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可不可以忍,真的忍不下去了,就採取法律手段要求回復名譽吧!否則這種芭樂的劇情,跟連續劇差不多,受委屈的一方,被另一方冷嘲熱諷.又還不了手!該搜證的搜一搜,打官司要這老師公開登報道歉!讓他在地方上抬不起頭來!以上言論不負責任,請自行參酌!
凱.喬.美 wrote:上禮拜五學校發生竊案...(恕刪) 小弟在念研究所時,在外面租房子,住我隔壁間的發生竊案(屋主是女孩,小偷進屋時,她人在屋內,事後她說她嚇傻了,忘了小偷面容),要死不死,我前一天做實驗天亮才回家,所以案發時(約中午)我人還再補眠,就被人叫起來,問我在做什麼(靠!看我睡眼惺忪,難道還以為我在看A片嗎?)之後,住隔壁女生,就認為小偷是我,還在住宿公佈欄亂寫,讓我真的很想告她。所以我非常了解被人冤的感覺,尤其當我又被一位外型不佳女生冤妄時更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