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wnc wrote:還好吧~~當初讀高職時一同學上課愛講話(漢草不錯)老師只叫他趴在講台旁邊地上而已類似伏地挺身(但不用上下)還沒下課他就受不了了 這久了超累,國中偷訂飲料被抓到過,幾個人被罰了做拱橋一個午休,每個回去全身都濕的
moshis wrote:轉貼某高職老師體罰學...(恕刪) 海陸 3000M跑完後軍歌唱太小聲跳回營區我是建議如果不高興,直接投訴教育局吧,不要啥都要爆料,記者又不是萬能很多時候是打著新聞自由的嗜血蒼蠅。
零分+1體罰不可取,但是被罰的人心態更不可取為這位老師感到不值得何必為了不受教的學生賭上自己的職業?大牛B wrote:看開一點~想到以後在外面跟我們競爭的人是這種咖小我就放心不少沒用不上進的人就去國外當臺勞吧...(恕刪) 也對~只要我好好教小孩,以後我的小孩跟這種咖小競爭,我就放心多了這種咖小本來就是拿來當墊背的
哇........大家好high阿!提示關節處:1. 詩歌比賽是學校強制參加2. 練習時間是禮拜日3. 學生遲到是因為參加學科考試學校強迫眾人參加與其專業課程毫無關聯之詩歌比賽,在道德上本來已完全站不住腳,違反道德上之妨礙人身自由之虞。再者,練習時間並非週一至週五之上課時間,而是在星期日練習,剝奪法定休息時間,在道德上亦是站不住腳。三者,學生遲到係其私人因素,當然自我承擔練習不夠、比賽結果不佳之後果,此無關道德之絕對對錯,係其個人選擇。並且歌唱練習並非必要專業課程之修習,為昧於校方自身因素狂妄創設之活動,本不具修習之必要性,何來逞罰之依據?很多人都喜歡在網路上對著一群不認識的人落井下石,藉由在網路上對著他人落井下石,來顯示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超勝於他人,進而滿足自身心理上之優越感與存在感;藉由在網路上對著他人落井下石、嘲諷,來宣洩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不滿和壓力,如果網路上評論他人之言論,是在追求真相、維護道德與正義、照顧弱勢者的權利,並言之有理,那的確能以德服人,尚且能使人信服。偏偏這些落井下石的言論卻是在無關道德之絕對對錯議題上,對著他人強制據其因自我偏好而創設之標準,並以此評斷他人個人價值、行為對錯、整體能力優劣之野蠻行徑。hmm?你們不喜歡我說的話?那就別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