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仁8066 wrote:
網路說再多都是没用的...(恕刪)
被告還未定罪的情況下就只是嫌疑犯,其實也沒什麼好怕的
但證據充分的情況下,還敢亂砲人,這一點我真的非常的佩服



檢察官給被告上一課,這跟本就只是給法律知識不足的人一個觀念
你遇到的檢察官在未起訴前要求被告和告訴人和解可能是他的特色
因為被告的有不少人,和解可以省下不少麻煩




bym wrote:
被告還未定罪的情況下...(恕刪)
杏仁8066 wrote:
網路說再多都是没用的..因為各說各話..所以用非事實來討論跟本也没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