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說謊扯東扯西不知所云五年前的骨折還沒好,必須伸腿,伸腿跟翹二郎腿差很多好嗎自己做做看翹二郎腿的動作,骨骼肌肉是不正常拉伸的。真有舊傷應該是抬都抬不起來。另外打擾到人,需要對方體諒配合應該是委婉地提出說明,而非破口大罵。再者一下身體有傷,一下精神有問題,理由有夠多。罵人的時候倒是一點問題都沒有。就事論事,看老人被罵到一點反擊力都沒有,要說他先前能做出什麼羞辱人刺激人的話或動作對不起 難以置信要說服我請拿出證據來不然就是在狡辯
骨折癒合的時間參考數據(趾)指骨 3~5週掌骨腕骨 6週橈骨尺骨 10~12週肱骨 8~12週鎖骨 6~10 週椎骨 16週骨盆 6週股骨 10~18週脛骨 8~20週跟骨 12~16週上肢(成人) 2~3個月下肢(成人) 3~6個月5年還有後遺症到不適合站立5年=60個月=260週當初是粉碎性骨折嗎 說清楚講明白啦避重就輕只會模糊焦點
swatn1 wrote:我可沒有所謂老翁碎念...(恕刪) 你有老人沒碎碎念的證據?這整件事怎評價?mipec1987 wrote:你說話很好笑,我一點...(恕刪) 我當然中立. 事情只想挑輕鬆的一半來評價,這樣就說中立,那真是看到鬼.s55556 wrote:骨折癒合的時間參考數...(恕刪) 骨折癒合跟後遺症沒甚麼矛盾吧.有些痠痛,醫生也束手無策.
Mask W wrote:你有老人沒碎碎念的證據?這整件事怎評價?恕刪) 你沒有證據我沒有證據大家都沒有證據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過的事情還在拿出來辯 鬼打牆嗎?你要說有就該提出證明不然大家只討論有證據的部分 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