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風而上 wrote:....他們可有認識道上的一些兄弟~~...(恕刪) 會說這種話的,保證是個俗啦!我朋友都嘛直接繞郎殺到店裡去了,還嗆聲咧!話說為了工讀生這沒幾百元的薪水,還繞兄弟?光請人喝涼水都不少了!他的父母,不只是俗啦而且兼頭殼派去!
御風而上 wrote:最近公司有位工讀生~...我想個位有打過工的應該知道~至少也要一星期前提出離職~當初他進公司也有簽同意書~他也知道~突然離職是不支付薪水的(恕刪) 我記得這個是不對的喔!不能不給薪水喔!頂多可以說表現不好不扣薪而已!
首先呢~貴公司任意減薪己經違法~他的工作態度如何不好?貴公司是否有標準的"工作守則"?並請員工閱讀簽名?沒的的話您是依據什麼來判斷他"工作態度不好"?依法~他做多少天你就必需付多少薪水~不論你多不爽~你還是要付,並且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去扣員工的薪資~就算是曠職,也只能"當日不支薪",也不能去扣他前面的薪資~如果不適用,可以直接開除他,但重點是前面的"工作守則"請開會明確的定立,如此你開除他的時候,要"有據"就不會被找麻煩,當然你的"員工守則"不能有條文與勞基法抵觸~對方父母已達到恐嚇的程度,可以搜證告他們了~錢還是要給~告不告就看你了~
你問我嘛?兩個做法!一個不會,一個就抓上班來的時間減半薪本人來領,家人不給(它代理拿還要寫書簽名麻煩,別給面子,教育一下)~不會對它說廢話!就病奄奄了!怕傳染給同事不好!人來冷落它一陣子,去忙內務或是招呼客人!別打壞心情~(它都可以不顧別人死活當然回敬一下!你說對吧~白目的小鬼!)黑道~想太多了!那個它請不起!那個要算錢的~小鬼來鬧警察賜候~就這樣!它要做的出來才會收尾~歡迎出招~別用嘴說~太慢了!病假去公司,少量天數用完~請整天也是扣到本薪的!小鬼就送去窩棉被就好!別出門了~請那摸多天!要不要改去醫院上班~那邊也缺臨時工吧!
雙方都有錯....這位工讀生工作態度不佳是另一回事 他要離職應該要合理時間內告知公司雖然於法 他也是可以隨時停止上班不交接 但是公司是可以扣除他預告期的薪資...而公司要請他走路 也同樣要給予預告期 至預告期結束那日的薪資 只要他有上班 都要給付...而雖然他工作態度不佳 期間要減他薪水 也要有所據 公司要有規章 且要經員工知曉且同意過...簡單得說...大家都太隨性了...雖然這件事 看起來工讀生的問題比較多 但是公司是當該成是一次經驗跟教訓...以後找人跟處理這種事要照規矩來...這樣對方找黑道白道綠道黃道來都一樣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