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個人的經驗(請律師):我是被撞:一定提告(刑事帶民事):儘快逼您和解!索賠一定要預估賠償金額的一倍左右:法官會依過失及當事人情況(降低賠償金),被砍三到七成正常!律師費:每案約3到5萬元,所以成本要算進去!以前車禍骨折加腦震盪休養半年投保薪資2萬八,自身過失責任3成:二審後對方判賠49萬!結論:現在我都儘量騎單車上班!(因為寧可被撞也不要撞人~~~賠不起~~~
w10065 wrote:遇到這種是真的很掃興...(恕刪) 如果是因為開車門害後面機車撞上怎麼看都是你老婆錯以前學校就是有學長被這種人害死的開車門撞到機車 人飛到馬路邊剛好被路過的大卡車賓果記得這次教訓吧 免得像上面的車主背了一條過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