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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跟蹤打傷搬家報警的真人真事

20220910 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2)

到20220910那日,出門明顯異常,平時一走出公屋大廈,即刻在大廈門口走來走去的一眾老翁不見了,除了一個。另加一兩個年輕男子走過。這其實是老翁+年輕男子組合的跟蹤模式。

這一日只出現一個藍衣老翁D,在U字形跟蹤。當時我一走出大廈,在對面有蓋行人通道上的一條柱後面,即刻轉出一個藍衣老翁,低著頭迎面而來。請留意這時間和地點把握到有幾準。牠必須知道我這一刻走出大廈,並且一早躲在柱後,才能做到”剛好"轉出,對吧?這種對他人實時位置的掌握,牠是怎麼知道的?牠有這種能力為什麼不用來制造財富‵為什麼還會住在有資產限制的公屋?請想想這兩個!

我一走出大廈,牠即刻從柱子後面轉出,符合跟蹤特徵:
從看不見的地方,譬如門裡/門外‵ 電梯裡/電梯外‵樓梯/街角轉彎處,忽然走出,奪取有限的注意力。







這日一出門的第一個異常,老翁從看不見的柱子後面忽然轉出,低著頭,迎面而來。留意牠的姿勢,面對鏡頭,牠低著頭。
第二個異常,其他老翁全部消失,只有牠一個出現。
第三個異常,牠在U字形跟蹤,這更證明了牠在跟蹤。你要明白這一個,首先你要知道慈康邨以及附近建築的地理位置,並且知道牠的行走方向去哪裡。如圖,地圖中淺灰色表示的就是有蓋行人通道,通道上不止一條柱,而是有很多條柱,留意柱子所在的方位,老翁轉出的那條柱,位於慈民邨專用垃圾房的對面,即牠是從慈安苑(居屋)或慈民邨民健樓(公屋)方向走來(將這方向簡稱為方向A),而不是從慈民邨的民泰樓或民裕樓方向走來(將這方向簡稱為方向B).因為若是從方向B走來,牠就在以下照片中的右邊柱子方向出現,而不是左邊柱子方向出現。對吧?牠在看不見的柱子後面忽然”剛好"轉出,這種行為本身已經很蠱惑,不論左邊右邊。到你看到牠的目的地,你就會明白牠在做什麼,你會很生氣。







如地圖,
(1)老翁從圖中的數字(1)的位置(一條柱的後面),在我走出大廈時,忽然轉出,低著頭迎面而來;
(2)然後穿過兩座公屋大廈之間約2米寛的空地,即地圖中的數字(2)的位置;
(3)然後牠竟然轉右去了圖中的數字(3)的位置,那是一條通往毓華街的幾十級的長樓梯。

問題是,這條長樓梯,是在方向A和老翁轉出的那條柱子之間,如地圖中紅色箭頭所示,牠的目的地若是要去長樓梯,早已去了,為什麼要繞遠路來到慈康邨的柱子後面,再繞一個圈回到早已走過的長樓梯?這種走法,如地圖中的深藍色線條所示,是U字形走法,是不正常的。所以牠繞遠路走過來‵從看不見的柱子後面忽然轉出的目的,其實是跟蹤這個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的女性,非要迎面而來不可。對吧?你問老翁為什麼非要向一個女性迎面而來?牠們齷齪的目的常人怎能輕昜猜測,但無論是哪些目的,必有一個是進行心理傷害。不受歡迎的行為只要反覆進行,長年累月地進行,而受害人無法照自己心意去制止或避開,這種違背他人意願故意激怒他人的惡行,就必然造成疾病的結果,這種疾病包括了心理疾病.對吧?生病是這種惡意環境下的正常反應。尤其牠們是精準掌握了他人的實時位置,保證你無法避開,報警也保證香港警察不理或枉法,這種情況下,確保你非病不可。後來的20230116在連續幾個月多個傷患交織下,去黃大仙醫院求診後再在醫院外面遭遇嚴重的老翁和小孩拖著手迎面而來‵以至半小時都不能走到本應10分鍾就能走到的黃大仙地鐵站,造成連串傷害,以至我街頭暴哭辭職,失業至今兩年半。這就是明顯的生病和失業失去收入來源的損害。當然這些牠們又是”有早知"的。事情本來就是"有劇本"地進行的。





















20220910這日,看到藍衣老翁D走到地圖中數字(3)的位置,要走那條長樓梯去毓華街,牠的目的已經很清楚,牠在跟蹤我,而且十分猖狂,其他老翁都消失只有牠一個就是要走過來跟蹤,迎面而來就是要讓女性受害人看見一個老翁,這種猖狂和惡意讓我十分生氣,我拍牠照片,牠指著我問為什麼拍照,我質問牠為什麼跟蹤,在毓華街的萬豐家居門口,牠大力推我,以至我的手機被拋跌在地下,摔爆屏幕至不能使用。牠捏著我兩條手臂將我按在街邊鐵欄上(這是手臂瘀黑的原因),大力踩我的右腳(這就是右腳受傷瘀黑且後來劇痛的原因)至我不能動,我用力反抗都無法擺脫牠的箝制,我的後背在街邊鐵欄上摩擦到多處瘀黑。我要咬老翁手臂至出血,他才鬆開手.這時我已全身多處受傷。而旁邊又和一年後的大埔百佳關經理和老嫗串謀襲擊案後的情形一樣,很多人在圍觀,甚至有一男一女走上來和藍衣老翁D打招呼,而這兩人和眾多觀看襲擊現場的圍觀者,全是跟蹤者的可能性非常高。圍觀者其實也是跟蹤者,認識我,卻無一個報警。

我當時手袋被拋跌地下,手機也被拋跌地下,戴著的帽子飛到另一邊地下,我叫老翁報警,牠不肯報,叫我報,我撿回手機,一個年輕男子把跌甩的手機膠外殼撿回給我,好像說了句話,我在20220910下午大約1點半左右,離我離開的公屋大廈僅僅幾分鍾,致電999報警。


摔到屏幕碎成蜘蛛網的手機:









但正如之前貼文所講,你們知道黃大仙警察的處理結果,也知道即將去驗傷的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的驗傷結果。實際上這一切都是有預謀有組織的,2021年七八月,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女職員敢走過來當面講"絕後",不是空穴來風的,是有根據的,作為香港紀律部隊之一的消防處的職員,居然能對員工講出這樣刻薄的話,而且居然對這員工以後將遭遇各種犯罪”有早知","有早知"犯罪結果將會是"絕後"!"有早知"犯罪進行都不制止,還成為香港犯罪的一部分,而能夠做到"有早知"的手段之一,是掌握了員工的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那麼造成他人”絕後",是犯罪下造成的附帶傷害,還是本來就是犯罪的目的呢?沒這些香港相關見聞的你,難以置信吧!

我叫這些東西”畜牲",合理嗎?這可是香港紀律部隊啊!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3)

案件編號: WTS RN 22029387 (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案件)
(20221023放工後我致電黃大仙警署查詢案件,報案室警察提及報案編號是22029493,但20221007我收到的黃大仙警署的拒絕提供老翁個人資料以索償的信件上,卻寫著案件編號: WTS RN 22029387,最尾兩個數字不同,這單案香港警察明顯枉法,不排除用了兩個案件編號出蠱惑)


警察到場處理過程:


20220910報警后又是一場古怪.黃大仙大約五六個警察`大約25分鍾才到場,在這期間,藍衣老翁D的嘴唇一直在無聲地動,應該在打腹稿怎麼和即將到場的警察狡辯,以致嘴唇做出了想講話的形態.牠並和旁邊走過的年輕男女打招呼.現場是有人認識牠的.

黃大仙警察到場的時間需時相當久,和香港警務處網站上所寫九龍區平均回應時間9分鍾相距甚遠.警務處網站資料如下:








而且警察即場放走老翁,我保證到場的警察中,至少警長一級是提前收到通知要放走傷人的老翁,所有到場警察不論男女老青都認識我.當時警察將人隔開兩邊審問,在我這邊有兩個年輕的男女警察,我講了一次案情,再講日常出街受到嚴重跟蹤影響到了出去跑步,這兩個男女警察一個說在家跑,一個說可去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跑.這兩個說法都是奇怪的:
(1)家中沒跑步機,怎麼跑?而且跟蹤是治安問題,為什麼警察不解決?
(2)警察提到的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當時事發幾日前我才實地去看過一次,就是在評估搭車來這裡跑的巴士接駁和所需時間是否比搭車去九龍灣便利.結果是否定的,地圖上這裡看起來不遠,搭車再行路所需時間卻非常長.但為什麼黃大仙警察哪裡不提議,就提議賈炳達道公園呢?要知道慈雲山附近還有更近的鑽石山斧山道運動場和黃大仙摩士公園運動場.我不去這兩處是因為去過了`發現老翁跟蹤延伸到了這兩處,被逼去更遠,才考慮去九龍灣還是去九龍城.但我當時現場並沒向警察提及去過這兩處.因為一向跟蹤我的也有各區的警察,我認為是前幾日的行蹤這種隱私洩漏,隨便一個警察都知道幾日前我去過賈炳達道公園,才會”剛好”這樣說.警察明明知道受害人受到嚴重跟蹤,如今被跟蹤的老翁打傷,後面卻枉法處理,大家想想有組織糾纏得以長年累月進行不被制止,香港警察是什麼角色吧!

20220910警察到場後,我看見藍衣老翁D居然被警察即場放走,竭力反對,警察說牠們已抄下老翁的身份證資料,就算後面調查需要找牠也能找到.我要求驗傷, 40歲有點胖的男警E,看起來是為首的警察(不肯定是不是警長,這是我第一次在街上遇襲報警,我當時並沒留意警察肩章,我也以為警察會秉公辦理),兩三次質問我要求驗傷的要求.看,不想受害人驗傷,這一點,和一年後的20231029大埔大榮里百佳關經理和老嫗串謀襲擊案中的大埔三警是一樣的.遇襲次數一多,就能看出異同來.

男警E問我和誰一起住,我說和我媽,牠問我媽幾號電話,我問牠問這個做什麼?忘了牠怎麼說,好像說會要求我媽陪我去醫院驗傷.我拒絕了,我一個成年人為什麼不能單獨去驗傷.然而男警E堅持,我就說了我媽的電話號碼,牠走遠些致電我媽,沒聽見牠怎樣說.一個約50歲的矮個子男警F過來仍然堅拒即場拘捕藍衣老翁D,和我說牠還有其他事情處理要和這些警察走了.牠的年紀比男警E更大,不肯定哪一個是警長,但之前在雙方的問話之間走來走去的是男警E,而不是約50歲的矮個子男警F.這男警F,將在下一次出事` 20221018油麻地地鐵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到肩上的非禮案第二日下午`身穿軍裝和另外七八個男警出現在佐敦街頭`即我去看完中醫行回尖沙咀的九龍皇悅酒店的路前面`其他男警都轉身扮忙只有這約50歲的矮個子男警F一直在盯望我,和街邊跟蹤的老翁一樣,明顯我的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到警察這裡,才能”剛好”出現在前方路上,而且還”剛好”出現在我出事的第二日,那日有連串事件發生,牠和其他警察聚眾出現還只是其中之一.據說警方注重轄區,一個九龍黃大仙警察居然在辦公時間身穿軍裝出現在九龍佐敦街頭,這毫無疑問是奇怪的.而在20230201我曾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六隊詢問慈雲山這案件的調查進度,聽電話的老警察說藍衣老翁D是牠去捉的,沒證據就把老翁放了,很沒禮貌擅自掛了我線.電話中牠說姓林,聽聲音有點像約50歲的矮個子男警F.

20220910這日,這些黃大仙警察即將要走,一輛消防處救護車開至,我獨自上車,警察並沒給我開”差紙”之類的東西讓我去醫院免費驗傷.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4)


去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驗傷過程:

我從慈雲山搭救護車去佐敦的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驗傷,看見我媽已經在急症室裡,她換了新手袋,說接到一個自稱警察的電話就搭車過來.本來去醫院內的警崗取得”差紙”可以免費驗傷,但二三十歲的男救護員讓我們坐在急症室大堂`牠離開一會後居然走回來,帶我去急症室的登記處用八達通咭付費$180驗傷,這裡已明顯有問題,因為一年後的2023年我在新界大埔兩次遇襲,公立醫院急症室裡面設置了警崗,警崗警察是可以開出”差紙”讓遇襲者免費驗傷的.問題是:
(1)驗傷應該免費,為什麼公立醫院急症室要收我費用?
(2)事件本就由遇襲報警引起,男救護員幹這一行,不可能不知道要去警崗,牠離開一會相信應該就是去警崗找警察,發生了什麼讓牠回來帶我們去付費驗傷?如果一開始就需要付費,牠不需要離開一會.這男救護員認不認識我?是的,牠認識.








付費後等叫名,男救護員離開了.我媽坐在大堂,我自己去急症室裡面的女廁.一個頭戴透明太空帽`身披黃色救護衣看起來有重重保護的60歲醫院女職員,進入廁所站在洗手盆的我的旁邊,盯著我,我問她盯什麼,她說她是清潔工人.可她並沒清潔廁所,她站在我旁邊一直都在盯著我.她的目標毫無疑問是我.我這時甚至連醫生都未見到,已經有老醫護助理進入廁所緊盯防自殺了.

我走出廁所和我媽一起坐在急症室大堂等叫名.並沒等很久就聽到了喇叭叫我的名字.我們去護士站,一個年約30歲的女護士G看著電腦問我是不是患抑鬱症,我說是(留意,不是我說的,是牠主動問的.牠為什麼知道我患抑鬱症?又為什麼在我被打傷來驗傷的時候這樣問?想想! 若果是因為全港公立醫院電腦聯網, 我曾有過在精神科普通科的心理科求診紀錄, 這東西看到了, 那為什麼下一次20231029在新界大埔百佳超市再次遇襲, 去另一間公立醫院驗傷時, 醫生護士在沒問過我的情況下忽然瘋狂抽血三四支, 那為什麼這些東西又沒看到這個求診紀錄呢? 豈有你想看到就用來當綑綁你的藉口, 不想看到下次就問都不問瘋狂抽血的. 醫院玩龍門飄移!).然後牠就叫我們兩人進入一間有門的病房(而不只是有簾遮住,是有門),叫我躺上床,並拿起一條繩向我走來.牠行為古怪,我問牠是不是想捆綁我?牠說是.我問發生了什麼需要捆綁驗傷者?牠竟笑說這是驗傷的標準程序.

什麼驗傷的標準程序需要捆綁被打傷的驗傷者?你們信這個女護士G所講嗎?我這時仍然未見到醫生.究竟區區一個護士有什麼醫學資格,能作出決定去捆綁驗傷者?我相信是醫生怕負責任不敢出現,護士敢這樣違背職責去做,背後是有急症室醫生的同意甚至是指使的.我這推測對不對?

我絕不同意被捆綁,也不相信女護士G說這是驗傷的標準程序這種胡說八道,直接問牠是不是當精神分裂處理?牠不肯直接回答,仍繼續胡說八道這是驗傷的標準程序.我媽坐在旁邊凳上,幫口說我女兒平時只有不開心,並無其他.我要求只驗傷不捆綁,女護士G不同意,堅持要驗傷必須先捆綁.我當時未明白為何護士這樣古怪,哪裡有驗傷必先捆綁又沒合理理由的,對不對?多番要求下這東西都仍然要求捆綁,我說不驗傷了,牠就走出病房外,關上病房門,並古怪地把門鎖大力地左幾下右幾下扭動上鎖,竟把我和我媽鎖在病房內.

女護士G沒任何理由擅自將驗傷者鎖在病房內,而這驗傷者這時仍然未見到醫生.

在女廁開始派人緊盯`女護士要用繩捆綁驗傷者`沒任何理由將驗傷者鎖在病房內.你們相信這發生在香港的公立醫院嗎?

這匪夷所思的護士惡行的背後,合理的解釋是被這東西直接當成精神分裂處理,但牠不敢直接講,即使我問是不是牠都不敢直接答,但牠的行為明顯是.這是想欺負驗傷者沒常識!然而醫生連面都未見,到底是怎樣判斷精神分裂的呢?難道”有專業的香港醫學資格”的醫生,判斷是靠掐指一算/望氣?.我就不提女護士有沒有資格這樣做了.還原牠的職位,牠就不過是一個護士,牠絕對沒資格.牠敢`不怕投訴,是因為是醫生在背後指使的.醫生為免負上責任,甚至一直不敢露面,任由我和護士在病房內爭執.

你問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醫生護士為何這樣惡毒?面都未見就捆綁被打傷的驗傷者,直接當精神分裂處理,既誣蔑了驗傷者,又扭曲了案件的調查方向,將一單明顯的刑事傷人案以”有專業的香港醫學資格”扭曲為驗傷者的精神問題`案件非真實發生.

我出事太多,我認為是香港醫護是有組織糾纏的一部分.有組織糾纏能夠在香港長年累月地進行,是因為一個方程式老翁3K黨+警察3K黨+醫生3K黨的加總.

大家說對嗎?否則你如何解釋醫生連面都未見,就叫護士用繩捆綁被打傷的驗傷者,直接當精神分裂處理?尤其護士一直在胡說八道,說捆綁驗傷者是驗傷的標準程序.這要多麼低智商才敢這樣編,要多麼蔑視香港法律才敢這樣做!

女護士G再次進門時帶著消毒火酒之類的東西,簡單給我手上破皮的地方消一消毒,然後一個時年四十幾歲約1.8米高身形微胖的男醫生H進入病房,什麼都沒說,在一張表格上簽名,我們就可以不驗傷離開.我認為這個就是背後指使的男醫生.

離開急症室,走到伊莉莎白醫院的停車場.我停下來和我媽講話,我很擔心未來,事情有善始善終,若有惡的開始,惡的事情可能會陸續有來,我想去報警講清楚被跟蹤的事件.然而怪事來了:
(1)我媽毫無反應,像什麼都沒聽見,牠什麼意見都不需要表示,毫無同情,但明顯牠不同意我再去報警;
(2)伊莉莎白醫院一個白衣老翁保安一直站在離我們僅一兩米的地方,明顯在聽我們對話.

這又是為什麼?後面幾個月不斷出事,才知道原來有組織糾纏是有家人參與的,我媽一早知道有什麼發生在我身上而絕無一句提醒或警告,聽任事件不斷發生;而跟蹤的保安,並不止公屋保安`商場保安`公園保安,還包括了醫院裡面的保安,或者說,是包括了全港的保安和警察.

我那時還不知道這些,只覺得處身於一個精神病院一樣的社會,精神病人包括公立醫院急症室的醫生和我媽.我媽搭小巴離開,我獨自行路離開醫院.行多幾步,右腳劇痛,原來被藍衣老翁D踩傷了.如果那女護士G不是這樣邪惡專行邪門歪道,而是專心給驗傷者驗傷的話,是能盡快發覺傷勢的.之前一直都是坐救護車和坐在急症室裡面,沒及時察覺,行多幾步傷勢就出來了.你說被打傷時沒察覺嗎?你要知道那是電光火石一刻,所有事情發生得很快,襲擊事件中的受害人哪裡能記得每一個細節.我只記得被老翁按在街上無法動彈,細節就是這老東西大力踩在我的腳關節位置踩傷了.

20220910這日正是農歷中秋節,所有跌打診所放假,我找不到跌打醫師可以看,痛到哭著走下山,去搭車回家.一個跟蹤的白衣老翁走過轉頭看著我笑,這是不是畜牲?

回家後,我媽又一反在醫院的常態,積極要第二日陪我去黃大仙警署報案,並給我腳部捽藥油,這時才看到右腳大片的瘀黑.我媽態度的反常是奇怪的,這當中一定發生了什麼,而我當時不明白.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5)

去黃大仙警署再次報案和被送去廣華醫院再次驗傷的過程

到了案發第二日20220911(星期日)早上,我媽陪我搭的士去黃大仙警署報案.

我的手機已經無法開機, 屏幕被摔爆到像蜘蛛網一樣,我給報案室男警K看這手機,如圖:














我們要去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就手機摔壞向跟蹤襲擊的藍衣老翁D索償,要求向警方取得藍衣老翁D的個人資料,牠雖被警察即場放走,有警察在現場說過已抄下藍衣老翁D的身份證資料的.然後就發生以下:

(1)男警K:報案室男警K幫我們填表格向警方申請;

(2)男警L:並且就我們的再次報案,另一個藍衣男警L從一個辦公室走出,說他們會用救護車再次送我去驗傷,叮囑我們驗傷後要去急症室的警崗找警察,讓警崗警察去找醫生或護士,即時取得驗傷報告,並即時傳真回黃大仙警署,他們將會在下午三四點下班,如在這時間之前傳真回來,就是他們繼續調查,如在這時間之後傳真回來,不排除會是下一班接更的警察調查.

(3)女警M:一個年輕女警M帶我進入一個房間,關上門,用手機給我拍各個受傷位置的傷勢照,因為傷勢表面顏色會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淺,太晚拍照將看不出受傷的最初程度.受傷後盡快拍照是正道.但從幾日後發生的事來看,這照拍了等於沒拍.

(4)男救護員:然後一個男救護員過來帶我們去警署停車場上車,救護車應是消防處的,有可能警察一早打電話召救護車到警署.上了救護車,這次不去伊莉莎白醫院,而是去油麻地廣華醫院驗傷.這次驗傷是免費的,而不是像昨日去伊莉莎白醫院那樣要收費$180.

(5)廣華醫院急症室驗傷:看起來正正常常,右腳照X光,男醫生察看手和腳的傷勢寫報告之類,大約需時兩小時.坐在大堂等候時,我媽的手機響起,她和前夫生的黑心大女打來,問要不要她也過來.我媽問我,我當然說不要.早在2018年的韓國旅行中黑心大女的行為毫無理由地多次地極為陰險,回到香港機場她還黑臉走過來,我別開臉不看她,轉臉的一瞬間竟看見她從黑臉變成嘴巴裂開到極大地無聲地笑, 像有精神病一樣. 我知道她不正常,只是不明白為什麼,若果當時在韓國離開她們,讓她們幾個自己活動,究竟她還能不能這樣自作聰明? 她敢在外國旅行害人,不代表她有能力可以單獨在外國活動到安全回港,她一邊依賴你一邊害你,把人算到了骨子裡,揀全家旅行下手是有預謀的,從在香港出發就是。從韓國回來以後不再和她來往,到我遇襲的2022年已過去了4年.我媽對我態度的劇變是從2018年這次韓國旅行開始的,也不說出理由.我的原生家庭就像一個精神病院.我從未想過黑心大女在家庭內對我的傷害可以達到這種程度.然後一一回顧前事,實際上她的陰險,從我小時候已經開始.她並未聰明到惡行不為人所覺,有長輩提醒過我小心了,並不是不同父親所以叫我小心,而是她惡行不斷,讓長輩察覺了,但我當時信我媽,但我不是還有個這樣的媽嗎!我媽在電話叫黑心大女不要來.留意黑心大女這通電話,從後面幾日發生的事情看,不排除非常重要.首先, 驗傷是黃大仙警署警察安排的, 她怎麼知道我們在醫院驗傷, 而問要不要她過來? 其次,她為什麼說要過來? 昨日下午在伊莉莎白醫院停車場我媽還拒絕陪我去報警,到晚上我搭車回家她就一改口風,沒任何理由地改變,堅決要陪我第二日去報警。然後連續多日正常後,又態度巨變了。讓我媽的態度不斷改變的原因是什麼?我媽的態度總是毫無理由地巨變, 換了大家在我的位置會怎樣想? 她可能有精神病?

(6)急症室的警崗警察N:我們驗完傷就去警崗找他,他和我們一起回去找護士,即時取得了驗傷報告,回到警崗,他說會即時傳真回黃大仙警署。那時應該未過下午三四點。

我媽和我一起搭巴士回到慈雲山,可能因為我媽在旁邊,或者什麼原因,平時在慈康邨不斷在旁邊走來走去或迎面而來的各種老翁銷聲匿跡,但仍有一兩個迎面而來。你如果經歷過那段時間我經歷的嚴重老翁跟蹤,就會知道20220911那日下午回到慈康邨是不同的。

然後連續幾日我搭車回到慈康邨,我媽都會過來巴士站接我,陪我一起走回家。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6)

然後到了約摸三日後的星期三20220914下午,一個男警致電我,約了大約星期五去黃大仙警署落口供。

大約星期五20220916,我和我媽一起去黃大仙警署落口供。在一個調查室裡面,有兩個穿軍裝的年輕男女警。根據一年後在新界大埔兩次遇襲在大埔警署落口供的情形,調查的都是便衣的CID(屬於刑事調查隊),那麼回過頭來,看20220916黃大仙警署這次的落口供,由穿軍裝而不是穿便衣的負責落口供,是不是有點奇怪?

黃大仙警署落口供的過程,30歲女警多次接電話走出,並將一把椅子帶到門邊,椅子的手柄向著我。手柄用透明膠紙重重粘著裡面似乎有東西,那透明膠紙的位置向著我。這是有問題的,女警扮接電話走出‵借機挪動那張椅子的手柄向著我‵ 另有企圖的可能性,非常高。你問有什麼企圖?或者透明膠紙重重粘著裡面的東西是高科技產品,正在對我使用?若要問使用的目的是什麼,那大概只有內部人士才知道了。

落口供過程中,我一直強調藍衣老翁D在跟蹤,牠繞去長樓梯的走法是不正常的,但兩個警察講了些什麼,我忘了牠們具體怎麼講,總之牠們寫口供紙時似乎並沒強調這一段。而且多次在手寫的更改處叫我簽名。


其中男警忽然說牠鄉下開平,牠會這麼說我相信是因為我鄉下恩平被知道了,這兩個同屬一個地級市江門,就像20220910黃大仙警察叫我去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裡面的運動場跑步一樣,明顯我的隱私洩漏到了警察那裡.

30歲女警要求拍傷勢照片,我說20220911那日有女警M拍過了,拖到現在重新拍,傷勢的瘀黑程度已淺了些,看不出最初的嚴重程度。30歲女警最後說會去找女警M拿傷勢照片。我相信牠在說謊,因為這案件的調查結論將會是”沒任何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只要有這些傷勢照片在,有廣華醫院的驗傷報告在,這所謂的調查結論是怎麼得出的?

落口供那兩日我在家用數碼相機給自己拍了傷勢照,傷勢的確比之前明顯淺了。若果以看傷勢照片來判案,那麼變淺的傷勢照無疑是給襲擊的藍衣老翁D減罪,是不是?當然最後明顯什麼照片都沒用,香港警察將會枉法,將案件推到我有精神問題‵傷人案並沒真實發生。更別說賠錢了,一分錢都不會賠。


落完口供後的日子,慈雲山嚴重的老翁跟蹤又重新開始了。我說不清是不是在落口供前已經開始,總之在那兩日開始,各種老翁像”有早知"黃大仙警察會枉法這結果似的,嚴重的老翁跟蹤恢復,肆無忌憚到,一日晚上我行到慈雲山惠康超市對面,一個老翁在馬路對面對我揮手;每次一回到慈康邨,各種老翁就人來人往地出現,本來沒什麼人的行人路上瞬間湧出很多老翁;我右腳嚴重受傷,以及被藍衣老翁D在街上大力按住鬥力時,拉傷了我左肩的舊患,這兩處都要多次看跌打醫師治療,一次從慈雲山的跌打醫館一走出,白影一閃,一個白衣老翁瞬間打橫從我面前走過,打橫走過時十分接近,這其實是故意非禮;一次搭車回到德愛中學下車,兩個年輕黑衣男迎面而來並彼此間相視而笑。我上網開貼將跟蹤情形寫出,第二日晚上在慈雲山惠康附近走過,那兩個年輕黑衣男中的其中一個,在馬路對面直挺挺地向我迎面而來。以上這些,明顯就是隱私中的實時位置‵網上發貼內容被無底線地洩漏了出去,實時位置被人精準掌握,才讓貼中所講的畜牲總能"剛好"迎面而來。這樣的次數一多,你就知道個人隱私洩漏了。可這裡是香港,香港可是設有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去保障個人隱私的。我去投訴過三次了,公署都不肯調查。

黃大仙警署這次即將到來對刑事案件的枉法,導致了什麼惡果?公屋慈康邨的老翁跟蹤驚人地嚴重,我將被迫搬走,搬去住了四個月酒店+一年大埔劏房,積蓄耗盡,無法工作,繼續多次遇襲。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7)

在公屋慈康邨的居住環境嚴重惡化,被迫搬去住四個月酒店+一年大埔劏房

在20220915這日,再次去新界沙田公共圖書館使用電腦室的公共電腦上網,電郵房署或政府熱線1823投訴,投訴慈康邨藍衣女保安A在住戶的衝突現場大喊火上加油的話,企圖讓飽受跟蹤的公屋女住戶受到傷害,而我真的在3日後的20220910遇襲受傷.房署轉給了慈康邨管理處自己查自己.這只是房署第一次轉給被投訴人自己查自己,到一年後的2023年八月,我再次向房署`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和特首辦公室電郵投訴,後兩者據說都把電郵轉給房署處理,然後房署怎麼做?再次轉給慈康邨管理處自己查自己,這是第二次;然後我在新界大埔兩次遇襲受傷,在2024年一月左右,群發政府部門的電郵求助,我從公屋被迫搬走約一年半,積蓄耗盡,到處被嚴重跟蹤,不斷遇襲,無法工作得到收入,至少要讓我回到原居公屋,讓我有安全的居住.這些部門又將電郵轉發給房署處理,然後房署怎麼做?老樣子,又一一轉給慈康邨管理處自己查自己,這是第三次.而慈康邨管理處一直都在作出歪曲的誤導性調查,一句不提藍衣女保安A怎樣回應那日的行為.公屋慈康邨管理處有問題,那麼香港房屋署又有沒有?猜!

回到2022年9月,在20220915這日去新界沙田公共圖書館再次電郵投訴前後,我在慈康邨的居住環境急劇惡化,不止一個黑衣老翁,晚晚等在慈康邨大廈外,我回到大廈樓下就轉頭望著我笑,跟蹤的還包括穿制服的老翁保安,其中有些日子拍下片段,如下:

(1)20220922_200207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白衣老翁保安的跟蹤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148064114212889?mid=5148064864800160


(2) 20220922黑衣老翁E在九龍慈雲山慈康邨外,晚晚等在那裡轉頭看著我笑,頻率是: 20220910我被U字型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藍衣老翁被黃大仙警察放走後的每一晚.以致我在兩日後的20220924搬出去暫住酒店,這一住就住了四個月,後來又搬去新界大埔寶樂樓住了一年劏房,至近年半後的20240131才從新界搬回原居慈康邨: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64787210731559?mid=5064788030524506


(3)20240131從大埔搬走,搬回慈康邨原居,在樓下,年半前晚晚等在慈康邨大廈外令我搬離的黑衣老翁E又從同一座大廈走出
原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6322112700491?mid=5076334669730535
慢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6334364262441?mid=5076335157841165


(4)20240131搬行李回九龍慈雲山慈康邨原居所,在樓上開門,04室老翁”剛好”開門盯望,有組織糾纏有幾十年的鄰居參與:
原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8835566149672?mid=5078839523546528
慢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8839320051759?mid=5078841833819877



請看以上監控,大家認為九龍慈康邨邨內的住戶隱私洩漏和老翁跟蹤真實存在嗎?


到了20220920上午大約11:31 - 12:14,收到慈康邨助理物業經理黃家威的電話(來電號碼: 23244239,電郵wongkawai@pioneermgt.com.hk),就我的投訴,說了約40分鐘的電話,內容大約有三點,如下:

(1)調遣政策,包括一屋換一屋,要證明自己有情緒問題(我剛於十日前被U字形跟蹤的老翁打傷,一旦說自己有情緒問題,變相坐實黃大仙警察後來的枉法結論,被跟蹤和遇襲是真實發生的,偏要扭曲向精神病的幻覺幻聽,這做法陰不陰險?);
(2)管理處不會操控老翁;
(3)叫我報警;
(4)會有電郵書面回覆我調查結果;

這些話和幾日後收到的管理處電郵回覆大同小異,只不過是搬字過紙,總之是不相信不調查.


收線後,我和家人在家議論了幾句.之所以要寫我做了什麼,是因為之後重點來了,當晚發生了直接導致我從公屋搬走的事件.

到晚上20:35-20:37,我從外回家,進入大廈,在地下大堂搭電梯上樓,同時進電梯的有個黑衣女人,搭電梯上到我居住的樓層,電梯門打開,我正要走出,一個在這層電梯大堂站著的頭髮稀疏的六七十歲的黑衣老翁,向電梯衝過來,我走出兩步覺得這老翁行徑奇怪,沒一個成年人搭電梯會用衝的,我回頭看,電梯門已經關上並向上升,剛剛還衝過去的黑衣老翁竟不入電梯,反而向後退退回大堂原位,並轉頭望向我.這是衝著我而來!牠不止認識我,知道我住哪裡,幾時回家,甚至將即時位置精準掌握到我搭電梯上樓的時間,都掌握得一清二楚.這樣重要的實時位置資料,竟然掌握在一個底層的公屋老翁手上,然後讓牠在公屋內在被跟蹤的女性家門前進行恐嚇!否則為什麼衝向電梯又向後退再轉頭望我?

你要問一個無根浮萍一樣的公屋底層老翁,哪來的能力知道其他住戶的隱私並且不怕調查,有這種能力的不會住公屋.一個人做出一件事情,你要看它所在的社會位置合不合理.這件事是有劇本`有預謀的,和我同乘電梯的女人是”觀察者”,事發現場剛好構成3人(數字3).這種有組織有預謀的行為,超出了一個公屋底層老翁的能力.它只是出面作惡的一條狗,後面必另有指使者.事發前一兩日它也曾在地下大堂和之前貼子提過的2019年多次趁我出屋倒垃圾貼在背後嚇我的肥女保安C講話,似乎講跟在後面進入大廈的我的壞話,牠的手向後指向我的方向,做出不屑的動作,而那肥女保安C似乎那一刻不敢聽(大概是怕我發覺?),揮手叫這老翁快走.牠們的行為當時已經奇怪,然後到這一晚在我搭電梯上樓時就在家門口沖過來.作惡開是有一條路的!既非偶然,也非單獨行動.慈康邨管理處對這次事件的真相到底知不知情?猜!

20220920 21:15我打慈康邨管理處電話投訴,一個姓余的女保安聽電話,說會有主任回電.

我告訴我媽事件,我媽叫我吃藥,她明明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卻聽任女兒被嚇並誣衊有病,暗示事件並非真實發生.


第二日20220921中午,一個姓黃的男主任致電(牠說牠不是助理經理黃家威,這管理處有兩個姓黃/王,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總之牠告訴我牠是黃/王主任),牠回覆說電梯內的閉路電視拍不到走廊,因為黑衣老翁沒進電梯,只是衝到電梯門口,所以不知道這黑衣老翁是誰,而地下大堂的保安也沒看見有老翁出入大廈.原居慈康邨原本每層的電梯大堂都裝有閉路電視,在2018至2019年間不知何故全拆了,並似乎換了一批新保安,只留下兩個舊女保安,這幾年行為最惡劣的就是這兩個,分到本座大廈的幾個女保安似乎都是同籍貫.黃/王主任說沒看到,事件只能不了了之.


到我現在經歷的事情多了,讓我告訴大家吧,慈康邨管理處絕對知道這些老翁是誰,也知道牠們分別做了什麼,哪怕牠們告訴我查不到.

公屋老翁敢騷擾跟蹤女性的背後,居然是屋邨管理處,裡面還有房屋處派來的主任,這個可是公務員.這一點,大家想不到吧.

這一日或後一日的早上,在客廳,我媽穿著不恰當的衣服坐在孩子旁邊,兩人都對我講著過份的話,小孩都會講過份的話,這也是一般人想不到的,是誰教的?是我媽!這也是一般人想不到的!你怎能想到一個家庭內,母親會煽動小孩對長輩無禮!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接受這事實.那日我媽還發出怪聲,像有精神病一樣.但她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還是只是行為惡劣?如是後者,我媽是否對黃大仙警察的枉法結果和外界跟蹤的老翁一樣”有早知”?因為”有早知”所以在家庭內部有此怪行?我似乎受到幕後人嚴重的偷看偷聽,在家中的隱私洩漏得極為嚴重,這一點我媽是知道的,她等於在大庭廣眾下對我這樣做.她的態度總是毫無理由地不斷改變,我家就是一個精神病院.

這段時間我找到了政府熱線1823的工作,在當時公屋慈康邨這樣可怕的環境下,在20220925開始搬出去住酒店,大約一年半後積蓄耗盡才搬回.令我從居住多年相安無事的公屋搬走的,是連串的事件,最嚴重的是20220910被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事件,以及黃大仙警察枉法放走牠,跟蹤的眾多老翁像私底下有聯係”有早知”似的,這以後十幾日間我在公屋的居住環境急遽惡化,一直發展到頭髮稀疏的黑衣老翁敢在我晚上回家的時候在家門口衝過來`而同一時期另一個黑衣老翁E又晚晚在我回家時`在大廈外轉頭望著我笑,像知道那一刻我會在那裡一樣,黑衣老翁E事件發生的頻率是20220910我被打傷後的每一晚.這些都是在警察枉法這基礎上開始的.好像慈康邨沒保安駐守一樣.明明慈康邨有24小時保安駐守和有現代化監控,卻像外面的三無大廈沒保守沒監控.

回過頭看我在同一公屋住了十幾年一向住得好好的,為什麼忽然被逼到要搬走?慈康邨管理處牽涉在非法取得住戶的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並指使公屋老翁多次跟蹤這隱私洩漏的女住戶這種犯罪事件,是一般人想不到的.那麼, 2022年9月是慈康邨管理處最早的犯罪日子嗎?不是,從隱私洩漏`工人作惡這途徑回想,早在2018年年尾,管理處換了一批保安就開始了.最明顯的就是家居維修和肥女保安C多次在背後嚇人. 2019年左右,管理處曾有個男經理致電我媽,聲稱樓下浴室天花滴水之類,要求換走樓上我家浴室的地板,重鋪過防水層.這一換,整個浴室所有設施全被換走,然後沒整好,不斷因各種事故要翻修,譬如浴室地板曾重覆滲水`浴缸位置的水龍頭反覆漏水`馬桶的水箱反覆漏水導致浴室地板水浸.我們在這裡住了十幾年,從來不需要維修浴室,因2019年浴室換地板事件,一年內不斷要致電管理處要求維修浴室,管理處不斷找工人上門但又一次整不好,又要上門翻修.這些都是有紀錄可查的,你只需翻看到大約2019-2021這兩年,為何維修次數和以前十幾二十年完全兩樣?你再想想我遭遇的有組織糾纏,是否有可能出現在居住的公屋範圍內!


慈康邨事件中,大家留意到已有兩個人姓王/黃了嗎(黃主任`助理經理黃家威)?和前後一系列事件的人有相同姓氏,我2021年在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文書主任姓王/黃,叫JACK WONG ; 2022年年底在政府熱線1823的黑衣主管也姓王/黃,叫JOB WONG,從這姓氏回想,在很多年前的另一份工作中,遭遇了一次集體犯罪,當時的女經理就是姓王/黃,叫Elsie Wong,當年閙得最兇的女職員叫Wan Wong, Wan Wong的惡行令我十幾年後仍然深刻記得.以上這些人都有相同粵語發音的姓氏,姓王/黃.


慈康邨事件中, 20220921和20220929收到黃家威的兩封電郵回信,留意信件是怎麼用字的.管理處是涉案者,不肯查,結果必然是我受害的,猖狂到這種程度,搬走的結果是必然的,只不過一般人想不到管理處的職責和行為是這樣相反.還記得<西部世界>那句不斷問起的問題嗎:
”你有懷疑過世界的本質嗎?”

兩封電郵回信,內容如下:

20220921:

有關慈康邨管理處及保安事宜( CRMS 2209005540)
Inbox

Wong Ka Wai <wongkawai@pioneermgt.com.hk>
Sep 21, 2022, 10:24AM
to me,1823_general@1823.gov.hk

xxx女士:

本處於2022年9月19日接獲你於2022年9月15日電郵1823通知上述標題事宜(個案編號:2209005540),已轉介本處跟進處理。

於2022年9月20日,本人與你聯絡瞭解事件,事件正在跟進中,待有進一步結果,便會立即給你回復。

如有任何查詢,你可致電2324 4176與本人聯絡。

慈康邨及慈民邨
助理物業經理
黃家威


20220929:

Wong Ka Wai <wongkawai@pioneermgt.com.hk>
Sep 29, 2022, 5:34PM
to me,1823_general@1823.gov.hk

xxx女士:

本處於2022年9月19日接獲你於2022年9月15日電郵1823通知上述標題事宜(個案編號:2209005540),已轉介本處跟進處理,現回復如下:

於2022年9月20日,你向本人反映你懷疑經常被跟蹤,並表示慈康邨辦事處操控居民跟蹤你。首先,本人現回復你有關之指稱,予以否定,本處絕對沒有操控任何人仕作出有關行為。另外,如你懷疑在慈康邨範圍內被陌生人跟蹤,可通知慈康邨控制室,本處職員定當樂意協助。如非在慈康邨範圍,你可要求警方處理。至於你欲申請調遷事宜,請你可提交相關合適的證明文件,本處會將你的申請個案轉交區域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

最後,本處已提醒所有前線保安員在處理事件時必須保持專業的態度。

如有任何查詢,你可致電2997 5151與本人聯絡。


慈康邨及慈民邨
助理物業經理
黃家威



慈康邨管理處回信裡關於9月15日的投訴信,大概是9月7日的投訴電郵因附件有幾張照片超過15MB上限被郵箱拒收(其實並沒超過),於9月15日重寄,.但我的隱私洩漏嚴重到,即使沒放上網,電郵沒被成功接收,甚至只是寫在紙上,所寫內容仍會洩漏.

書面回覆中,隻字不提查看閉路電視老翁跟蹤的情況,也不提對在爭執現場煽風點火間接造成我被打傷及被逼搬走的藍衣女保安A的處理,連調查兩字都沒有.

書面回覆中形容保安員的字眼更是:

"已提醒所有前線保安員在處理事件時必須保持專業的態度"

大家看到字眼中玩了什麼把戲了嗎?

我的投訴信提及的問題處理了嗎?

我電郵房屋署的原意,是因為藍衣女保安A的惡行將讓自己處境更困難,投訴她違背職位操守並且希望解決跟蹤問題.結果沒幾日即刻被打傷`跟蹤更嚴重`警察不理`搬走住香港的酒店及劏房,像沒王管的世界.

問題沒解決,倒把提出問題的自己解決了.

黃家威助理經理這樣處理,房屋署是知道的!



截圖:
慈康邨管理處兩封電郵` 20220907在衝突現場大聲叫喊火上加油的藍衣女保安














</wongkawai@pioneermgt.com.hk></wongkawai@pioneermgt.com.hk>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8)

20221007黃大仙警署回信寫的調查結論是:
“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並且十分隱晦地拒絕提供跟蹤襲擊的藍衣老翁D的個人資料,即我不能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代為索償至少手機摔壞的損失.

我當時因為被老翁大力推撞,手機被拋落地下螢幕爆裂無法使用,所以20220911去黃大仙警署第二次報案時同時要求索取老翁個人資料,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之後因搬去住酒店及劏房,很久才回一次原居,有封寫於2022年10月7日的黃大仙警署回信,原來已是回覆及拒絕要求.理由之一是”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荒謬嗎?這封警方寄來的信件有多處不實和陷阱,除了否認我被打傷是真實發生,還有就是推向精神問題,落井下石受害人有精神病.我在很久以前發貼寫過這封信的惡毒,把那貼子複製上來讓大家看看.











20221007黃大仙警署回信是這樣寫的:

X女士: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申請領取案件資料(WTS RN 22029387)
(WTS是黃大仙英文WONG TAI SIN的簡寫, RN應該是登記編號英文Registration Number的簡寫,後面一組數字是黃大仙警署的案件編號)

本署收到你於2022年9月11日提出申請,要求查閱上述案件資料,現回復如下:

根據本署紀錄,於2022年9月10日約下午1時31分,你致電“999”熱線報案,報稱你在毓X街72號萬X戲院大廈萬X家居百貨外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你感受到情緒不安,因而發生糾紛.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並自行乘坐救護車前往伊X沙伯醫院治療.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案件編號WTS RN 22029387).

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只可用於你提出的查閱資料要求所列明的目的.當不再需要有關資料時,你應該銷毀該資料.資料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應展示予未經授權人士.資料使用者應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若你對此案有任何查詢,可致電3661 60XX與XXX行動及支持小隊聯絡.

警務處處長

(曾賀星代行)

2022年10月7日



(一)
20221007黃大仙警署關於20220910被慈雲山老翁毆打案件的回信,對案情的描述,和我在案發現場致電報警`黃大仙警察到場後我對警察所講的` 20220911和我媽去黃大仙警署再度報案和報案室警察所講的` 20220915我和我媽去黃大仙警署和軍裝警察(不是穿便服的CID警察)落口供時在口供紙上寫的,完全不一樣.在這封信裡,大家能看到半點對慈雲山老翁毆打女性的描述嗎?信裡對案情的描述是這樣的:

"根據本署紀錄,於2022年9月10日約下午1時31分,你致電“999”熱線報案,報稱你在毓X街72號萬X戲院大廈萬X家居百貨外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你感受到情緒不安,因而發生糾紛.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並自行乘坐救護車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

信裡對關於藍衣老翁的描寫只有一句"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你能看到藍衣老翁動手打人的描述嗎?信裡只說了我報稱被跟蹤,而居然沒有"報稱被毆打".毆打是刑事罪行,跟蹤的罪行應該輕很多.這描述並沒寫出我致電報警和去警署落口供時所講的全部,只寫出部分,而且是輕的部分.香港警察在避重就輕,為老翁犯下的刑事罪行做掩護.導致我後面一年裡繼續多次遇襲.

即使只寫被老翁跟蹤所以報警,隱瞞了被毆打/被打傷,其實信裡還在暗示即使"報稱被跟蹤",這報稱是假的.

大家知道香港警察用了什麼春秋筆法嗎?信裡寫"你感受到情緒不安,因而發生糾紛.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大家知道這段話是多麼古怪嗎?
(1)不安就是不安,不安就是一種情緒,為什麼是"情緒不安"?警察不是中文沒學好,而是在暗示報案人患情緒病/精神病發;


(2)"因而發生糾紛"
———掩蓋了應用幾千字表達的老翁毆打真相,輕描淡薄地寫出來,僅用"糾紛",而不是"毆打",大家感覺到糾紛和毆打的輕重區別嗎;


(3)"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會不會覺得這句很古怪,好像"胸口疼痛"是突如其來的,而且只是"感覺",好像不是真實的一樣.大家能從字眼中看出"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和老翁動手毆打有任何關聯嗎?信中沒一句描寫老翁動手毆打的行為.對老翁的描述只有一句"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這段話在暗示什麼?隱瞞了老翁動手毆打的真相,暗示我是精神病,是精神有問題導致出現了幻覺幻聽,所以描述寫"你感受到情緒不安......感覺胸口疼痛",用"你感受......感覺",暗示事件非真實發生,大家覺得香港警察是不是想暗示這個?至於什麼樣的精神病嚴重到會出現幻覺幻聽被打傷?當然是精神分裂,精神病分輕症和重症,精神分裂是重症精神病,我到達伊利沙伯醫院這公立醫院後,急症室醫生的行為就很好配合了警方,驗傷收費$180而不是免費,面都不見,就直接叫女護士用繩來捆綁,要將我綁在床上,還將門鎖大力左扭幾下右扭幾下重重上鎖,將我和我媽鎖在裡面.這種不用見面,靠掐指一算/望氣就能判斷被打傷的女受害人"患精神分裂"的急症室醫生,這麼驚人的醫術,沒去服務國家領導人卻選擇留在公立醫院急症室服務勞苦大眾的驚人醫術,大家見過未?但這香港醫生的惡行, "未卜先知"地配合了香港警察後來20221007寫信給我的信上的結論,將老翁跟蹤毆打的行為,誣陷成女受害人精神病發作.這是在醫生層面和警察層面的誣陷.必須要將女受害人講成精神病,才能遮掩香港老翁跟蹤毆打的惡行.


(4)"並自行乘坐救護車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
———這又是一句很古怪的話.乘坐就是乘坐,為什麼是"自行乘坐"?和我後來驗傷要自費而非免費有關係嗎?我當時到達急症室後,驗傷本應免費,隸屬消防處的救護員離開一會又回來,並沒取回急症室警崗警察可以開出的"差紙"讓我在醫院免費驗傷,卻帶我去了急症室的登記處/付款處,讓我用八達通卡自己付款$180驗傷.而且醫生收錢後並沒正常幹活,面都不見就直接叫護士用繩來捆綁,收我錢來綁被打傷的我.急症室驗傷居然要收錢,和警方寫"自行乘坐"這字眼到底沒有關係?我不熟這些,希望有熟悉警務的人指點。當時召救護車的過程是這樣的,我當時在案發現場是和一個三四十歲的男警(可能是警長級別)說我需要驗傷的,然後這男警召了救護車送我去醫院,又問我要了我媽的手提電話號碼,堅持打電話給我媽叫我媽去醫院陪我。我後來要自費,有可能是當時的男警瀆職,想洗掉女受害人被打傷的證據,所以不開出"差紙",並通知醫院急症室警崗的警察不要開出"差紙",讓我付費驗傷,既增加我的驗傷成本,又表達案發現場的警察的態度,不同意我的情況需要召救護車驗傷嗎?牠不同意免費驗傷的行為,態度上也配合了後來在20221007這封信上的精神病暗示,暗示我被毆打並非真實發生,而只是精神病發的幻覺幻聽。問題是,無論精神病發是真實還是誣陷,這男警有權決定我驗傷是否可以免費嗎?免費驗傷,究竟是香港法例/醫療附例規定,還是香港警察決定?這男警,有權代香港醫生作出醫學判斷這是精神病發,是假案件所以要付費驗傷嗎?(無論毆打真假可從圍觀的人群/附近店鋪的監控/其他警察又穿制服又穿便服的多次跟蹤可以查證,警察是否有權不查證並可代香港醫生作出醫學判斷這是精神病發?負責治安的警察代負責健康的醫生判斷這是真的精神病,驗傷是不是就要收費?香港法例/香港警察是不是歧視精神病人?無論精神病是真是假,讓精神病人付費驗傷,究竟是合法還是犯罪?)這男警,有沒可能,在到達現場前已收到指示,放走傷人的老翁,將女受害人當精神病處理?到底,"自行乘坐救護車"這用字,和警察在案發現場召救護車‵然後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收費驗傷,有沒有什麼不好的關聯?這一點,希望有懂的人指點。


總結以上,大家能看到這警方信件對案情的描述,和現實有幾差天共地嗎?


(二)
關於20220910九龍慈雲山藍衣老翁毆打案,我當時受傷的情況,是兩條手臂從上臂到前臂多處被老翁用手大力按到瘀黑,因為被這香港老翁按到行人路邊的鐵欄上,掙扎想脫困中,背部用力摩擦在鐵欄導致背部多處瘀傷,右腳被老翁用腳踩住讓我無法動彈,被踩傷到無法正常行走,被老翁這樣按住無法動彈,我當時是很驚慌的,請大家設身處地,換了大家在這種處境,驚慌嗎?總之我一出街就又被跟蹤又被襲擊。那日又是農曆八月十五,除了急症室外還有診症,街外的跌打醫館放假,當我在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遭遇護士拿繩來捆綁並將房門重重上鎖對待,拒絕被捆綁放棄驗傷,只讓護士在手部一個擦損的位置上些藥酒後,就離開醫院,行多幾步後,才發現腳部被老翁踩到行走困難,我痛到在街上哭,又無法就醫。第二日和我媽再去黃大仙警署報警,因為手機螢幕被老翁大力推撞下拋跌地下摔爆,已無法正常使用,要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代為向老翁索償,這過程需要取得香港老翁包括身份證號碼之類的的個人資料,而這個人資料黃大仙警察在案發現場時有叫老翁拿出抄下,需要向警方提出申請。黃大仙警署報案室警察看過我摔爆螢幕的手機後,幫我填表申請向警方要求取得這老翁的個人資料,並有一個年輕的女警,帶我進入警署裡一個房間,關上門,用手機拍下手和腳的多次傷勢(這傷勢越早拍下越好,越遲拍下傷勢會變淺,看不出最初受傷的瘀黑程度),再由救護車由黃大仙警署出發,再一次送去驗傷,這次送去油麻地廣華醫院驗傷,免費,驗傷過程也正常,等了個多小時後,一個年輕的急症室男醫生驗傷,看了手腳的傷勢,好像腳部還照了X光,看有沒有骨裂。但大家,你們也知道,就算沒傷到骨頭裂開,踩到肌肉受傷到瘀黑,連正常行走都做不到,痛到在街上哭,後面需多次付高價看跌打醫師療傷(每次付費約摸$400),這樣的傷勢,X光未必照到,也是受傷對不對?

好,我的傷勢是這樣,有兩次驗傷經歷,大家看看黃大仙警署對這案件的結論:
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案件編號WTS RN 22029387)

原來身體多處受傷,不算刑事!
原來價值4位元數的手機螢幕摔爆,無法使用,不算財物損壞!
那怎樣才算刑事和財物損壞?

我相信我的情況是刑事和財物損壞,是香港警方誣陷成精神病發,單方面決定"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所以跟蹤毆打的香港老翁不捉,螢幕摔壞的手機不賠。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代向老翁索償手機費用的希望(這還只是索償手機費用,而不是醫療費用),在香港警方這裡卡住了。香港警方拒絕提供老翁的個人資料,我就沒有足夠的個人資料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請。這事件中,我既被打傷,被伊利沙白醫院急症室醫生當精神分裂處理,面都不見靠掐指一算/望氣,直接叫護士用繩捆綁,還要付出多次高昂的看跌打醫師治療腳部的醫療費用(每次$400以上),還摔壞了手機要自費重新買個新的,從手機到醫療費,得不到一分錢的賠償。這還是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香港嗎?而在我之前的貼文中,香港新聞報導一個男警被踼傷,連沒發生的加班津貼都能單獨索償14萬的(大家沒看錯,14萬只是就未發生的加班津貼索償,其他的受傷另外索償幾十萬,總金額好像大約40萬,而法官判了他理據得值可以索償),我卻連發生了的受傷和各種損失一分錢都得不到賠償。大家看到香港法律,因人而異了嗎?我連警察那一關都過不了,香港警察對我案件的結論是"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而黃大仙警署是怎樣拒絕提供老翁的個人資料的呢?在這一點上,黃大仙警署的警察若不是中國語文沒學好/工作懶散將別處的文字只是搬字過紙而不看情況作出對應的修改,就是又玩了文字遊戲。這段話是這樣寫的,看大家能不能看懂,裡面究竟有沒有寫可以提供/拒絕?

這段如下:
"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只可用於你提出的查閱資料要求所列明的目的.當不再需要有關資料時,你應該銷毀該資料.資料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應展示予未經授權人士.資料使用者應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大家覺得香港警方是提供了老翁的個人資料,還是沒有?我並沒收到任何老翁的個人資料。你簡直像看AI寫的東西一樣,前文不對後理。

我當時看這封信,像看天書一樣看不懂。每個字都認識,但湊成一封信,卻難以理解!我在內地高考改制前也是能考過獨木橋的人,那時的大學並沒像現在這麼多‵難度應該有降低,請大家相信在中國人口這麼多‵內地高考競爭是嚴酷的這情況下,我能考上大學的智商吧,當我說看不懂,那是因為這封信的描述和結論,既和事實不符,並且亂寫!

我能在上面寫出千字向大家解釋這封信,是多次出事後知道世上有"有組織糾纏"這樣的事情,從這角度能解釋香港警察的行為。"有組織糾纏"這資訊,學校不教報紙不寫,哪怕我每日閱讀幾份報章,這習慣維持了幾十年,都無法知道半點,而在我的遭遇中,香港警察和香港醫生這些穿著制服本應治病救人的人,還參與了犯罪。

黃大仙警署的回信,牽涉到多個問題。

我的個人隱私包括即時位置洩漏廣泛到,不止講粵語的在跟蹤,講普通話的也在跟蹤,不同區的警察穿著制服或便服,或迎面而來或在後跟著,也在跟蹤,我一出事,是很多人在現場/通過各種途徑知道的,不能跟蹤他人時什麼資料都知道,知道這一刻你身在何處,被跟蹤的人被打傷就什麼都不知道了,還要將她誣陷成精神分裂/捏造律政處意見反過來表示這女性用雨傘襲擊香港老翁/反過來拘捕這女性近30個小時抽血3支百般折磨至第二日半夜近12點在夜深無人時釋放,還要收取保護費$300和每月搭車去警署報到,這些案件還專門對這女性胸襲和狂踼下體,暴虐‵變態和惡毒超出你們想像。以上,還只是其一,

其他的,譬如這信件只提及我致電999報警所講,卻沒提及20220915去黃大仙警署見軍裝警察落口供時所寫,即使致電報警時也不是這樣講的,信件不止是沒寫出全部,還歪曲事實遮掩了老翁的毆打行為,讓不知內情的人看了這封信以為是報案人精神病發`出現幻覺幻聽所致,而非真實被打傷.一旦這樣誣衊,別人是信穿制服的香港警察,還是信另一個無權無勢的普通人?

(1)到底黃大仙警署怎樣處理我致電報警時的那段電話錄音?

(2)又怎麼處理20220915去黃大仙警署落的口供?口供也還未寫出全部,但這封信完全不提口供。

(3)我手腳的傷勢在20220911第二次去黃大仙警署報警時是有幾個警察看過的,還有年輕女警用手機在關門的房間裡拍下,黃大仙警署是怎麼處理這些傷勢照片的?

(4)還有,我驗過兩次傷,第一次伊利沙伯醫院收費面都不見直接捆綁,第二次廣華醫院免費‵看起來是正常驗傷,有一個年輕的男醫生見證,黃大仙警署又是怎麼處理這兩份來自兩間醫院的驗傷報告的,為什麼只提伊利沙伯醫院那份,不提廣華醫院那份?

(5)黃大仙警署回信寫“案件編號WTS RN 22029387”,但一開始的案件編號不是這個,我在2022年9月至10月左右,致電黃大仙警署報案室問到的案件編號明明是:22029493(最後兩個數字不一樣,87和93),由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二隊負責,後來似乎變成刑事調查第六隊負責(留意數字6),無論由哪一隊負責,為什麼會有兩個案件編號?

20221007黃大仙警署信件的署名是”曾賀星”,我今日曾嘗試上政府電話簿網站搜尋牠的真實職位,敢這樣枉法,但搜尋不到,若不是職位低微到個人資料根本沒放上政府伺服器, 就是退休了.

截圖:
(1)20221007黃大仙警署信件聲稱沒發現任何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拒絕提供藍老翁資料以便索償;






(2) 20250713曾賀星不在政府電話簿裡;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9)

20220925之後我就搬走去住香港各區的酒店四個月, 並未及時收到20221007黃大仙警署曾賀星的回信, 20221018又出事, 油麻地地鐵車廂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到肩膀非禮並被中區警察即場放走案, 之後驚人的老翁跟蹤全面爆發, 發生在足跡所至, 影響了我的新的工作` 新的居住地點酒店` 去看病的中醫診所......


黃大仙警署報案室電話:36611632
20221023 21:09


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案件編號:22029493, 電話號碼: 36616090
關於36616090這電話:
20221023 21:13 我打出
20221024 18:33 我打出
20230131 11:48 打出, 3分50秒; 17:30, 響7秒無人接聽.
20230201 14:49 我打出 , 講4分39秒被林警察掛線; 14:54 我再次打出,響3秒無人接聽.



20221023 21:09 我致電黃大仙警署報案室電話36611632,講3分38秒, 查詢20220910慈雲山老翁跟蹤打傷及摔壞手機一案的調查進展, 報案室男警給了我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的電話號碼: 36616090, 並說這案件的案件編號是22029493.


第一次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
幾分鐘後, 同一晚21:13, 我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的電話號碼: 36616090,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我打出的同時, 我媽的電話也在打入, 像知道我正在致電警署要阻攔我致電似的, 我沒聽她電話收了她線, 繼續致電第6隊, 有個年輕男子聽電話, 但用案件編號22029493在電腦裡似乎找不到案件, 好像要用身份證號碼還是電話號碼找出, 我後來知道還有另一個案件編號: 22029387, 兩個案件編號尾三個數位不同,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兩個案件編號, 我的案件處理是明顯不正常的, 我後來知道這案件的調查結果是”沒發現任何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 這怎麼可能正常呢! 大家如果只是單方面看警方公佈的一年的工作數據, 你會看到很好的業績, 但這是真的嗎? 我這時還不知道警察枉法, 致電有人聽後, 那年輕警察看了好一會, 才說類似”研究下再覆你”的話. 但一直沒回覆. 掛線後, 我手機的whatsapp收到我媽一個留言, 她說了句非常怪的話”警察叫你領綜援”. 我這時已有工作, 大家說她講這句是不是很過份? 領綜援至少要失業對吧, 但她過份不是第一次了, 你若未聽過有組織糾纏和糾纏會有至親參與, 你會很驚訝的, 好像她有精神病似的, 總是無緣無故口出惡言. 但在她這那一邊應該是有個邏輯的, 雖然她表達得很惡毒, 只是我不知道這邏輯是什麼, 需要詛咒後代失業. 我打去黃大仙警署的刑事調查第6隊, 和我媽很快打給我, 以及這之後的古怪留言, 這個時間點, 本身是奇怪的. 如果從個人隱私無底線洩漏, 我媽是知情者之一, 也知道警察已對我枉法, 也被要求內部解決我這個遇襲報警的人, 也知道我這一刻正在用手機幹什麼(手機同屏), 我媽要阻止我打去警署追問, 這樣去看, 就能稍為明白我媽在幹什麼. 這些都不是”剛好”. 而剛剛聽電話的男警看了一會電腦說”研究下再覆你”但之後再無下文, 應該是這男警也一早認識電話裡的我, 知道致電者是我, 知道我遇襲, 但從電腦看到的調查結果驚人, 以致牠要耍太極耍走我, 這樣就能解釋男警的行為.
大家知道嗎? 我現在能把事情清楚平靜地說出, 當時卻是猝不及防的, 任誰, 都不可能預估自己老母會在一再出事的時候, 這樣對待自己. 你不斷出事, 包括警察和至親這樣對你, 你沒法明白為什麼, 你還要同時應付新工作` 酒店` 中醫診所` 外界所有地方, 每一個事件只是很多事件中的其中一個, 作惡的人也只是作惡的人群中的其中一個, 壓力排山倒海一樣, 關鍵是你不明白, 人身安全還明顯出了問題, 大家設身處地, 想想這種情況下的心理狀況吧. 事件並不是一下子”叮”一聲就明白的, 這過程要經過很多年` 出很多事, 這很多事, 是在正常社會下的你無法想像的, 無法無天到超出你們想像, 像這裡是異世界香港似的.


第二次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
20221024 18:33 因為一直沒收到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的電話回覆 (警察枉法當然不會有回覆), 我再次致電, 電話響了11秒, 無人接聽. 之後一直都沒收到黃大仙警署的任何電話.

2023年1月尾我在政府熱線1823的工作結束, 搬到新界大埔住劏房. 在20230130, 我終於第一次向婦女組織求助, 叫”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在手機地圖上搜尋到總部位址, 搭地鐵過去, 出站後快走到時, 路邊就有兩警在搜一個人的身, 我認為這和以往一樣, 是警察在跟蹤. 這次行程也有各種跟蹤. 這婦女組織當然也知道我是誰, 在總部所在大廈搭電梯時, 同乘電梯的人就是跟蹤者, 這婦女組織說總部不處理求助, 要我去附近的分部求助, 好像在一兩個站外的長沙灣地鐵站附近, 我又搭地鐵過去, 然後在分部外面, 就有個黑衣老翁站在我的前方扮講電話, 這也是跟蹤者, 跟蹤到了婦女組織. 我進去婦女中心協會, 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社工接待, 和牠講了兩小時講到流淚, 牠拒絕求助, 說牠們平時只處理婦女找工作之類的求助, 連陪我向警察查詢都不肯. 只叫我繼續自己跟進遇襲事件.


第三次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
20230131 11:48 我再次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的電話號碼: 36616090, 講3分50秒, 查詢調查結果, 對方好像是姓葉的中年男警, 又是在電腦看了案件後說會叫負責這案件的警察回覆, 但由早等到晚都無人回覆,同日17:30, 我再次致電, 響7秒無人接聽. 是我致電, 而不是警察回覆, 警察為什麼躲著不回覆呢? 想想!


第四次致電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
20230201 14:49 我一直未收到警署回覆, 就再打過去 , 講4分39秒, 一個姓林的男警聽電話, 聽聲音約摸50, 可能就是佐敦街頭穿著軍裝盯著我的黃大仙矮警察, 牠同樣也曾出現在20220910慈雲山藍衣老翁D襲擊案的現場. 這老東西態度不好, 一開始扮不知道我是誰, 然後又忽然知道我是誰, 說它後來有去捉過那慈雲山藍衣老翁, 但因為證據不足放了, 這林警察很沒禮貌, 掛了我線. 牠的聲音像20220910藍衣老翁D跟蹤襲擊案到場的那個五十幾歲黃大仙矮警察, 如果是牠, 那也是牠在一個月後的20221019, 即20221018油麻地地鐵黑衣老翁非禮案後的第二日, 辦公時間身穿軍裝和其他七八個男警出現在佐敦街頭`離我100米的前方, 等我走過去盯望, 和街邊老翁沒兩樣. 這裡, 你們看到香港警察講電話的一個手法嗎? 面對報案人的疑問會直接掛線, 後來的20230922北角警署瘐警長` 20240112大埔姚警察也這樣做過. 牠們可是出著月薪幾萬的工資呢, 而不是月薪幾千! 而我卻失業了.


為什麼這些黃大仙警察都不主動回覆我電話, 而要我多次致電讓查詢案件進度這樣辛苦呢? 想想!


因為所有警察都知道這案件是枉法的!


同日下午, 我開始上mobile01的網站發貼講述多年被跟蹤和遇襲事件, 這貼子一寫兩年, 寫了幾百萬字, 快趕上寫小說了.


遇上香港警察枉法, 該怎麼辦?


截圖:
(1-3)和黃大仙警署報案室` 黃大仙警署刑事調查第6隊的通話紀錄;

















(4及其他)20230130, 第一次向婦女組織求助, 長沙灣地鐵站的分部外跟蹤的黑衣老翁;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10)

總結:

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的事件次序, 如下:

20220907慈康邨一個藍衣女保安A在我和一個跟蹤老翁的衝突現場, 大喊出一句火上加油的話, 企圖使老翁對我動手讓我受到傷害. 同日我去新界的沙田公共圖書館使用電腦室的公共電腦, 電郵房署或政府熱線1823, 投訴藍衣女保安A違背職責的惡行, 這封電郵後來發現因為體積超出限制被打了回頭, 沒發出去. 當晚回到慈康邨, 相鄰兩座大廈共走出三個老翁老嫗(數字3), 其中一個是藍衣老翁保安. 而當我進入居住那座, 裡面站著一個從未見過的五十幾歲的白衣女保安, 看著我走入.

20220910那日出門明顯異常, 其他往常一走出大廈就會在旁邊走來走去的老翁全部消失, 只有一個藍衣老翁D從左前方柱子後轉出, 迎面而來, U字形跟蹤我直至發生衝突襲擊我, 導致身體多處受傷和手機被老翁大力推撞下拋跌地下摔壞螢幕, 不能使用. 我認為被跟蹤` 遇襲和慈康邨藍衣女保安A的惡行` 個人隱私包括投訴電郵的洩漏是分不開的. 黃大仙警察即場放走藍衣老翁D, 我搭救護車去佐敦伊莉莎白醫院驗傷, 急症室醫生連面都未見就叫女護士用繩綑綁我, 直接當精神分裂處理. 原來"專業的香港醫學判斷", 是靠 掐指一算/望氣. 我拒絕綑綁, 沒驗傷離開, 走出醫院後右腳劇痛, 原來被藍衣老翁D踩傷右腳, 那日是中秋節所有跌打醫館關門, 並沒及時得到治療.

20220911 我媽陪我去黃大仙醫院再次報案, 並填表格向警方申請取得藍衣老翁D的個人資料, 以就手機摔壞不能使用, 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代為索賠.在警署再次搭救護車, 送去油麻地的廣華醫院急症室再次驗傷, 離開時請急症室警崗警察向護士取得驗傷報告, 即時傳真回黃大仙警署. 即這次遇襲, 共驗了兩次傷.

20220914 星期三左右, 收到一男警致電, 要求去警署落口供. 這麼遲才致電要求落口供, 這裡已經有問題.

20220915再次去沙田公共圖書館使用電腦室的公共電腦, 電郵房署或政府熱線1823投訴. 房署轉給了慈康邨管理處自己查自己.

20220916 左右, 去黃大仙警署落口供, 兩個年輕的男女軍裝警察負責落口供, 而非便衣. 女警多次扮聽電話走出室外, 走出時拉動一把凳子拉到門口, 手柄處貼著透明膠紙向著我, 裡面似乎有東西. 我坐的凳子似乎也是手柄處貼著透明膠紙.

20220920上午大約11:31-12:14, 收到慈康邨 助理物業經理 黃家威的電話(來電號碼: 23244239,電郵wongkawai@pioneermgt.com.hk),就我的投訴,說了約40分鐘的電話,內容大約有三點,如下:
(1)調遷政策,包括一屋換一屋,要證明自己有情緒問題(我剛於十日前被U字形跟蹤的老翁打傷,一旦說自己有情緒問題,變相坐實黃大仙警察後來的枉法結論,被跟蹤和遇襲是真實發生的,偏要扭曲向精神病的幻覺幻聽,這做法陰不陰險?);
(2)管理處不會操控老翁;
(3)叫我報警;
(4)會有電郵書面回覆我調查結果;

同日晚上20:35-20:37,我從外回家,進入大廈,在地下大堂搭電梯上樓,同時進電梯的有個黑衣女人,搭電梯上到我居住的樓層,電梯門打開,我正要走出,一個在這層電梯大堂站著的頭髮稀疏的六七十歲的黑衣老翁,向電梯衝過來,我走出兩步覺得這老翁行徑奇怪,沒一個成年人搭電梯會用衝的,我回頭看,電梯門已經關上並向上升,剛剛還衝過去的黑衣老翁竟不入電梯,反而向後退退回大堂原位,並轉頭望向我.這是衝著我而來!牠不止認識我,知道我住哪裡,幾時回家,甚至將即時位置精準掌握到我搭電梯上樓的時間,都掌握得一清二楚.這樣重要的實時位置資料,竟然掌握在一個底層的公屋老翁手上,然後讓牠在公屋內在被跟蹤的女性家門前進行恐嚇!否則為什麼衝向電梯又向後退再轉頭望我?

我回到家中, 致電慈康邨管理處投訴被老翁跟蹤入大廈, 在我回家時跟蹤到家門外沖過來, 一個姓餘的女保安聽電話, 說等主任看過監控後回電. 我告訴我媽事件, 我媽明明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卻叫我吃藥, 聽任女兒被嚇並誣衊有病. 不要說”連你媽都這樣是不是你有問題”這些受害者有罪論的話, 我的原生家庭是個精神病院. 事件是真實發生的.她的態度不斷改變, 改變她的可能是她和前夫生的黑心大女, 也可能是警察, 也可能她本身有問題. 有組織糾纏有至親參與.

第二日20220921中午,一個姓黃的男主任致電(牠說牠不是助理經理黃家威,這管理處有兩個姓黃/王,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總之牠告訴我牠是黃/王主任),牠回覆說電梯內的閉路電視拍不到走廊,因為黑衣老翁沒進電梯,只是衝到電梯門口,所以不知道這黑衣老翁是誰,而地下大堂的保安也沒看見有老翁出入大廈.原居慈康邨原本每層的電梯大堂都裝有閉路電視,在2018至2019年間不知何故全拆了,並似乎換了一批新保安,只留下兩個舊女保安,這幾年行為最惡劣的就是這兩個,分到本座大廈的幾個女保安似乎都是同籍貫.黃/王主任說沒看到,事件不了了之.

20220910藍衣老翁D U字形跟蹤襲擊案後, 慈雲山的老翁像對黃大仙警察的枉法調查結果有早知, 跟蹤情形極為猖狂, 我在慈康邨的居住環境急速惡化, 除了以上所說的公屋老翁跟蹤入公屋大廈裡面, 跟蹤到家門前, 好像公屋24小時駐守的保安和監控不存在似的, 同一時間, 每晚回到居住的大廈外, 都有同一個黑衣老翁E站在大廈外, 在我走近時轉頭望著我笑. 同時, 慈康邨的老翁保安也在跟蹤. 自己拍下的其中幾次監控如下:

(1)20220922_200207 九龍慈云山慈康邨白衣老翁保安的跟蹤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148064114212889?mid=5148064864800160

(2) 20220922 黑衣老翁E在九龍慈云山慈康邨外, 晚晚等在那裡轉頭看著我笑, 頻率是: 20220910我被U字型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藍衣老翁被黃大仙警察放走後的每 一 晚. 以致我在兩日後的20220924搬出去暫住酒店, 這一住就住了四個月, 後來又搬去新界大埔寶樂樓住了一年劏房, 至近年半後的20240131才從新界搬回原居慈康邨: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64787210731559?mid=5064788030524506

(3)20240131 新界大埔的一年劏房居住合約結束, 搬回九龍慈康邨原居, 年半前晚晚等在慈康邨大廈外令我搬離的黑衣老翁E又從同一座大廈走出, 是"剛好"嗎?
原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6322112700491?mid=5076334669730535

慢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6334364262441?mid=5076335157841165

(4)20240131 事情並非單件發生, 當我搬行李回九龍慈云山慈康邨原居所開門,04室老翁”剛好”開門, 一直站旁邊盯望
原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8835566149672?mid=5078839523546528

慢速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78839320051759?mid=5078841833819877

20220925 鑒於公屋的居住不安全, 我又找到政府熱線1823的工作, 被迫從公屋搬走, 搬去住了四個月酒店+一年劏房.

20220929 收到九龍慈康邨 助理物業經理 黃家威 (wongkawai@pioneermgt.com.hk)的電郵答覆, 不肯調查邨內嚴重的老翁跟蹤以及在住戶衝突現場大喊大叫企圖火上加油的藍衣女保安A.

20221007 收到黃大仙警署回信寫的調查結論是:
“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並且十分隱晦地拒絕提供跟蹤襲擊的藍衣老翁D的個人資料,即我不能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代為索償至少手機摔壞的損失.

原來身體多處受傷,不算刑事!

原來價值4位數的手機螢幕摔爆,無法使用,不算財物損壞!

那怎樣才算刑事和財物損壞?

黃大仙警察公然枉法!
20221018九龍油麻地地鐵車廂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到我肩上`眼睛在笑的案件(1).


當時我正坐在油麻地站去中環方向的港鐵車廂的座位上, 忽然一個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 一手按到我肩上, 另一手動著不知道想按到那裡的樣子, 嚇到我站起奮力推開牠, 這老東西跌倒在地下又爬起. 我嚇到走到另一個車廂拍攝牠, 這老東西知道我在拍攝, 還轉身面向著鏡頭, 明顯認識我` 清楚知道我這一刻的方位, 這些行為不是一個不認識受害人`非禮只是偶然的人做得出的. 如下:

九龍油麻地地鐵車廂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到我肩上的黑衣老翁: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90144089210930?mid=5090144622742975


我追到港島中環站或上環站, 18:52打給我媽叫她過來,講了11分鍾, 19:04致電999報警,並在站外截停黑衣老翁.等了好幾分鍾警察未過來,老翁不肯等,連續橫跨幾個電車車道,上了對面一輛正停在車站的電車(不是巴士),我再次致電999催促警察快來這老翁要離開,並追上車大聲問牠為什麼在地鐵車廂向我撲過來,一手按到我肩上.又過去和電車司機講我被老翁非禮`已經報警`警察正在趕過來.年輕的電車男司機就不肯開車,大聲和乘客講這輛車不能開你們要下車之類的話,可能還講了警察正在趕來的話.電車分上下兩層,乘客都聽到而且真的乖乖下車,沒一個有異議.或者因為電車總車費$3.3是到站後下車時才付,上車不需先付款,乘客沒損失所以沒抱怨?或者港島區民風較好?可又怎麼解釋老翁非禮後回到中上環?總之沒人抱怨,電車乘客很快走光.一個可能是車站職員的中年男子上車問司機為什麼不開車,司機講了原因,這中年男子就下車走了.司機要求我寫下個人資料給他,可能作紀錄之類. 19:19我收到警察來電(電話號碼:59656745),問我現在在哪裡,我不熟這區,好像把電話給司機講,讓司機告訴警察這是在哪裡.

有五六個中區警察跑過來衝上電車,將我和黑衣老翁帶回地鐵站那邊,分開分別在警車和外面小公園裡接受問話.我在警車裡講了案發經過,為首的40歲男警在警車告訴我他是程警長,似乎對我的被非禮經歷不以為然,說類似老翁只是不小心`你想多了`你敏感之類的話(實際用字未必是你想多了,但意思是這樣).他下車去小公園大概去老翁那邊,那邊另有幾個男警圍住黑衣老翁.連警車司機都下車,這一個似乎寧願站到路邊看著車都不肯坐在警車裡.牠們是不肯相信我嗎?不,牠們其實全部認識我,也絕對知道我發生了什麼,也絕對知道老翁在非禮女性,只是在扮不相信.你說你怎麼看出牠們認識你?因為我的個人隱私同樣洩漏到香港警察那裡,我被老翁嚴重跟蹤的同時,也被警察跟蹤,這些警察有時成隊穿著軍裝或向我迎面而來`或站到旁邊一起等過馬路`或站在馬路對面等著迎面而來`或在後面跟著,跟在後面的有時穿著便服,但樣子像警察.你說跟蹤你的警察認識你,不代表到場處理老翁非禮的警察認識你.不,到場這批也認識我,從很多方面看都是.實際上幾年間我所有的報警中,所有到場的警察都認識我,包括一年後我被非法拘捕的大埔傷人案中的大埔三警.只要能讀腦,一讀警察的腦便知.當我對社會有安全感的時候,是沒想過警察會放縱跟蹤的老翁非禮甚至枉法的.

這次的枉法過程似乎有一點波折.程警長一時上車說不會查,一時上車說全部帶回中區警署問話.半小時左右有一個年輕女警到達(可能原本全車都是男警,牠們臨時叫了個女警過來),上車後程警車叫我重覆示範一次現場給女警看,包括老翁一手按到我肩上的動作,問按在哪個位置.程警長還連續三四次叫我對女警重覆這姿勢,直到女警瞪他.有一個男警上車坐到我旁邊,又問了些話又下車`又回來.期間我媽打了幾次電話給我, 20:05我和她講電話,我忘了她講什麼,好像說小孩父母還未回來她要在家看著小孩之類的話(不肯定),總之她不能現在過來中上環警車這裡,而她的出現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後.她是在說謊嗎?是的.原因我不知道.總之結果是,有人叫她,或者她自己決定,不要這時來警察問話的現場,不讓我有幫手.

看起來警察之間的意見都有點分歧.女警似乎都支持程警長不調查,坐在我旁邊的男警似乎反對,做了個和女警意見不同的動作,後來他下車後`又上車坐到旁邊,似乎妥協了,說這老翁走路有點拐(我從地鐵站內追到站外,並不是很察覺老翁走路有點拐),他這樣說大概意指老翁可能在地鐵車廂一時站不穏.不,黑衣老翁絕對是故意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並一手按到肩上的.跟蹤和非禮都是故意的`是有目標`而非偶然的.程警長上車說不需要去中區警署問話,又說根據案發地原則這案件將歸到油麻地警署負責.這其實就是不調查了,我據理力爭,程警長一開始說牠自己有時搭車也會不小心碰到別人,去襯托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並一手按到肩上也是不小心,大家說這能類比嗎?警長搭車會向女性撲過去一手按到她肩上嗎?而且,老翁難道不是在跟蹤我嗎?如果我問這句,非禮事件又變成跟蹤事件,但這根本就是一單個人隱私洩漏下`有目標地跟蹤和非禮案,警察怎能在我這個隱私洩漏的特殊情況下,以自己的不小心作類比?香港到處都有監控,地鐵車廂裡面也有,警察為什麼連監控都不看,就直接不調查?我追問下,程警長恐嚇說有時案件上到法庭,原告也可能有罪.這案件我能有什麼罪?我受到嚴重跟蹤,本來好好的坐在地鐵車廂,一個老翁撲過來一手按到肩上非禮,另一手動著不知想按到那裡的樣子,嚇到我站起奮力推開牠,我能有什麼罪?程警長為什麼恐嚇非禮案的受害人?

想想!這是案件的關鍵!

我不能不走下警車,這時已是晚上10點,擾攘了三個鍾不調查.我媽這時才姍姍來遲,出現在警車旁邊,程警長帶她和我行20米轉彎到達地鐵站站口,離開時警長向她鞠躬.程警長為什麼要向我媽鞠躬?我媽為什麼一開始答應盡快過來,最後到3小時後的晚上10點我離開警車時才來?

想想!這也是案件的關鍵!

得到他人隱私`有心算無心下去傷害他人不難,難的是受害人報警後面對警方的追捕,對吧?大家認為老翁能從香港司法中逃脫,是因為無辜嗎?有罪而逃脫是牠這種地底泥的能力嗎?有這種能力的不會是地底泥,老翁只是出頭先爛的椽.


截圖:
(1-6)黑衣老翁;

















20221018 和我媽的手機通話紀錄:





20221018 報警和打給媽的電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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