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中 wrote:
恩...太屌了
要消費者解釋為啥會有破洞
所以廠商是沒有問題的
我想很多大大誤會了起訴理由
如果罐身確實有洞,
不管是版主弄破或廠商運輸製造過程弄破的
有東西跑進去一點也不稀奇
版主根本不用拿上網路來講螞蟻的事
(不管那一牌那一種飲料罐頭, 只要有破洞,螞蟻蟑螂甚至我們想不到的東西都可能跑進去)
只要在網路上說買到的易開罐有瑕疵破洞, 陳述這種事實
廠商很難證明不是在運輸銷售過程弄破的
他們根本不會也不敢告版主毀謗
版主立於不敗之地
但版主質疑是製作過程時,有食物掉進機器裡,螞蟻才繁殖(紅字引自新聞)
這是很嚴重的指控, 關係整個生產作業流程及公司商譽
難怪廠商要懸賞罐內找到一隻螞蟻一千萬元來證明自己清白
版主當然有義務提出證據證明開罐時罐頭是密封完好無缺的
否則就是無端壞人名節毀人商譽
現在
檢方根據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意見,認為汽水是酸性,螞蟻不可能存活,且汽水工廠品管嚴格,不可能只有一瓶空罐被汙染。檢方實驗後認定破洞是人為破壞,李無查證就上網發文,已對南亞食品公司的信用造成損害。(紅字引自新聞)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分析可以相信嗎?
汽水工廠品管嚴格,會產生污染的話都是整批污染,應該不可能只有一瓶空罐被汙染。
檢方的實驗可以相信嗎?
如果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和檢方的實驗這些都無法相信
對台灣這麼沒信心的話
還是趕快移民吧
很多恐龍法官事實上是媒體製造出來的,根本是烏龍一場
我們不要變成理盲的社會
一切靜待司法判決吧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看到司法有偏頗或不公的情形
版主也還無法提供給檢方破洞合理解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