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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答案是不知道,因為他根本沒打,所以不要扯什麼因為是假日沒客服,所以才PO上網,那我可以因為不知道救護車有人,所以不讓道嗎?

這舉例真的是很爛...
法律有強制性規定...救護車有鳴笛的狀況下(表示有傷患)...必須要讓道...這是有強制性的!!
不讓道而被罰...剛好而已...
但是有那條規定或法律強制樓主(或其他類似案件的事主)...必須要先向原公司反應嗎??
LIN ISEI wrote:
這舉例真的是很爛.....(恕刪)

這是將心比心的問題

那你怎麼知道產品是在工廠出包?

到最後如果結果不是呢?

第一時間J先生是直接質疑廠商的問題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有網友PO了一篇【BBS鄉民的正義】

什麼是正義?什麼是對的?只要鄉民的與論多那方就是對的嗎?

在台灣給你絕對的言論自由,並不代表你可以不經查證就毀謗廠商

當你提出這樣的想法給其他網友後,一個說是廠商的問題,十個說、一百個說,到最後不用查證都以為是廠商的問題了

我在好多個月前就提到過,三人成虎的故事

今天J先生的舉動也許是無心,但是不經查證卻會對其他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你可以去看一下由崔岷植主演的【老男孩】,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

順便抱怨一下,發現我的文章很容易被刪

有網友提到是你違規阿

那我覺得很奇怪,別人違規就不會被刪,我還照三餐去檢舉

只要是替J先生說話都無敵就對了啦

6638樓-在這過程中 就是一副老大心態 (跟遠x集團的徐xx說的一樣 嫌貴就不要用啊)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站方多公平阿

檢舉有用嗎?要站對邊才有用啦

==================================================================

針對你的部分我再舉個例

很久之前就有去看過你部落格,發現你應該長期性都在日本居多

假設今天台灣又發生什麼反日本的事

發現你都以日本為家,開口就罵你,也不會管你是什麼原因才留在那邊

也許是工作,也許是度假,太多的也許

但是那是重點嗎?重點不是

重點是你以日本為家,這樣別人罵你你服氣嗎

你希望別人先問你居日原因,還是先罵你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例子還是舉的一樣爛...

或許....只是他很多事根本就不瞭解, 所以才會講出來都給人笑的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針對你的部分我再舉個例

例子還是一樣很怪!!
你指的...如果發生反日事件...而導致我被莫名人士辱罵...
這是一個對等的狀態...民眾(莫名人士) VS 民眾(我)...
這樣的情況下只能表示...一件事一定會有很多的想法和意見...
不能去勉強別人一定要接受自己的想法...更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他人身上...
當然...我無法控制他人的想法!!
如果對方能接納自己意見及想法當然很好...如果不能...那也就沒什麼好勉強的!!

但是樓主今天的狀況是...小蝦米(樓主)搏大鯨魚(廠商)...
又或者如樓主一開始所說...只是上01純分享...並無考慮到後續動作...
可是廠商仗著自己有財有勢...背後有律師顧問團...選擇了對樓主提告...
在日本...我還沒見過有廠商會做這種事...
日本公司只要出包(先不管對錯)...一定會第一時間出來安撫民眾甚至道歉...
然後再去處理後續的問題...
前陣子搭電車看到...一名醉漢在電車上鬧事...整個車站的站務員都出來了...
把醉漢請下車...第一時間就是和醉漢90度鞠躬道歉...
是電車公司的錯嗎??我想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來...
電車公司大可請警察來將醉漢帶走...但電車公司第一時間選擇了先安撫醉漢...
這樣我想醉漢事後就算想凹電車公司也沒得凹(比方說,被站務員推傷啦...之類的)

所以...同理...今天廠商的氣度從這裡就可以看的出來...
一個大廠商要對民眾提告...當然是很輕鬆的事...畢竟有錢有律師專人可以和民眾耗...
但是民眾看到的是什麼??看到的是大廠商欺壓民眾...

今天如果第一時間...廠商(副理?)有給予善意的回應...
我想樓主是很樂意撤文或者是會在文章的新進度補上...廠商很好的處理事情態度...
這樣不是雙贏??

而不是第一次去樓主家中就懷疑東懷疑西...懷疑是樓主自己造假...
如果今天廠商有釋出善意...但還是被樓主凹的話...
那自然就是樓主的問題...我想這點廣大的鄉民們還是分辨的出來...

所以結論是...大家最後討論的是廠商的態度...而至於真相,已經是交由司法處理了!!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這是將心比心的問題那....產品是在工廠出包..(恕刪)


產品在工廠出包,廠商要概括承受,你不知道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怎麼知道該公司經理沒有說過任何一句有所歉意的話..(恕刪)


那您為什麼不要求公司的官網放上道歉的影音讓鄉民們評斷夠不夠有歉意.........反而一定要版大出來講
偏偏版大講的您又不信,那版大有什麼好講的


有所歉意………好深的意涵啊!
原本以為鳥兄又有什麼新的見地了……………實在是令人遺憾啊!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還有麻煩爬一下385F,你注意一下時間點...(恕刪)


既然您提到時間點了………

版大一開始是不計較的……
如果該公司的人員老老實實地認錯、道歉,而不是搞到大家都不愉快,又怎麼會有這堆後續呢?


再說………毀謗指的是損害名譽,也就是某些人認為有客訴一定要先打廠商的客訴專線,直接 post 上網分享親身經歷是非法的
這跟20萬並沒有明顯的關係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J先生也號稱賠償金的點子是所謂朋友給的

麻煩那位朋友可以舉一下手讓導播照一下嗎..(恕刪)


這麼多鄉民認為 鳥大 您跟廠商是有關係的,一直用力的替廠商辯解
那您是否也露個臉…………

LIN ISEI wrote:
例子還是一樣很怪!!...(恕刪)

你討論的一直是廠商的態度

但是我討論的一直是J先生的處理方式

試問你,今天如果到最後結果不是廠商問題,也不是自行加工

而是中途運輸問題,但是J先生在第一篇就直接懷疑廠商

讓廠商的名譽受到損害,那麼到時候廠商沒產品過失的責任

J先生是否願意對該公司的名譽負起責任

我深覺做人不能這樣,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老男孩真的不錯看,你去看看吧,我真的覺得跟本主題有點關聯

還有不要老是認為廠商一定就是大鯨魚,消費者就是小蝦米

事情是要先分誰對錯,不是誰權勢比較大

J先生第一時間沒查證就PO上來我就認為錯了

當你有些事情抱著好玩的心態,卻傷害了很多人,做人處事就是這樣不是嗎


iamdarlong0315 wrote:
產品在工廠出包,廠商要概括承受,你不知道嗎?

喔.....然後呢???

你從哪裡知道產品是從工廠出包???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順便抱怨一下,發現我的文章很容易被刪

有網友提到是你違規阿

那我覺得很奇怪,別人違規就不會被刪,我還照三餐去檢舉

只要是替J先生說話都無敵就對了啦

6638樓-在這過程中 就是一副老大心態 (跟遠x集團的徐xx說的一樣 嫌貴就不要用啊)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站方多公平阿

檢舉有用嗎?要站對邊才有用啦


老大...到底要跟你說幾次你才懂啊?!
我還特地在很久以前(懶得翻文的藉口XD)也檢舉了一篇"我方"的文章~
那一則回覆不也被檢舉成功了嗎?

就像你最近說的:不是什麼都我說了算(噗哧)
不是你去檢舉~就一定有罪。
這些跟你解釋了好幾次~也有實例,你怎麼還沒搞懂啊?!
還是說您仍然認定:"我認為不對的~被我檢舉的~一定要被刪文!"
那這樣你就是01的神了~還贏過蔣大耶...

Palpatine wrote:
老大...到底要跟你...(恕刪)

事實偏偏是這樣

我剛剛舉例那篇你意下如何

我檢舉了三天三夜

沒辦法囉!人家是J大的人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事實偏偏是這樣我剛剛...(恕刪)

蟻大粒加油! 小鳥加油!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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