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inlin2 wrote:
jerry加油~
雖然是小蝦米對抗大螞蟻~
但是還是有很多網友挺你的!!!
等等來去買罐維他露p消消火
建議你購買維大力汽水
照網友們的說法,既然廠商沒回收,你記得開罐全程錄影,還有機會得到千萬獎金喔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明明就違規,當然有問題才不認同
況且應該是30天停權吧
所以呢?
1.我當初檢舉的兩篇文,包含您的,所受到的罰則是停權?
2.一樣的錯誤,在裁決者的判斷中,仍有輕重不同的懲處。
真的...您要爭論這點,去找01的管理員爭取您要的。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開一篇文章公開質疑,這些仍是您的權利。
一昧的不信任管理者的判定,然後又一直利用不信任的平台的小角落(本棟樓)抱怨?
這...是哪一招?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說你若是樓主,第一時間他連廠商都沒找,直接PO上網,並不是當天沒客服的關係喔!他根本也不知道那天有沒有客服,所以並不是因為沒客服所以才PO上網,這點你不成立
什麼是第一時間呢?
我喝了飲料拉了肚子,甚至不幸就因此往生,第一時間我找誰?
更何況,這家公司的客服電話...在事件發生之前,您確定全天候24小時都有人接聽?
好吧~就算該公司有設立好了。
我喝了一罐有問題的飲料,"這個世界上的法律",哪一條規定我得先找廠商後才能做後續處理?
我確實喝到了有問題的飲料,上網PO文也同樣會留下紀錄。即便廠商提告了我也沒有因此撤文...
這不就表示就算最後我官司輸了,結果我也得概括承受啊!?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發生消費糾紛,本來就很容易處理,用錢可以擺平為何不要,真覺得廠商那麼笨嗎?
那是奇摩子的問題!賭一口氣,若是我我也會這樣
這是種方式,廠商確實有權利可以運用。
如同我一直提到的,進入官司,樓主得對結果負責,同樣的,廠商也是。
蔡副總要賭這口氣~OK的~
只是無論這場官司無論誰輸誰贏,維大力真的就能爭到那口氣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些嘴巴說要拒喝的,講那麼大聲,是有幾個真的拒喝,還是根本沒喝過的
每個人的個性原本就不同,大部分廠商都很聰明,派個小專員去處理,帶點小禮物搓一搓就沒事了,人家總經理親自上陣他還不高興
願意立場堅定,但誠懇負責的解決問題,派個清潔工或路人來我都覺得OK。
用蔡"副總"的態度去"登門拜訪"?找誰來都一樣...
記得把我也算進去,相類似的產品不常喝,但事件發生前確實有購買過該項商品。(維他露P和維大力都買過)
發生事件之後,小弟本著綿薄的力量,家人、親戚、同事,附近賣魯肉飯的商家、小型便利商店,以及小弟的手機中都放著相關新聞報導影片,也不才成功讓其中一兩家小店不再引進該廠商飲品。
這些都只是我小小的影響力而已~~~
打太久文章....漏看部分劇情了~~~~

待會睡覺去,大家晚安~~~
P.S:
陳先生別跑阿,怎麼不敢回答我前面的問題,我可是等了你一整天
不然我直接打電話給你比較快,電話0988開頭的對吧
用這招落跑真的很遜......
這又是哪一招?
您希望達成什麼目的?
意見相左就這樣做?
我一直把您當成是成熟、格調高的網友在跟您討論~
您要用這種大家心知肚明的方式跟別人討論事情嗎?
對您來說,我可以什麼東西都不是。
但我仍要說~請不要辜負我對您的期待~討論事情討論到要用這種方式?
還是您打算用更好笑的理由來搪塞呢?
Palpatine wrote:
所以呢?
1.我當初檢舉的兩篇文,包含您的,所受到的罰則是停權?
2.一樣的錯誤,在裁決者的判斷中,仍有輕重不同的懲處。
真的...您要爭論這點,去找01的管理員爭取您要的。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開一篇文章公開質疑,這些仍是您的權利。
一昧的不信任管理者的判定,然後又一直利用不信任的平台的小角落(本棟樓)抱怨?
這...是哪一招?
J先生喝到有異物的飲料,不也不找廠商,而利用這平台的小角落(本棟樓)抱怨

Palpatine wrote:
什麼是第一時間呢?
我喝了飲料拉了肚子,甚至不幸就因此往生,第一時間我找誰?
更何況,這家公司的客服電話...在事件發生之前,您確定全天候24小時都有人接聽?
好吧~就算該公司有設立好了。
我喝了一罐有問題的飲料,"這個世界上的法律",哪一條規定我得先找廠商後才能做後續處理?
我確實喝到了有問題的飲料,上網PO文也同樣會留下紀錄。即便廠商提告了我也沒有因此撤文...
這不就表示就算最後我官司輸了,結果我也得概括承受啊!?
沒有規定不能PO上網,大家憑自己良心處理事情
我不確定哪家客服是24小時的,重點是你有去試過嗎?
如果從頭到尾沒去打過電話,那就不要再用客服沒人接聽這招好嗎
Palpatine wrote:
這是種方式,廠商確實有權利可以運用。
如同我一直提到的,進入官司,樓主得對結果負責,同樣的,廠商也是。
蔡副總要賭這口氣~OK的~
只是無論這場官司無論誰輸誰贏,維大力真的就能爭到那口氣嗎?
有沒有賭到那口氣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官司輸贏並不會影響到該公司業績
我說過,消費者很健忘的
這是有錢人、有權的玩法
Palpatine wrote:
願意立場堅定,但誠懇負責的解決問題,派個清潔工或路人來我都覺得OK。
用蔡"副總"的態度去"登門拜訪"?找誰來都一樣...
記得把我也算進去,相類似的產品不常喝,但事件發生前確實有購買過該項商品。(維他露P和維大力都買過)
發生事件之後,小弟本著綿薄的力量,家人、親戚、同事,附近賣魯肉飯的商家、小型便利商店,以及小弟的手機中都放著相關新聞報導影片,也不才成功讓其中一兩家小店不再引進該廠商飲品。
這些都只是我小小的影響力而已~~~
也恭喜你成功了影響了兩小店家
不過如果J先生敗訴,也許維大力可以拿出這一年來業績退縮報表,向J先生申請民事賠償
也感謝你為維大力盡了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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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你的PS回文
有些網友就是這樣,上來砲一砲就跑了,昨天講那麼多,現在不是躲起來嗎?
並且你注意看,我用的可是疑問句,我是問他,要不要打給他比較快
怕他太忙沒辦法上來回文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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