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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kore921 wrote:
先來回顧一下

先提到小孩嚕


既然回顧時提到我,那我就浮上來吸一口氣吧 ~
維大力跟樓主都沒回應其實沒啥意思,到底事實如何?那個鄉民知?肛大?
1月初有鄉民建議樓主可以電話訊問書記官案件進度→也沒下文
現況也只有 ~ ~ ~ 鄉民在鬥嘴鼓讓樓蓋高高吧 ~ ~ ~

請容我再潛下去 ~ ~ ~
Palpatine wrote:
看法院的效率囉!

可能法院也收了樓主的好處,所以遲遲沒有判決結果。

萬一樓主勝訴,也是法院收了樓主的好處的關係。

這是我小人之心,依照鳥兄的邏輯所判斷的結果~


從一開始追到現在...

說實在我更小人....>_<


只能先說個抱歉......

這件事我去維大力網站留言, 詢問案子的進度, 維大力同樣說還沒有結果......

但如果再繼續拖下去, 拖過過年, 沒有新的公文回覆...樓主或維大力若都對案子的進度不急的話....



我不免懷疑....這件案子還"存在"嗎?(其實這個想法很久了...原本只是一念之間, 隨著時間拉長....)

我對法律實際怎麼跑不是很清楚, 有哪些管道可以查詢也不知道...只是定期上去看結案公告....

不知道還有甚麼管道可以查詢的...



MD-dennis wrote:
維大力跟樓主都沒回應其實沒啥意思,到底事實如何?那個鄉民知?肛大?


這時候倒希望那個肛大出來一下了, 當初也是講一堆內幕很多的樣子, 後來也是沒下文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有人就是愛這樣酸,我這樣自稱不過是在配合他們,因為回應他們鳥阿禽阿什麼的

只是浪費口水,也離題了不是嗎


您既然自己願意"配合",也樂意以此為由不認為自己該有"男子漢"的勇於面對的擔當,那得怪誰?

不說什麼,我用同樣的標準檢舉成功的兩案例中,不是已經說明,01並未因您所說的"收受樓主好處"而僅刪除反方的發言文章"了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是要告訴你那篇

那樓有無違規大家心知肚明,看你怎樣去看待那幾句話,當然我當下就檢舉了,就我看來是違規的

但是我也發了一篇相同內容的主題,沒多久就被砍了,當然他那篇還好好的存活在那邊

有無夾帶私人恩怨又如何,一切照規局來,違規就砍,相同的東西留一半不砍,說實在我不服


1.您要表達的意思我一直都懂,無論您有無傳遞私訊給我。這棟樓大夥討論這麼久,多少可以理解對方的"立足點與心態"不是嗎?

2.您不服氣這樣的管理,卻依附在這樣的環境持續討論?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對你我也很尊重,我沒這麼想,因為那段話,kore921是我唯一黑掉他的網友

怎樣跟我吵都沒關係,適可而止,請他再回頭看看他當初講的那段

如果他堅持沒錯就沒錯,大家自由認證囉


感謝您的尊重,一來當事人已經說明,二來截至目前為止也未見網管將其發言認定違規,既然您說"大家自由認證(心證)",那網管這樣"認知"也沒啥問題不是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另外我知道這邊在討論南亞,只是針對【南亞食品該主題】文章被砍相關內容做回覆


好,那麼針對我檢舉成功的兩例,您為何一直不說出對於管理者公平與否的看法?還是您回報的就非得奏效?
為何我同樣也檢舉您的某篇沒有被刪除?我也要依照您的邏輯認定管理者收受您的好處,所以處理不公嗎?


kore921 wrote:
也沒攻擊我何須致歉

不過我真的好奇那句話還有別的解讀嗎??

真的會觸犯板規可以PM給我知道


有觸犯版規的話,畫面右上方會有紅字通知,並告知您引用哪一條款規章XD
Palpatine wrote:
有觸犯版規的話,畫面右上方會有紅字通知,並告知您引用哪一條款規章XD

誤會大了
我指的是你們認為那句話還有其他的解讀的解讀方式嗎??
就如同小鳥講的
那句話沒違規,而串聯起來是違規
我也弄不懂

維大力這件事已經從民國二位數拖到三位數了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應該建議當事人出來替眾人解答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老話一句,請當事人出來解答


還真的是老話一句,法院判決沒出來,該解釋的也早就解釋過了,還要解釋什麼?
還是只要您高興開心招喚一下,樓主就得乖乖聽話?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我哪裡有怪誰?我有說過了,這棟的重點不在於我是鳥或是禽,我有因此而生氣嗎?

你用同樣的標準檢舉兩案例,相對的我也用私信的案例跟6007F案例去做比較,結果是?


重點確實不在鳥禽,所以我至始至終一直把您當成網友討論。而您引他人無關之例,避開是否對於是否為男子漢般的勇於承擔的依歸,是哪一招?

也請您告訴我,您指稱01管理員收受樓主好處,所以僅針對反方意見處理,證據在哪?
您也一直未告知我,若您有天"違規"後讓警察開單,是否願意用同樣的邏輯告知警察,那個誰誰誰也違規啊!?
尚未處理,是哪一位告知您就是因為收受好處而不處理?
或者您也勇於告知並公開質疑警方,不抓其他違規就是收受他人好處?
您亦未回覆,是否認同不犯規就不會被回報的事實?
您亦未回覆,是否誰誰誰殺人放火,您亦願與之同行?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1.你們表達的意思難道我不懂?我很清楚你們的立足點,只是我用另一個角度去看

2.你會建議跆拳道退出國際比賽嗎?一樣的道理


我相信您知道這道理,很明顯這棟樓您所持意見與大家不同~所以才一直在討論啊!

再者,目前我國跆拳協會仍在上訴,您呢?
快爭取您的權益,繼續另外發文您要的正義吧!
繼續回報您認為不符規定的文章吧!

目前您就是兩大招:

1.要樓主踹共:
然後出來解釋說明了,還是要他三不五時踹共?法院不更新進度,得踹共什麼?

2.網管不公,只刪除反方的文章,定有收到樓主好處:
然後舉例說明網管不僅只刪反方的文章,而是違規的都刪除,您又要避開曾說網管收受樓主好處的證據在哪?樓主好歹有個有圖有真相,姑且不論您認定那圖是否為真,您說01網管有收受樓主好處,所以處理不公的證據在哪?


Palpatine wrote:
還真的是老話一句,法院判決沒出來,該解釋的也早就解釋過了,還要解釋什麼?
還是只要您高興開心招喚一下,樓主就得乖乖聽話?

喔!
那他躲著吧
Palpatine wrote:
重點確實不在鳥禽,所以我至始至終一直把您當成網友討論。而您引他人無關之例,避開是否對於是否為男子漢般的勇於承擔的依歸,是哪一招?
也請您告訴我,您指稱01管理員收受樓主好處,所以僅針對反方意見處理,證據在哪?
您也一直未告知我,若您有天讓警察開單違規,是否願意用同樣的邏輯告知警察,那個誰誰誰也違規啊!?
尚未處理,是哪一位告知您就是因為收受好處而不處理?

6799F我回答過了,被砍的我心甘情願,但是沒被砍的人我確信真有不公
你自己好像越講越激動
Palpatine wrote:
我相信您知道這道理,很明顯這棟樓您所持意見與大家不同~所以才一直在討論啊!
再者,目前我國跆拳協會仍在上訴,您呢?
快爭取您的權益,繼續另外發文您要的正義吧!
繼續回報您認為不符規定的文章吧!
目前您就是兩大招:
1.要樓主踹共:
然後出來解釋說明了,還是要他三不五時踹共?法院不更新進度,得踹共什麼?
2.網管不公,只刪除反方的文章,定有收到樓主好處:
然後舉例說明網管不僅只刪反方的文章,而是違規的都刪除,您又要避開曾說網管收受樓主好處的證據在哪?樓主好歹有個有圖有真相,姑且不論您認定那圖是否為真,您說01網管有收受樓主好處,所以處理不公的證據在哪?

跆拳協會是在做樣子還是在上訴這我不知道,可以確定的是結果不會有任何改變

1.為何要樓主出來面對,主題是他開的,面對其他網友的質疑,還有其他的疑點,為何不敢出來回答?
請你告訴我,我這要求很困難嗎?
2.不公證據我已經給你,相同的內容一個被砍一個沒有,剛好是正反兩方
另外請教你,我哪一句話有說網管有收到樓主好處?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話說!真的不太想回應你,感覺浪費我的時間,全部大概回你的文最沒意義(恕刪)


那試問
為何你還回呢?
亦或你的時間多可浪費都無關緊要

至於"沉淪"二字
當初是閣下先提出
為何不願針對此而繼續討論?
況且
此詞可用的地方多的很
是閣下並不會使用罷了

再則...
閣下覺得自己聰明
可能是我這帖看過第二個回覆挺好笑的

innovaig wrote:
那試問
為何你還回呢?
亦或你的時間多可浪費都無關緊要
至於"沉淪"二字
當初是閣下先提出
為何不願針對此而繼續討論?
況且
此詞可用的地方多的很
是閣下並不會使用罷了
再則...
閣下覺得自己聰明
可能是我這帖看過第二個回覆挺好笑的

我在6791F就問過你了,請你指教一下【沉淪】兩字

也不知道你是眼睛故障還是怎樣,是你在逃避我的問題,人家都請你指教指教了

你還在那邊打太極,都說浪費我時間了!切.....問了又不答,自己在鬼擋牆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我在6791F就問過你了,請你指教一下【沉淪】兩字

也不知道你是眼睛故障還是怎樣,是你在逃避我的問題,人家都請你指教指教了

你還在那邊打太極,都說浪費我時間了!切.....問了又不答,自己在鬼擋牆 (恕刪)


煩請見 6779F
已經跟閣下說過了

請自行 Google
且有注音 拼音 & 例句
可以讓你供參考 & 理解其多種用法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innovaig wrote:
煩請見 6779F已...(恕刪)

說了落落長結果?

還不是在打太極

又浪費我一分鐘時間

說真的啦!你去旁邊玩沙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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