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任何反法之事 我也會舉證報警 把罪犯繩之以法 絕不會在這嘴砲
但是關球迷啥事阿 到底是哪理不尊重你天母人阿?
就只是買票進去看比賽 被說成這樣 太扯了

住在那二三十年 又怎樣??!! 台灣瘋棒球絕對不只二三十年 你怎不先尊重
還是之後去天母看球只能像去圖書館一樣 安安靜靜的
dindinke wrote:
打假球 抓起來 從重...(恕刪)
e19990624 wrote:
你閉嘴啦
加油一定要用氣笛喔...(恕刪)
空白 '' wrote:
法律講求保障個人自由,
前提是''不妨礙他人自由''(大大小學應該有畢業,另外幾個我省略)
究竟是在家睡大頭覺有錯還是他們吵有錯?
而現在有規定球場10點後不得鳴氣笛,
我是不知道他們能不能接受。
另外 搬到天母吧(不吵不吵 環境優的) 期待你一年後還是如此答案,
加油!
Nemo8850 wrote:
台灣瘋棒球絕對不只二三十年 你怎不先尊重
果然還是很理直氣壯,環保署的罰單是開假的囉?於法無據?球迷瘋棒球=台灣瘋棒球?新聞看多了動不動就扣上台灣的大帽子?不想泛政治化,不要像某人動不動就自己戴上台灣的大帽子,好像真的代表所有的民意,回到原點,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界線,老話一句連法律都無法遵守,談什麼道德水準?不守法的人應該受到尊重嗎?..(恕刪)
JerritMK wrote:
當然大部分的球迷都知道自己是人啦! 是不是全部我就不知道了!
能跑到別人家附近舉牌說"天母人與狗不得進入"這種人我不知道他是不尊重還是不尊重自己的家教!
更可恥的就是當自己不對的時候,還可以理直氣壯衝出來說別人的錯! 這種人叫做尊重別人? 那台灣還真是個自由的國家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