間該警員 倒是可以去探視
不過以對方家屬那種嘴臉
去也只是被洗臉而已

另外開車會跑給警察追的
無非就是有案在身的
或是酒駕
再來就是車上有槍毒的

徐姓嫌犯 都已經被抓了 還一副不甩的樣子
一條生命阿 這種人應該與世永久隔絕
就是槍決



法務部長趕緊簽死刑執行令吧


支持+1

用槍過當~~

對方可是不理會臨檢,衝撞臨檢站~

如果這事發生在米國,我想那二位早就被擊斃了~

試問對方衝撞臨檢站,波麗士大人會知道對方的年紀、意圖呢?

再說了,對方要逃,左躲右閃的,波麗士大人又不是個個都是國家射擊隊~

我想波麗士大人不是要射那國中生的,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就發生了~

這樣還能請民代,黑的都說成白的...

還有人權這個問題,我一直覺得很難理解~

對於一個不尊重別人人權的人,卻要別人尊重他的人權...

更何況那兩個小混混還想要勒索~

台灣是個有死刑,卻不會判人死刑的矛盾國家...

為了保障自己的最終權益,

警察大人應該都練一下爆頭技術,

省的賠一輩子,賠一次就好了

跟砂石車條例沒什麼兩樣,

撞到了還要來回輾...= =

免的賠一輩子,賠一次就好...。
警察遇到衝撞

有人身安全之虞

還不能開槍制止


乾脆就讓他過


還得要躹躬說...路上小心..一路順風


還是要學好萊塢動作片?凌空飛起.踩過他安全帽.轉身將他拉下.還不能讓他受傷?
可惜板上記者對著新聞沒興趣!

趕快報出來吧!趕快去找這位偉大的立委跟警察道歉~對方家長出來道歉並撤銷告訴

不然警察哪有動力幹下去阿~

不是很懂耶
如果警員當下是在執行公權力,即便是有過當或不妥,後續賠償應該也是國家負擔。
因為當下他是代表政府公權力。為什麼要他自己賠,他頂多就是記過或是革職吧。

如果出事要個人負責,那產品發生客訴難不成也要設計工程師去賠嗎??
當時應該多開個兩槍,搞不好就不用給看護費了.
直接讓他領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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