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是覺得 和解只要它賠185元有點太便宜他了不會痛的懲罰,應該沒辦法讓他真心悔改當然有些人不論怎樣都不會怎樣都不會真心悔改,那就讓他痛一次狠得也好免得傷疤好了忘了痛浪費司法資源的人多的是,看看各種訟棍、困哈星。覺得原po作為值得敬佩
本身也是網拍賣家,其實用不用超商取貨付款是充滿無奈的,就拿奇摩這個平台好了,現在大多都要求你用他們的"輕鬆付"帳戶付款,也就是奇摩給你一個虛擬帳戶,讓你把錢儲在裡面去付款,但是用過的都知道非常難用,一個罵聲連連的功能,讓我們不得已必需提供更多付款的管道給買家,否則客源因此流失,這樣怎麼做生意?用網路或是實體ATM付款,一堆詐騙,不停宣導卻偏偏還是有買家上當,上當之後反過來怪賣家洩漏資料什麼的....網拍競爭激烈,並不如許多人想像中的輕鬆,法律可以用來規範許多事情,但是懂法律的也可以用來規避許多道德上的責任,今天買賣關係都是建立在雙方的誠信上,我相信買家會去取貨,所以先付了運費,可是最後買家卻沒去取貨,那我們損失的運費跟時間呢?對方確實造成了我金錢上的損失,但是卻常常求助無門,其實如果買家有打電話來告知不要商品了,或是道歉,這種情況為了以和為貴,我常常就算了認賠,但很多買家是選了超商取貨付款,到貨之後就人間蒸發,電話不接,留言也不回,有的接了口氣還很差,好像我們在討債一樣,奇摩也不願意把自己的系統完善一些,其實只要規定輕鬆付帳戶內有超過運費的金額才能使用超商取貨付款,這樣即使買家沒領貨,系統判定商品沒被領走,直接從輕鬆付帳戶扣除運費就好,這樣也不會有那麼多這類的糾紛,可惜他們不願意這樣做,有時候利潤幾十元的東西,損失一趟運費就是6.70元,遇到惡意搗亂的要賣家怎麼辦...?
小楊5311 wrote:您提的方式我也跟YA...(恕刪) 再度回顧這篇文章, 想法是:賣家利用提告使不取貨者付出額外代價為何會這麼說呢? 因為沒有實際判例能夠佐證刑事能夠成立.不取貨到底是不是刑事責任, 我認為是民事而已.所以能夠威嚇不取貨者, 就是跑法院的時間成本跟可能被判刑的恐懼.其實跟訴訟專家的作法有些類似... 個人是不太贊成您請人到賣場下標, 使人付出時間成本/感受到被判刑的恐懼, 來證明自己言論有理, 小弟也是不太認同的.
tcn1john wrote:再度回顧這篇文章, ...(恕刪) 在偵察庭是有提出判例的下標ok,依約取貨付款有這麼難嗎?賣家只是代墊60元運費,買家不依約取貨付款,是對還是錯?我要怎麼請買家來下標?不懂?下標,選擇運送方式都是買家用滑鼠點的,賣家只是提供平台讓消費者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交易方式,何來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