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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跟蹤打傷搬家報警的真人真事

20200510 (1)
這是關於有組織糾纏的第一次報警,是因為同一個老翁幾個月內在不同的慈雲山運動場把在跑道上跑著的我`兩次急速打橫撞停,第二次撞停次日我拿上數碼相機回到運動場,那老翁又在運動場上,我躲在場中間的看台下拍攝它,然後放大看照片,跑道上的這老東西居然45度轉頭,精準地望向鏡頭,一早知道我在哪裡(我躲在場中間看台下拍攝),而且牠認識我.然後我電郵政府熱線1823投訴, 1823轉介報警,一個姓周的黃大仙男警打電話來不肯調查,但這第一次的報警不肯調查的原因它們沒推去女報案人有精神病,只是說警察查看不了附近的閉路電視.這是謊言嗎?

是的.黃大仙警察這時已在說謊.

警察每一次不肯調查都會作故事.全香港這麼多的監控,它們不想調查時就說看不到監控(這理由在3年半後的20231029大埔大榮裡百佳關經理串謀襲擊案中,大埔三警不肯調查時也用過,說看不到百佳或百佳附近的店鋪監控,我當時堅持遇襲重複發生它們應當調查,就被這三警濫捕了,連同在醫院急症室驗傷的時間,拘留約30個鐘到第二日半夜約12點才獲釋放);

或者叫我有事應即刻報警,但這一個也是個藉口,我多次遇襲即刻報警了結果怎樣?如下:

(1)20220910慈雲山藍衣老翁跟蹤打傷案被黃大仙警察即場放走,黃大仙警察並在署名”曾賀星”的回信中暗示事件是”情緒不安”引起而非真實發生,置我真實的傷勢和摔壞的手機於不顧,傷人和摔壞手機都不算刑事案,那什麼才算刑事案?








(2)20221018油麻地地鐵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按肩膀非禮案被中區警察即場放走,不查;

(3)20230422大埔墟警父跟蹤`警妻設局`企圖限制人身自由案,大埔警察根本不看監控,就很肯定老翁警父不可能跟蹤,並輪番嘲笑失業的報案人請保鏢/同事叫你請保鏢是個好主意/你有沒有去求助過…/為什麼人們跟蹤你不跟蹤我……如此匪夷所思的話,從毫無廉恥的香港警察口中講出;

(4)20230814大埔黃衣老翁襲擊和非禮案,我並沒看到老翁被拘捕,有藍衣男警還站在自由站著的老翁旁邊笑,大埔警察拖延調查,幾個月後的20240112大埔姚警察致電說不告老翁,還捏造律政處意見,表示要反過來控告我用雨傘襲擊老翁;牠的上司案件主管張智舜督察更是在我的投訴電話中大話連篇,對我要求查看這案件紀錄的要求設置無窮障礙,我將來會寫出這兩個警畜是怎樣在我的案件中做手腳;

(5)20231029大埔大榮裡百佳關經理和老嫗串謀襲擊和狂踼下體案,我被打到呼吸困難連手機在手都無法自己報警,懇求百佳關經理代為報警,人在牠店裡出事,這東西居然不肯報警,直到傷人的老嫗第二次哈哈大笑著離去才從褲袋拿出手機報警.到場的大埔三警堅持不肯調查,說看不到監控,最後非法拘捕我,關約30個鐘,勒索$300保護費,半夜放人,每月回去大埔警署報到.即使這樣,它們根本不調查百佳關經理和老嫗.

以上,我即場報警了.各區的香港警察怎樣回應?

(1)非即場報警的,會講大話說無法查看附近監控,要求下次即時報警;
(2)下次即時報警的,甚至能提供自己錄下的監控的,會即場放走非禮傷人的香港老翁/叫你看精神科醫生/見社工/入醫院/請保鏢/捏造律政處意見表示要反過來控告你用雨傘襲擊老翁;



正因為20200510這次不查,半年後的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借影印之便扣留個人資料包括學歷證明和工作證明不果後`從後施襲被打傷,更嚴重的是造成了極為嚴重的精神創傷,重創了睡眠,進而造成日間方方面面的出事,時間綿延幾年,傷害也是.從這種隱私洩露`香港老翁跟蹤開始,就開始了多年的施襲`精神重創`失業的不幸無限LOOP.

當普通人多年命運不幸時,你問高薪的香港警察在哪裡?香港治安到底好不好?

到底是不是香港警察犯罪?

截圖:
20200510在不同的慈雲山運動場兩次打橫撞停我的老翁, 報警警察不查後, 牠還曾在某日我出去跑步` 途經對面公屋慈民邨時發現牠站在有蓋行人通道上一條柱子後, 正盯著我. 這種至少超過3次的又運動場打橫撞` 又沿途盯望, 是"剛好"嗎? 不, 是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 我一出門, 這老畜牲就知道我出門了, 並且知道這一刻我在哪裡, 這才是總是遇到同一個老翁的原因, 這是香港老翁在跟蹤女性, 恃著非法得來的他人的隱私而當事人並不知道的這信息差, 白髮蒼蒼希望佔到便宜! 而這一點, 香港警察是知道的! 希望將事件推到受害人有精神病上面.











你未聽過有組織糾纏,怎能輕昜想到這些你不認識的人,竟認識你,在跟蹤你?怎能輕昜想到警察參與犯罪?到你有點明白時,時間已過去多年,多次出事,多次受傷。

當你們的個人隱私包括即時位置洩漏,有想過會遭遇什麼嗎?
有想過為什麼警察不肯查嗎?
那可不是沒有證據,我提供了證據的,一樣不查,還敢反過來表示要控告我襲擊老翁。
20200510 (2)此案連備案編號都沒有.

老翁借跑步兩次急速打橫撞的這次報警,是連報案編號都沒有的.

當時打電話來的黃大仙警署周警察不肯即時給報案編號,託辭要先通知政府熱線1823後,就沒了下文;當我年半後的2022年一月再次因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而報警,黃大仙警署報案室男警在電腦上沒找到2020年這案件,旁邊五十幾歲的老男警說當年的周警察就是牠,牠記得這案件,但原來沒立案,連備案不調查的紀錄都沒有.我的隱私洩漏多年,連警察都在跟蹤,僅從連不調查的備案都不肯,你們能看出當時的黃大仙警察是故意的嗎?為什麼故意既不調查,也不留下電腦紀錄?想想!

20200510同一個老翁兩次急速打橫撞的案件,不是同期單一發生的事件,只是這件事特別嚴重閙至報警.

第一次是在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我在這遊樂場跑了將近20年,向來相安無事,然而在2018年年尾左右,運動場多了很多老翁聚集(首先並不是在街邊聚集,而是在我最常去的配水庫運動場聚集,而且總能在我出去跑的時候,牠們也”剛好”在那裡),老翁聚集已經是有組織糾纏的一個跡象,牠們必然知道我的實時位置,才會”剛好”且”聚集”在那裡,牠們還會站在跑道外,圍在一起,看我跑過就議論.其中有個在跑道上向我迎面跑來時向我腳邊吐口水.在狹窄跑道相向跑也是一個異象,這條跑道相當窄,大約只是寛1米左右,行路相向還可以,跑步相向卻相當危險,














我在這裡跑了很多年,所有人都向一個方向跑,沒哪個運動人士會相向跑到擦肩而過這樣危險而且騷擾的.這些老翁是那幾年才忽然出現的,這樣窄的跑道看別人向哪個方向跑自己就向哪個方向跑就是從眾,相向跑已是異象,吐口水更是極端,我甚至不認識牠.這些行為牠是有預謀的.只要能讀腦,就去讀讀牠的腦,看牠到底認不認識我.有組織糾纏就是犯罪的人你一個都不認識,而牠們也聲稱不認識你,但實際上牠們都認識你,而且犯罪都是有預謀的.你未遇過有組織糾纏,很難相信在香港,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會被無底線地洩漏出去,再指使老翁跟蹤襲擊女性,而且香港警察知情還枉法,事件可以持續很多年,重創人生.

在2019年年尾,一日大約下午六點,這些又圍在一起看我跑過就議論的老翁中,其中一個老翁H走出,向在跑道上的我跑來,牠跑過來打橫撞我.近距離到我嚇到被逼停在跑道上.這老畜牲像什麼都沒做過一樣,轉頭又向老翁堆跑了回去,像跑過來就為了打橫撞停我似的.這是第一次這老東西打橫撞.你以為只是這一次?不,我說過壞事做開有條路,警察是這樣,醫生是這樣,街邊地底泥老翁也一樣.還會有下次.


事情怪異,我不再去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跑,而是轉去了其他慈雲山的遊樂場跑(轉過兩三個,都在慈中附近),在不同的時間去不同的運動場,理論上”剛好”遇到老翁的機率不大,尤其還是同一個老翁.對吧?

理論上是這樣,但現實不是這樣.當相反時,這就是隱私洩漏`被跟蹤而至的可能性出現了.

在20200510上午十點左右,我去了慈雲山中心六樓後面的運動場跑步,當我正繞著四條邊去跑時,一個老翁從場中間開始向我的方向打橫跑,我舉起左手抹汗,遮住了左邊視線,放下時已看見一個巨大黑影衝到面前,只差0.5秒就會撞上,被嚇到即刻停下.這老翁個子並不是特別高,而是因為牠跑到特別近,才感到一個黑影襲來.牠不是迎面跑來,而是從側邊打橫急撞去嚇人,近距離到這種程度,這既是運動場上的老翁欺凌,又是企圖非禮. .這老東西近距離急撞後又轉向跑到我前面,又像什麼都沒做過一樣.這行為很熟悉,我憶起幾個月前在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下午六點那次,又是一模一樣的老翁打橫撞然後回頭走.

第二次的第二日20200511,我帶上數碼相機去慈雲山中心六樓後面的運動場,牠果然又在.我拍下這老翁照片,發現跑道上跑動的牠,竟能45度轉頭精準看著我躲起來拍照的地方(我在運動場中央的看台下拍攝在跑道上的牠),這是認識我知道我即時位置的跡象.





我電郵政府熱線1823投訴, 1823轉介警方,黃大仙警署一個姓周的男警致電我,說不能查看附近監控.我說我能提供老翁照片,它說不能僅憑照片找人,我說老翁有極高可能住在附近,拿這張照片給這附近屋邨駐守各大廈的保安看,相信會有保安能認出,老警察講了幾個荒謬的理由,可以另行開貼講它當時拒絕調查的理由有幾荒謬,牠不願意查所以理由當然不會合理,這種被人當傻子的感覺極不好受.它叫我下次即時報警.但後面多次出事多次即時報警施害方仍被不同區的警察即時放走或不調查.到年半後的2022年1月,我因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隱私洩露事件親身去黃大仙警署報案,報案室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警A仍然只肯備案(即不調查),過程中在電腦上查看20200510的備案資料,居然連備案都沒有.然後男警A旁邊坐著的五十幾歲男警B,說牠就是那個打給我的周警察,牠記得我在20200510那次的報案.這不是周警察年紀大還記性超越年紀的好,而是我隱私洩漏,警察是認識我的,20200510案件不肯調查`甚至連備案留下紀錄都不肯,本身是故意的.後面的警察想查前面案件的資料,在連紀錄都沒有的情況下,會在電腦上查不到;

20200510案件黃大仙警察不肯調查後,幾日內我帶上數碼相機,回去原來跑了近20年那個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拍下那裡的老翁照片.

我說過在這運動場曾跑了近20年,裡面有些什麼人我大致是知道的,本來個個都跑步`位置保持移動的話,我不太可能有很深印象,前十幾年的跑步情形是正常的.可若是坐在一邊,或圍在一起不跑步的話,當你總是見到,會有印象,這運動場多了一班老翁,而且會聚集議論,尤其在自己跑經的時候.

第一個並不是出現在2018年,而是早到大約2014年年尾,這是個黑衣老翁A,常坐在長凳上.坐了好幾年,最初衣著像難民,拍照時已正常很多, 2018左右出現的老翁們最初是圍繞著他的:







然後在2018年尾左右出現大量老翁,其中老翁B,是老翁A外的議論中心,每次跑經必見他聚眾議論,令人不安,似乎來球場目的是議論而非健身.撞人的老畜牲H,就是和包括老翁B在內的人議論後,打橫沖出內圈越過2米看台,向我直撞過來,第一次將我撞停.









然後是相向跑且吐痰的老翁C:






以下這個運動場老翁D後來還有兩次在街上遇到,都望著我:







當20200510第二次被同一個老翁打橫撞,而黃大仙警察不肯調查,我上網開貼講述事件,當時已有網友建議我購買隨身攝錄機,帶出去跑步時錄下.這個網站有五毛,但也有人是能針對情況提出良言建議的,我後來在2023年被迫搬到新界大埔住一年劏房時,老翁跟蹤情形極為嚴重,又開貼講述事件,這次仍有網友建議購買隨身攝錄機,拍下出街的經歷,必要時向警察提供證據.這次我買了一個出街就戴著,所有監控都是2023年開始的,除了用手機臨時拍下那些,至少能提供實時位置洩漏`被跟蹤的證據了,但我應該更早買的,牠們講的一直都是金玉良言,我又不知道自己的情況嚴重到這種程度.這世間最不應該拖的就是時間.

2020年年中,當我將20200510案件後拍下的老翁照片放上貼子時,其中的老翁D,就開始在街上”剛好”遇到:




第一次,在慈雲山毓華街的萬豐家居,我在裡面看家私時,看見店鋪臨街一個窄玻璃的外面,一個老翁在窄玻璃的外面盯著我.這當然不是”剛好”,玻璃很窄,正對著萬豐家居裡面很窄的一條小通道,普通人在街上就直行直過了,誰會忽然向一塊有點骯髒而且相當窄的玻璃向內張望,而且”剛好”盯著我?而且老翁D的照片”剛好”就在我放上網的貼子裡?這是隱私包括實時位置`網上貼文內容洩漏,我被跟蹤了;

第二次,大約在2021年年尾,那時我在九龍灣工作,放工搭地鐵回到鑽石山站,出站經過鳳禮苑旁邊的私人通道行上山.這時老翁D又出現,迎面而來,走過後還回望我,講出一句話”天上的雲多美麗”.

這老翁D是不是有精神病?牠應該去看老人精神科.

其他老翁我並沒都拍,只拍最常出現或經常聚集議論的幾個,以下這個有可能住在慈康邨,因為在慈康邨管理處門前見過.這常然也不是”剛好”.






20200510兩次打橫撞的老翁H,未被警察調查,並未收手,有一次上午我出去跑步,走出慈康邨,走到對面的慈民邨,就在那裡的有蓋行人通道上,一條柱後面,站著老翁H,在盯望我.牠屢次的出現都極為令人不安.以致那段時間出去跑步我要帶上小刀.你問香港治安到底好不好?從我的遭遇中,你說呢?老翁H在慈民邨樓下盯望,有可能住在慈民邨,為何總能在我出去跑步去不同的運動場時”剛好”出現,並打橫撞,大家認為是什麼原因呢?

是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被無底線洩漏了出去,被這老東西想乘機佔便宜.要說從A點到B點的跟蹤,牠是第二個,第一個還有2019年左右另一個老翁,那時專在我家樓下附近轉彎處出現,白髮蒼蒼扮”偶遇”做怪表情.我不是沒報警,我有報警的,是警察連備案都不肯,連資料都不肯紀綠.

20200510案件不肯調查有極為嚴重的後果,半年後又出了一單.
20200510 (3)
同一老翁在不同運動場兩次打橫撞案件,和政府熱線1823及康文署的電郵求助往來,以及和黃大仙警署周警察的電話通話內容,看牠是怎樣拒絕調查的。

關於20200510在九龍慈雲山兩個不同的運動場在不同的時間,被同一個老翁打橫撞停兩次事件,我向政府熱線1823電郵求助:
案發在20200510,
拍照取證和電郵1823求助在第二日的20200511,
1823回覆在20200512,
黃大仙警署報案室周警察在20200512晚上19:40致電我,拒絕調查,只叫我下次即時報警.我再次向1823求助,將和周警察的通話內容寫進電郵裡,而且我寫的還未是全部,電郵裡我已儘量簡化了.警察出蠱惑不肯調查這過程,是能讓報案人難受的.讓大家看看,當時的周警察,是以什麼原因接連拒絕調查的?而牠講的原因,以大家的智商判斷,合理嗎?以我這麼多年被跟蹤和遇襲的經歷,周警察的反應正常嗎?

如下:


20200512收到1823的回信如下:

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Inbox

tellme@1823.gov.hk
May 12, 2020, 6:57PM
to me

x女士:

主旨: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謝謝你於2020年05月11日給「1823」的電郵。

就近距離恐嚇令人受驚事宜,我們已轉介警方跟進。

當我們收到警方的確認後,會儘快通知你警方的檔案號碼、負責單位及聯絡電話,以便你直接向警方查詢個案進度/結果或提供進一步資料。

請注意:根據警方建議,市民請直接與警方溝通,這可讓警方更有效和準確地搜集與個案有關的資料,亦可避免警方日後需要再聯絡你索取資料,因而耽誤處理你個案的時間。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與我們的職員聯絡。

1823
客戶服務主任
金文靖謹覆
2020年05月12日

電話: 1823
傳真: 2760 1823
電郵:tellme@1823.gov.hk

服務聲明: www.1823.gov.hk/di.shtm
全新面貌的1823網站已推出,你可透過電腦或流動裝置流覽www.1823.gov.hk,以獲取政府服務及1823的資訊。新網站並不支援1823 Online流動應用程式而Tell me @ 1823流動應用程式則不受影響。




20200512晚上,我在回覆政府熱線1823的信件裡寫了19:40收到黃大仙警署報案室周先生的電話通話過程.讓大家看看,當時的周警察,是如何拒絕調查的?它這樣古怪地拒絕調查的原因,是不是當時它已知道我是誰和我隱私外泄的事情?若果警察知道有市民隱私外泄而不阻止,大家覺得這警察犯罪了嗎?而且,正因為電話中沒追問它拿備案編號,年半後的2022年1月親自去黃大仙警署報案時,報案室50歲警察A翻看備案紀錄,才發現20200510事件連備案都沒有,但當時50歲警察A旁邊有一個五十幾歲男警說那個周先生就是它,它記得有這樣的事情.年半後不靠電腦紀綠都記得,是因為這五十幾歲的周先生記性特別好,還是因為我的情況特別,它當年是故意不調查甚至連備案都沒有的,所以記得?

J H <jhbee2006@gmail.com>
May 12, 2020, 9:13PM
to tellme
to[email=:tellme@1823.gov.hk]:tellme@1823.gov.hk[/email]

你好!
多謝回覆,我剛於19:40收到黃大仙警署報案室周先生的電話,
他一開始說這人令我當場受驚,就可以立案,可以幫我立個雜項,會有個檔案編號俾我,我下次再見到那個故意撞我的紅褲男人,再報警.
我說可以提供這男人的照片,因為曾近距離影過一幅相,相貌清晰可見,很可能同我一樣住這附近,我曾在對面大廈樓下見過衣著一樣望向我這方向的人,拎住這幅相,去這幾座大廈問大堂保安,或者,去配水庫遊樂場,問那幾個日日下午四五點出現的六七十歲男人,又或者,抽取現場CCTV,經過就會很清楚,很大可能搵到佢.
周先生說不能抽取幾個月前的CCTV.
我說最近發生在兩三日前,相信還保存有紀錄.再不去就可能被抹掉.
周先生說不能單憑我提供的照片去搵人,他們要現場見到這男人,聽他解釋,因為事情可能有幾個原因,譬如他可能會說因為喜歡我才故意親近.
我說他目的如何,看CCTV一清二楚,我將地點描述得很仔細,你們只需抽取周圍的CCTV,一看知道哂.誰說謊都沒用.
他說你住在哪裡,一下叫同事去你家,幫你落個書面口供.
我說我封信寫得很詳細,你們上門落口供有什麼不同嗎?
他說俾同事問清楚些.
我說怕警察上門會驚擾家人,一下我明日去黃大仙警署落口供,順便提供照片.
他再次強調警方沒權力根據照片去查.
我問那叫我去警署落口供有什麼用?
他說還是只能等我再見到個男人報警.
我問為什麼,你們不是立案了嗎?
他說這不是刑事案件,沒刑事案件的編號不能查.
我追問這是不是叫記錄在案?根據我理解凡是記錄在案的警方都不會再跟進.
周先生話系.
我問是由誰判斷這算不算刑事案件,他說是他.我問他貴姓,他一開始不想講,我追問下他才講出.
我說如果下次在我發現他前,他又故意撞過來怎辦?為了我親自找到他,從此去跑步都要帶上沉重的手機和眼鏡,球場locker用完的話我就要拿在手上跑,他若是換了衣著或者換了球場我豈不是要不斷去找他還跑不跑步?或者見到他可能過了一段時間,四圍的CCTV記錄已被清洗,那麼到時又如何證明我說話的真偽?到時他不承認,沒CCTV證明,就算找到他誰來相信我?到時放走他他來對付我怎辦?明明警方很快可以查清的案件,非要拖到證據煙沒,就算找到施害者都沒用.
周先生說沒這麼多警力去查,他們不會這樣做.
我的理解是,記錄在案,表示有人曾向警方作出投訴,警方有檔案編號但不予調查.記錄在案的案件,不計入破案率.
即是,不是沒權力查,也不是沒警力查,而是不查.
我對這結果非常失望.
兜轉講一大輪講足30分鐘,又幫我立案又叫警察上門落書面口供又盛,原來只是記錄在案,不予調查.
不查,給我檔案編號有什麼用?

請問1823,還有沒有其他途徑幫到我?

xxx
12/5/2020






20200514政府熱線回覆說已轉介康文署跟進
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Inbox

tellme@1823.gov.hk
Thu, May 14, 2020, 10:17AM
to me

X女士:

主旨: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謝謝你於2020年05月12日給1823的電郵。

就在運動場被恐嚇事宜,我們已將你的電郵轉交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跟進,並會儘快將跟進結果回覆你。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與我們的職員聯絡。

1823
客戶服務主任
吳頴誼謹覆
2020年05月14日

電話: 1823
傳真: 2760 1823
電郵:tellme@1823.gov.hk

服務聲明: www.1823.gov.hk/di.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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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我請政府熱線代為跟進取得黃大仙警署那個周警察答應的備案編號.這一個這麼多年一直都無人回覆,不論是1823還是香港警方,所以,從一開始, 20200510我出事報警,黃大仙警署不止不願意調查,還想毀滅證據,連備案的痕跡都沒有.大家,能從這一點,看出有組織糾纏,是香港警察參與的犯罪嗎?否則何至於不肯調查,還連不調查但有備案的編號都要欺騙報案者呢,對吧?請大家從黃大仙警署為什麼連不調查的備案都不願意這一點去想!為什麼這樣怕留下記錄?

J H <jhbee2006@gmail.com>
Fri, May 15, 2020, 7:15AM
to tellme
to:tellme@1823.gov.hk

多謝你們再度轉介,不過,幾日前黃大仙警署報案室的周先生雖然不願正式立案作出調查,但會列入雜項記錄在案,仍然會有個檔案編號給我,他說要先通知你們,再經你們電郵給我.我到現在仍未收到這編號,我對球場撞我事件極為擔心,已另買電話卡放入舊電話跑步時帶去球場,一旦第三次發生就可以即刻報警,這事對我跑步的心情影響極大,尤其我正在抱恙中,警方哪怕不查,這編號都應該提供給我,讓我知道事件至少在警署留下記錄.你們是否已經黃大仙警署得到這編號?麻煩email給我,謝謝!

多謝幫忙!

XXX
15/5/2020




20200522政府熱線1823代康文署回覆,這回覆是流的,你們有看到關於20200510案件的任何調查結果字眼嗎?康文署只是從天書抄了通用字眼,俗稱官腔,至於收到投訴去調查?並沒有.香港警方和康文署耍耍太極,這案子就消失無蹤.黃大仙警署到這時仍未通知過我那個備案編號.警察一早已立心欺騙.

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Inbox

tellme@1823.gov.hk
Fri, May 22, 2020, 5:44PM
to me

X女士:

主旨:在運動場一而再被恐嚇(檔案編號:3-6329662961)

就你於2020年5月11日的個案,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回覆如下:

「本署已就上述事件作出調查,慈雲山邨配水庫遊樂場屬本署轄下不設駐場保安員的場地,本署職員日常會因應運作需要巡視區內的公園及遊樂場場地。本署已再次提醒所有場地職員及保安加緊場地巡視,以確保提供更優質康樂服務予市民。市民遇到緊急情況,可致電999求警協助。

如有查詢,歡迎在辦公時間內致電2351 7535與經理(公園及遊樂場)黃大仙區吳頴彤女士聯絡。」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與我們的職員聯絡。

1823
客戶服務主任
黎嘉蕙謹覆
2020年05月22日

電話: 1823
傳真: 2760 1823
電郵:tellme@1823.gov.hk

服務聲明: www.1823.gov.hk/di.shtm




20200704我再次向政府熱線1823求助,首先到7月份仍未收到警方通知那個備案編號(即黃大仙警署連不調查的備案都不肯,甚至備案編號周警察都要欺騙說給但又不給),事件並沒解決,在2020年六七月時,我曾在慈雲山配水庫運動場上午跑步時被兩個不認識的白衣老翁在附近盯著,在我一經過就咳,那時疫情已經開始,這兩個老東西連口罩都沒戴,向跑步人士張嘴就咳,不止咳一次,我從外圈跑道避入場內的藍球場/足球場的內圈繼續跑,兩個老東西跟入內圈,站在露天儲物架旁,再次對我咳.這已不止是缺德.它們認識我,知道我這一刻在這個運動場跑步,跟蹤而至,統一穿著白衣,統一咳,我轉場仍跟到旁邊繼續張嘴咳,已很明顯了.有組織糾纏毫無疑問至少在2020年已經開始,而黃大仙警察一直都知道,面對報警絕不調查,連備案留下紀錄都不願意,警察一次兩次都這樣做,在有組織糾纏中的角色也很明顯.出面作惡傷人騷擾的雖是老翁,但受害人只要懂報警而警察多次不理,事件後面站著的實際上是香港警察.但我不是從一開始就知道的.這時警察不肯調查,我知道情況不好,仍然希望解決.我遇到的創傷事件,遠不止我向各部門/上網投訴的這些.我寫出的,仍只是一小部分,大家可想像我的實際遭遇.而到我現在還在寫,已是2025年了.

J H <jhbee2006@gmail.com>
Sat, Jul 4, 2020, 10:57AM
to tellme
to:tellme@1823.gov.hk

你好,我曾於5月中投訴過在慈雲山配水庫運動場以及慈雲山中央遊樂場跑步被人撞,這件事對我影響非常大,以致兩個球場就在我樓下附近,但一個都唔敢去,現在必須來回行40分鐘的路,去遠處一個運動場,距離及等車久,造成我跑步不便,我患有憂鬱症,必須曬太陽跑步,這有助康復,但附近兩個球場令我害怕,慈雲山配水庫運動場近幾年盤據一班有組織的六七十歲男子,我首先是在這裡被撞,再轉去慈雲山中央遊樂場跑,繼續被同一人撞,他是那班六七十歲男子其中一個,你們曾轉介警方,但警察聲稱不會調查,並勸我再見到撞人男子時再報警,哪怕當時附近的閉路電視紀錄未必保存這麼久.我曾嘗試去找這男子,要知道佢為什麼揀我來撞並會報警,但一直未見到,你們再轉介康文署,但回覆等於沒複.我現時除了被迫轉去更遙遠的球場,並對一路上的安全有巨大陰影,不知那撞人男子幾時會忽然撲出,就像第二次被撞當日,我只不過舉起左手抺汗遮擋住左邊視野,一放下手已見一個巨大黑影從左邊撲到一樣.而我當時是在跑道上跑.我的病情無法改善,還在本應改善健康的球場受到巨大驚嚇,我對你們處理的結果,非常失望!
還可以向哪裡投訴?

X小姐
電郵:JHBEE2006@GMAIL.COM
4/7/2020



政府熱線1823就20200704我的求助再沒回覆,像沒收到一樣,直至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20號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借影印之便`扣留個人資料包括學歷證明和工作證明不果`從後施襲事件發生.這是一件後果極為嚴重的事件.

















</jhbee2006@gmail.com></jhbee2006@gmail.com></jhbee2006@gmail.com>
20201102 慈雲山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扣留個人資料和從後施襲導致精神重創 事件

政府熱線1823就20200704我的求助再沒回覆,像沒收到一樣,直至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20號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借影印之便`扣留個人資料包括學歷證明和工作證明不果`從後施襲事件發生.這是一件後果極為嚴重的事件.這是以下一系列案件中唯一沒報警`但後果是最為明顯且嚴重的.在這裡我再次向政府熱線1823求助, 1823建議向私隱專員公署求助.

香港老翁作惡,跟蹤襲擊非禮,通常都會準備好一個”道具”原因.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當時的”藉口”就是牠錯誤在影印機上按下了B5大小的紙張,印出了不是A4的個人資料,然後算錢時只算A4大小的影印, B5的不算錢,然後,你想像不到,牠要扣留B5大小的你的個人資料,你當然會反對,個人資料的用途廣泛,怎可落到他人手上!這是常識是不是!牠冷笑說你都沒付款,但牠也從來沒叫你付款,就算付款,那幾張紙也只不過是一塊多港幣的錢,何來後來為一塊多的錢要扣留顧客的個人資料以及從後施襲,導致顧客不止身體受傷,還精神受到重創這樣嚴重的後果?

你如果不明白有組織糾纏,你只看原因是不合理的,這”原因”本就是一個道具,掩蓋了真實原因和目的.真實原因是你陷在有組織糾纏中,隱私包括即時位置外泄,這老畜牲其實認識你,一開始招徠生意時未必想扣留資料,可一看你要影印的第二日要拿去見工的個人資料,就立心不良,要將你的個人資料在你不明白真相的情況下據為己有,別人只能在”非法的公共渠道”看到他人隱私,牠還能取得隱私中的隱私,豈不別出一格?而且個人資料有廣泛用途,牠取得後你怎知牠不會另有牠用?牠在影印機上按下錯誤的B5大小的紙張時已經是故意的(影印機是牠操作的,而不是顧客操作的),也故意不叫你付幾張B5大小的紙張的錢,然後就以你沒付款為理由要據為己有.當你的注意力被牠牽著走,以為當真是幾張”按下錯誤的B5大小的紙張沒付款”的緣故,就錯了。牠的真實目的,從一開始就是要搶奪你的個人資料。這才是事件離奇發展的原因。

離奇到什麼程度?我再三要求牠歸還個人資料,牠扯那是牠的紙,我沒付錢,我叫牠將這幾張個人資料撕爛再還給我,牠冷笑著撕,卻撕得很大塊,請看截圖,我再三要求牠撕爛,牠仍然不肯撕爛而是慢慢撕得很大塊,這已是牠在我要求下撕了兩三次後的碎塊面積,最後撕爛仍不肯歸還。這樣大的面積,如果用膠紙黏貼是能回覆原狀的,我怎可能讓這樣的資料落到街邊無賴手上。我再三要求下牠都冷笑著撕就是不歸還(你沒法明白牠為什麼要冷笑是不是?牠不斷冷笑.你不明白的地方就是有當時沒說出的原因),我沒帶手機沒法報警,搶回我的資料離開,才行出幾步就聽見後面有聲響,回頭一看就看見老東西高舉一把間尺衝出牠的小店,已經高速衝到我後面,從後襲來,一尺打在我手臂上,留下傷痕,那一瞬間我嚇到腦海一片空白,這一生無論在內地還是在香港,我都未試過這樣的街頭暴力,我手上所有的資料,全部跌落地下,兩手舉起擋尺,這老翁一手按著我手臂,留下極深極黑的瘀傷,半個月後仍然未好,這一點,和兩年後的20220910九龍慈雲山老翁跟蹤傷人事件極為類似。這樣近身搏鬥是極為危險和噁心的,又和20230814新界大埔黃衣老翁襲擊和胸襲非禮事件類似,但後面這兩單都並非第一單,早在20201102已發生過一次。我大力推開老翁,現場發生打鬥,華麗商場門口圍了好幾個人在觀看,老翁兩間小店對面那間更大的影印鋪裡面的兩個女人,也在看著,這兩個女人我後來知道和我住在同一座大廈,相信早在20201102這晚她們已經知道我是誰,多半也能猜到老翁搶奪我的個人資料的原因。我這時已經精神受創了,哭著離開現場,回到慈康邨位於毓華街的長樓梯下面,一個30歲左右的黑衣男從後越過我,並回頭盯著我。這當然很沒禮貌,你只有明白有組織糾纏才會明白為什麼這黑衣男這樣古怪。牠是”觀察者"。我總是被人跟著,認識我的並不止影印鋪那個老翁。我當晚的睡眠受到重創,除了幾次從睡夢中感到兩條手臂冰寒刺痛而痛醒,又數度從睡夢中的"巨大痛苦湧來"的感覺中哭醒,一次哭醒,第二次睡下不久又哭醒,不是我主觀"想"哭,而是我睡睡下"感到很痛苦"而哭,是從睡眠中哭醒,是不受控制的,我已經嚇到不敢睡,坐了小半晚到天光,第二日向位於鑽石山的東九龍普通科門診求診,年輕的男醫生要開血清素,我怕會上癮不敢吃,又向黃大仙醫院裡面的中醫診所求診,中醫師叫我"撐住",我相信他也是"認識"我才會這樣講。別人知道我隱私外泄,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不知道的只有被瞞住的我一個。精神創傷是很難治的,最終只能硬抗,時間可以綿延幾年,影響的症狀並不止晚上的睡眠,可以有各種各樣,包括經前綜合症,經期來之前會很辛苦包括情緒波動,但我以前從不會這樣,也包括多次睡眠時感到前額像燈亮一樣,源源不斷的思緒在睡眠中要從什麼地方湧出來一樣,湧出來的地方感覺很亮.就像使用電腦要從硬碟中調取資料一樣,但我當時正在睡眠,並沒”要求/想”調取記憶資料,這是不受控制的,但我以前也從不會這樣.電腦要調取資料,要動用到memory和CPU,人腦應該類似,我沒法睡覺.以上這些,還只是所有症狀中的其中一些.


你如果不明白有組織糾纏,不明白”道具"後的真實目的,就不明白事件為何會這樣離奇發展,對方居然敢施襲,而且在之後的幾年,還居然年年遇襲,更離奇的,是香港警察,不只不理,還敢枉法。

如果你說一個人出這麼多事,是這人的問題,就錯了,在有組織糾纏下,是反過來的,是個人隱私包括即時位置被無底線洩漏,才會出事遍及足跡所至,是香港警察參與犯罪,壞事才沒完沒了。否則一個內地的大學生,如何在幾年間,無論去到香港哪裡,不斷出事,搬屋換工作都無法解決?真正無法解決的,是犯罪的香港警察!

截圖:
(1) 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20號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牠多次冷笑著"撕碎"後仍很大塊的個人資料,牠想搶奪我的個人資料,所以在要求下多次去撕都不肯撕碎。







(2及其他) 慈雲山華麗大廈` 明亮影印鋪` 影印鋪老翁 (兩年後所拍)






















我並沒報警, 20201111寫信向政府熱線1823求助, 1823建議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求助(1823檔案編號:3-6551108104);

20201114我電郵公署求助, (電郵:communications@pcpd.org.hk),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職員李惠潔於20201125電郵回覆(電郵kit.lee@pcpd.org.hk,個案編號﹕202018947 ), 20201207她打來(電話: 28777137),講約10分鐘,她說只能查公司之間的私隱問題,不能查我這種。拒絕調查.這當然是藉口。


過程如下:

(1)20201113
關於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20號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扣留個人資料不果後‵ 從後施襲事件,向政府熱線1823求助, 20201113 1823回復,建議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求助。如下:

影印鋪扣留載有名字的個人資料(檔案編號:3-6551108104)
Inbox

tellme@1823.gov.hk
Nov 13, 2020, 6:55PM
to me

XXX君:

主旨:影印鋪扣留載有名字的個人資料(檔案編號:3-6551108104)

謝謝你於2020年11月11日的電郵,由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並非政府部門,所以不在我們的服務範圍內,請你透過以下途徑直接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1)傳真:2877 7026
2)電郵:communications@pcpd.org.hk
3)網址:http://www.pcpd.org.hk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與我們的職員聯絡。

1823
客戶服務主任
江倩宜謹覆
2020年11月13日

電話: 1823
傳真: 2760 1823
電郵:tellme@1823.gov.hk







(2)20201114我電郵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電郵[email=:communications@pcpd.org.hk]:communications@pcpd.org.hk[/email])求助,20201125收到回信,如下:

私人密件-個案編號﹕202018947
Inbox

Kit LEE <kit.lee@pcpd.org.hk>
Attachments
Wed, Nov 25, 2020, 6:18PM
to me

X小姐﹕

請參閱附件。

如對本信內容有查詢,請與本信代行人聯絡。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李惠潔代行)

電話:(852) 2877 7137

傳真:(852) 2877 7026


















(3)我回復以上郵件後,20201207 16:02收到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職員李惠潔的電話(28777137),講約10分鐘,她說只能查公司之間的私隱問題,不能查我這種。這當然是藉口。我的個人隱私洩漏到足跡所至,個人資料私隱公署絕對是知道我的事情(有組織糾纏)才不查。


你們相信香港有這樣放任作惡的嗎?可偏讓我遇著了。香港監管部門有問題,才是我的事件惡性發展而且曠日持久直至2025年都無法解決的原因,但這些瀆職的人,仍然出著超越全球的高薪。








(4)20210120收到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職員李惠潔的電郵回復,除了附上20201125的附件外,還附上另一附件,如截圖,這是拒絕調查了。

私人密件-個案編號﹕202018947
Inbox

Kit LEE <kit.lee@pcpd.org.hk>
Attachments
Jan 20, 2021, 5:54PM
to me

X小姐﹕

請參閱附件。

如對信件內容有查詢,請與本信代行人聯絡。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李惠潔代行)

電話:(852) 2877 7137

傳真:(852) 2877 7026













20201102被慈雲山毓華里20號華麗商場明亮影印鋪老翁扣留個人資料不果後‵ 從後施襲事件,以及20201114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的過程及結果,爭議細節是沒意義的,這裡面有”道具"原因,無論是作惡的明亮影印鋪老翁,還是私隱專員公署職員李惠潔,都有。這些”道具"原因是假的,用來掩蓋真正的原因,這就是,明亮影印鋪老翁之所以要扣留顧客個人資料和施襲,是因為我的隱私包括即時位置被洩漏出去,牠其實認識我,立心不良要扣留我的個人資料,才作了個”道具"原因,這種”道具"原因在之後的各種老翁事件中比比皆是,大家可留意下,但從不是真正的原因。同樣,私隱專員公署職員李惠潔也知道了我的隱私外泄這件事,才故意不查。

這就很諷刺。私隱專員公署專門設立來保護市民的隱私,結果我正好因為隱私外泄投訴,私隱專員公署為了掩蓋我隱私外泄真相,故意不調查。和自己部門及職位的設置初衷完全相反。諷刺嗎?這時她們伸手查一下,我的事件不至於一直延續到2025年。


</kit.lee@pcpd.org.hk></kit.lee@pcpd.org.hk>
然後2021年在位於北角的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工作,就發生了2021年七八月連串的消防區長和隊長的集體犯罪.第一單就是消防處三傻事件,時任助理消防區長許剛豪和兩個高級消防隊長(陳建偉或陳建鋒時年40那個,麥浩麟),在辦公室向我高速衝來`波浪形揮動手臂`大喊大叫出言不遜.這是消防處的月薪10萬男上司集體向月薪1萬女下屬在辦公室裡衝過去的事件.這還只是消防處裡面發生的第一件.一直玩到我辭職,到Last day(工作的最後一日)都不放過,直接令我患上精神創傷,要看醫生服食以前不肯吃的精神科藥物以鎮靜,然而緊接著消防處工作的下一份香港八達通卡公司的工作也沒保住,然後失業了10個月.

到20220910再度在慈雲山遇襲被打傷,黃大仙警察將跟蹤傷人的老翁即場放走,我在慈雲山慈康邨的居住環境急遽惡化,月尾見成了政府熱線1823的工作,於20220925被迫從公屋搬出,搬去住位於全港各區的酒店,住了四個月.這四個月期間,不斷出事.出各種刑事案,但各區香港警察都不肯查.老翁跟蹤事件全港爆發,遍及足跡所至,我的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一定被無底線洩漏了,才會去到哪裡被跟蹤到哪裡,並出事到哪裡,場所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的公司1823`各區酒店`各區公共圖書館`醫院和中醫診所`地鐵和巴士`百貨公司`超市.
20220910再度在九龍慈雲山遇襲被打傷,黃大仙警察將跟蹤傷人的老翁即場放走之前的幾個月,嚴重的香港老翁跟蹤已出現很久(1)

2022年一月,我親身去黃大仙警署報案,案件編號: 22002110 ,報案室50歲男警SPC33732只肯備案作個紀錄,不肯調查.我再向八九間公司或政府部門作出投訴,主要投訴隱私洩漏到公司同事都知道影響在不同公司的工作,以及隱私包括實時位置的洩漏影響到了生活,包括被跟蹤和騷擾.不同時間去不同運動場跑步被同一個老翁兩次急速打橫撞`同一個老翁還在對面的慈民邨樓下的有蓋行人通道上的柱子後躲著盯望出去跑步的我,三次都是同一個老翁怎可能是偶然!這老翁還是眾多老翁中的其中一個.到2022年三月,這八九間公司或政府部門的反應是奇怪的,尤其是應管的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再次不管,說除非我能提供更多資料,否則牠們不調查.我就上內地網站貼吧開貼簡單講述消防處事件.我想<西部世界>第四季中的女主是story teller就是類似的意思,陷在有組織糾纏中的人,多次報警不獲處理還枉法,那麼唯一的途徑必是上網開貼講述事件,就成了story teller,這是必然的.從2022年三月起至八月這五個月間,就有六七個消防區長和隊長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迎面而來,全部是網上發貼的貼文中提及的人!五個月間能在街上遇到這麼多個事件中的舊同事,怎可能是偶然!同樣2021年七八月發生在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多次集體犯罪當然也不是偶然!

2022年三月起,街上的老翁跟蹤漸趨嚴重, 2022年五月尾或六月尾,晚上約八點在原居九龍慈康邨樓下的毓華街萬豐家居門口等過馬路時,兩個藍衣男警和一個便衣男警從慈康邨通往毓華街的長樓梯轉彎處走出,這符合跟蹤特徵:
從看不見的門裡/門外`電梯裡/電梯外`街角/樓梯轉彎處忽然走出,奪取有限的注意力.

這三警和我隔著相隔兩米的馬路對望.便衣警手裡還拿著一個四方黑色的小文件板,類似我在網上貼文中寫出的2021年八月嚴英褀三人天仙局事件中的助理消防區長楊瑞生,這東西當時就手裡拿著這東西.同一個便衣警後來好像在旺角街上有見過,不肯定.

類似的多個警察迎面而來是什麼跡象?是街上老翁跟蹤變得嚴重的伴生品.

到2022年七月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部門之首高級消防區長彭健安在尖沙咀近金馬倫道的大十字路口打斜都要迎要而來`時而抬頭望向我這事件之後,街上的老翁跟蹤變得極為嚴重.若果以一個評分去評估街上的老翁跟蹤情形, 1至10分` 10分為滿分的話, 2022年七月前的嚴重程度可能是五六分,七月後絕對是滿分10分.一般人以為在街上見到香港紀律部隊代表安全,但我的情況是,反過來.一般情況下,你怎能將消防區長隊長和街頭嚴重的老翁跟蹤聯係起來?

以下跟蹤事件還只是其中一些:

20220403新界荃灣城門谷公園的老翁B和老翁保安A的跟蹤:

我從九龍去新界這個公園賞花,老翁保安A多次尾隨而至,極為騷擾,其中一次還大喝叫我戴上口罩,卻在其後走過一條公園內的小橋`目睹小橋對面涼亭內有三個菲傭脫下口罩集體飲食(這時還在疫情期間)時,這老翁保安A竟行至小橋中間折返而不走過去涼亭這邊,這樣子逃避園內”執法”.牠為什麼本想走過小橋?因為牠在跟蹤我,而這時我正在涼亭這邊的樹後看牠走過來如何叫三個菲傭脫下口罩,牠必然知道我在那裡,從牠半途折返不走過來以逃避園內”執法”我就知道了.牠的選擇性”執法”實際上在騷擾來公園賞花且隱私洩漏的女性.在公園內牠跟蹤我的次數是:很多次.我受到極大的騷擾.一般人很難想像穿著制服的香港保安會這樣騷擾異性,保證園內秩序本是牠們的職責才對.牠們將職責反過來做.問題是,我住在九龍,搭地鐵十幾個站山長水遠地來到新界的大窩口站附近這個公園,是跨區的,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如何從九龍洩漏到新界?這問題在半年後多次遇襲後得出結論,是洩漏到足跡所至.另一個問題當時是,為何老翁保安A行為如此無恥,沒有穿制服的操守?然後結論是,其實穿制服的警察也這樣,枉法都敢做出.











同一個公園同一日,另一個老翁B舉著長鏡頭數碼相機在拍我的照片,我反拍回去,這老翁竟拈著一朵花叢上的花向著我的鏡頭笑,香港白髮老翁做出這副神態,問你是否毛骨悚然!







跟蹤事件不是單一發生的,同一個公園同一日,甚至不止這兩個老翁的行為令人不安.

而我在同年四五月也曾去過九龍鑽石山志蓮淨苑對面的小公園坐在長凳上休息,那時本應寧靜的小公園就開始人來人往,不斷有人經過長凳旁邊,我走進公園裡面一個較偏僻有花草遮住身影的地方曬曬太陽,一個老翁就在十米外架起數碼相機向我的背影拍,我很久都沒從偏僻的地方走出,這老翁居然走進這偏僻地方,以至我要離開.這老翁,和荃灣城門谷公園的老翁B,甚至和20211123上午我被八達通卡公司解僱當日,從位於九龍灣的大廈走出時,馬路對面舉起相機向我拍照的老翁,不排除是同一個.若果是,你要問:

為什麼牠總能知道我這一刻在哪裡(新界荃灣`九龍鑽石山`九龍灣)?
就算是知道我的隱私包括實時位置,又為何要跟蹤?
一個老翁為何要舉著長鏡頭數碼相機,不斷去拍一個女性的照片?

換了是你,你會不安嗎?


20220602九龍塘站猖狂跟蹤的藍衣老翁:
這次的地鐵站藍衣老翁猖狂跟蹤前,是先出現了3個警察的.這情況類似一年後2023年的老翁+警察的跟蹤組合:
20230626-6回到新界大埔寶樂樓樓下,對面3警+藍衣老翁的跟蹤組合:

老翁從3警背後橫過馬路,向我迎面而來,從我旁邊經過
原速簡短版(@0:01` 0:10):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106851742679086?mid=5106857893433013
慢速靜音簡短版(@0:04` 0:40):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106857816031244?mid=5106859235347819










但在一年前的20220602當日,我並未將老翁+警察作為一個跟蹤組合聯係去想.這是一個組合的結論,不是短時間內也不是一次半次出類似的事就能得出的,畢竟普通人都認為穿著制服的警察代表著正義.前線警察可能知道老翁跟在後面,也可能不知道,在一個full picture下成為幕後人安排作惡的佈景板.


20220602九龍塘站東鐵線去沙田方向的月台,一個藍衣老翁在一條柱的後面向我迎面而來,我轉向走到柱的前面,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再看見這老翁的是不是?可是樹要皮人要臉這句話,不適用於這老翁,我走到柱前,這老翁也轉向走到柱前,再度迎面而來.這種香港老翁強迫迎面而來的做法不止一次發生,猖狂到不怕你報警的程度,是你想像不到的,你如果認為香港治安是好的`香港警察是正義的,那麼你將無法明白這藍衣老翁為何敢這樣猖狂.

20220602九龍塘站藍衣老翁的強迫迎面而來,和半年後另一單類似:
20221230新界荃灣帝盛酒店外行至加油站,變向都要迎面而來的灰衣老翁(@0:47` 1:00` 1:01)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140164234641461?mid=5140165208834728

早上八點走出新界的荃灣帝盛酒店,行10分鐘去大窩口地鐵站的途中,經過油站,我走入油站前有鐵欄圍著的行人路,
@0:47有灰衣男從對面也走入鐵欄;
@1:00鐵欄裡面的路面相當窄,一旦相對而行就會貼身走過,在我被嚴重跟蹤的情形下,這很噁心,我轉彎走出鐵欄,寧願走車路避開;
@1:01對面的灰衣男即刻做出反應,也從鐵欄快速走出,再度向車路上的我迎面而來,盯著我,是個老翁.












20220602九龍塘站藍衣老翁的強迫迎面而來後,我很生氣,站定轉身向另一方向,正常情況下,這老翁就會走過,對不對?不,這老東西一直都沒走過,我轉身一看,牠就近距離站定在我身後不動.你要知道這是一條柱子前面,地下畫有很多交叉表示這不是上下客的地點,如照片所示,在這裡是不能上車的,那麼牠迎面而來`從柱後轉向繞到柱前再次強迫迎面而來`在柱前`在我站定不動的背後`也站定不動的原因更肯定只有一個,老翁在跟蹤,而且不斷挑釁企圖激怒被跟蹤的女性.

我拍牠照片,牠半點不怕,閉眼任拍.請想想這種猖狂!












當一個人不要臉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這必是社會的最底層,臉面不能帶來利益,當然可以不要.但反過來,社會的最底層,既非官二代也非錢二代,那是最應該守法的,因為付不起違法成本.可為什麼這個底層老翁這樣猖狂?你能明白為什麼嗎?除非是,這老東西”有早知”牠不會被執法.

這樣推論對嗎?

可一個底層老翁為什麼”有早知”香港警察不會對牠執法?想想!這結論就是有組織糾纏得以長年累月進行的關鍵.警察在事件中是什麼角色!



20220615 16:55 旺角地鐡站B2出口右轉的旺角中心地下連鎖餐廳大家樂裡面,藍衣老嫗向我一臉凶狠地撲過來,將手機舉到我面前僅相隔幾厘米的事件:
16:55 我站在收銀櫃台前那條用來限制排隊的帶外面,在手機按著大家樂的電子現金劵,一個藍衣老嫗站過來,站到那條帶旁邊似乎望著菜牌,我退一步以免阻住她,她怪異地揮兩下手臂,我退到側邊門的旁邊,繼續低頭按手機現金劵,說時遲那時快,她一個箭步撲過來,站到我側後邊僅一步之隔,舉起手機向著我,一臉凶狠.我即刻舉起手機回拍,她用手拔開我手機,我拔回去,這樣糾纏.她問你為什麼拍我,我問你為什麼舉起手機對著我,她說是你在拍我,我說可以看閉路電視誰先舉起手機,她聲音低下去,居然慢慢說:"我沒拍你啊你看."說著按亮手機,那是個手機屏幕桌面照片,根本就沒劃開手機屏幕照,好像以為別人不懂用手機.然後也不買東西,行上樓梯離開.進來好像就為了閙事.我也不去察看她手機,她若是有心偷拍,拍了我也不知,只是這種一臉凶狠地撲過來將手機舉到我面前能達到什麼目的?為了激怒隱私洩漏的被跟蹤的人.

你們能想像一個年紀很大的香港女性,一臉凶狠地向另一個女性撲過去, 是什麼樣子嗎?

牠撲過來之前, 我甚至連一眼都沒望過牠, 我甚至讓路給牠, 當我退後到門邊繼續在手機上按大家樂出的電子現金劵, 那就是讓路, 讓牠有更寛空間去看菜牌, 你沒想到牠會這樣做! 牠走近已是有預謀, 怪異地揮兩下手臂那一刻, 已經明顯不正常.













近距離當面舉高相機的類似以下這一單:
20231029 港島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地下,普通話黑白衣男舉起大鏡頭數碼相機,近距離到僅僅一米,向我正面拍照
原速(@0:21向我舉高相機, @0:35我追上去反拍回去,牠掩嘴笑)::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67038578901069?mid=5067041206177502
慢速(@1:27向我舉高相機, @2:21我追上去反拍回去,牠掩嘴笑):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67041166524422?mid=5067043315910977


















20220628 九龍旺角小巴的黑衣老翁碰腳非禮
關於這一單,我曾在20221018油麻地地鐵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到肩上非禮事件中,在警車上向中區警署的程警長講過,牠的說法是牠搭車有時也會碰到別人.不,這是不一樣的,我是隱私包括實時位置洩漏下,老翁跟蹤到交通工具進行非禮,有心算無心,和一般人的不小心完全不一樣.當時程警長是不知道我隱私洩漏嗎?不,牠知道,牠不執法.






20220910再度在九龍慈雲山遇襲被打傷,黃大仙警察將跟蹤傷人的老翁即場放走之前的幾個月,嚴重的香港老翁跟蹤已出現很久(2)

20220628 - 20220819多個地點的老翁跟蹤:
其中僅僅20220628這日, 即樓上貼子說的在九龍旺角搭小巴被一個黑衣老翁跟蹤上車連連碰腳非禮, 那程小巴才到黃大仙, 太噁心了, 我未到慈雲山就提前三四個站下車, 然後一下車你們猜我看到什麼? 一兩分鍾內多個老翁不斷迎面而來, 明顯認識我. 你要問, 為什麼一個女性的即時位置要洩漏出去? 誰有能力這樣做? 就算洩漏出去了, 又為什麼實時監控著, 我提前幾個站下車都能為人所知? 這過程是很快的, 必然是有人實時監控並通知其他人反應才會這樣. 就算是隱私洩漏且實時監控, 又為什麼要安排老翁不斷向一個女性迎面而來? 這不止發生在一個區, 而是從九龍旺角搭到九龍黃大仙, 至少兩個區都這樣. 這可是在香港, 幕後人做到好像香港法律不存在似的!

你要問為什麼.















其他日子:















20220831一個黃衣老翁在九龍灣運動場附近的2次跟蹤:
現在要說的從A點到B點跟蹤的老翁,是一個黃衣老翁(是的,和20230814大埔黃衣老翁襲擊非禮事件一樣,老翁穿黃衣),在九龍灣運動場跟蹤.

20220831早上07:40走出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的大廈,首先看見大廈外的花埔邊,坐著3個老翁(留意數字3),一致回頭望向我.噁心到我連轉向都沒法轉,因為這些老東西知道我目的地,守在必經路上,就等著扮巧合回頭望.這不是巧合,這是在我的居所附近跟蹤.

跟蹤是從走出大廈就開始的,沿途走去巴士站`等巴士`上車後`下車後行路去九龍灣運動場,都會有人跟蹤, 20220831這日有點特別,遇到了警察.當時巴士到達九龍灣站,下車後,行大約10分鐘繞一個大彎(為什麼要繞大彎走而不走最近的路?因為最近的路有一間中小學,裡面有個大肚腩保安,每次我經過都會出來望我,我不喜被盯望,又不好指出牠正在盯著一個女性,就只有繞更遠的路了,我當時繞路走已繞了一段日子,花在路上的時間不少),走到九龍灣運動場的轉彎處,轉過去行200米就是正門.就在這轉彎處,從後面開來一輛警車(應該是交通警車),下來好幾個警察(應該是交通警察,我當時並沒很留意分哪類型警察),向前走,走到我前面的馬路中間,拉起一條繩子之類,其中一個警察站在馬路中間回頭望向我.當時行人路人不多,馬路車不多,我不知道警察拉繩做什麼,在攔截空氣?但明顯他們認識我,我常常遇見警察,這些只是其中一些,我認為他們那一刻出現在那裡,是因為我,我的即時位置是洩漏到警察都知道的.這其實是老翁+警察的組合跟蹤,警察的出現並不代表安全,很快從A點到B點跟蹤的黃衣老翁,就在我向前走了200米`快走到運動場正門時,就向我迎面而來.這是第一次的迎面而來.

大約50分鐘後我走出運動場,又繞大圈去巴士站.同一個黃衣老翁,再度迎面而來.這是第二次的迎面而來.

就不說什麼巧合/偶遇的廢話了.

黃衣老翁在跟蹤,從A點到B點的跟蹤!
截圖:
(1-2)慈雲山慈康邨住所外坐在花埔邊`一致回頭望的3個老翁;








(3-4)在九龍灣運動場正門,第一次遇見黃衣老翁,迎面而來;








(5-- ) 50分鐘後,離開九龍灣運動場,繞大圈去巴士站,第二次遇見黃衣老翁,迎面而來.


























20220910再度在九龍慈雲山遇襲被打傷,黃大仙警察將跟蹤傷人的老翁即場放走之前的幾個月,嚴重的香港老翁跟蹤已出現很久(3)

20220906晚從黃大仙行上慈雲山的回家路上的老翁跟蹤/迎面而來,這還僅僅是這一晚6分鍾內的跟蹤:





















從2022年8月尾起至9月初,我不止在街外被嚴重跟蹤,在居住的九龍慈康邨遇到的老翁跟蹤也變得十分嚴重.我說過事件有一個過程,並不是一開始就這樣嚴重,而是一步步地,到了2022年8月尾,發生在有管理處管理的公屋慈康邨,老翁跟蹤變得十分嚴重,和街外一模一樣.但街外只是經過,現在被跟蹤的地點是我居住的地方,而且我在這裡住了近20年,從未見過這樣驚人的跟蹤.


這背後必然發生了什麼導致這種情形,但我不知道是什麼,我只知道這個時間是個分界點。就像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在2021年七八月的集體犯罪一樣,我知道當年七月是一個分界點,後面必然有個緣故,但這緣故往往會瞞著受害人,只能靠猜,譬如一個助理消防區長敢在香港消防處辦公室裡面聚眾月薪10萬向月薪1萬的女下屬衝過去且揮動手臂‵大喊大叫出言不遜,除了在人數和力量上這狗雜種保證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之外,牠必須要保證女下屬循正常渠道投訴牠能保證自己超越全球的高薪工作的安全,那麼牠的直屬上司‵至少剛升任部門之首的高級消防區長彭健安必然一早已參與,才能保證牠的工作安全,對外也必有一個冠冕堂皇的講法,讓這種行為能夠在香港社會立足,但受害人不會知道這冠冕堂皇的講法是什麼,我只能猜必須冠冕堂皇才能在多次投訴下得到香港消防處由上到下的包庇。若果連冠冕堂皇的講法都不需要` "莫須有",那作為香港紀律部隊之一的消防處該有多爛啊!自己把香港法律和消防律紀律的威嚴踩到了腳下。執法者就是犯法人!那麼牠們自己遭遇不測被月薪更高的人傷害且對方不受懲罰,也是應當的!我寧願相信這些狗雜種對外有個冠冕堂皇的講法。事情到了一年後的2022年八九月我居住的公屋慈康邨內嚴重的老翁跟蹤,是一樣的,慈康邨管理處必然有參與,身穿制服的保安才敢荒謬地違背職責,甚至看起來以害住戶為樂,不怕影響工作,一班位於社會最底層的公屋老翁才敢放肆,不怕影響居住,若果事情源於公屋老翁有第一手能力得到他人的個人隱私並組織公屋邨內的嚴重跟蹤‵不怕向房屋署投訴和報警,有這種能力的人不會住在公屋裡面,甚至選擇下手的第一個也決不是另一個住在公屋的住戶,而是有權有錢能掌握資源的人。公屋老翁是出面作惡的人,幕後是這公屋的管理處。這邏輯對吧?我是不知道牠們對外有什麼冠冕堂皇的講法,敢這樣做。



僅以樓上所講的20220831黃衣老翁從A點跟蹤到B點並且之前先出現了一班警察為例,我只舉了那日的兩個例子,但這日被跟蹤的事件有很多,遠遠不只這兩件,包括了從慈康邨出發搭車去九龍灣運動場跑步的沿途都被跟蹤,慈康邨週圍有很多康文署設立的遊樂場和運動場可供跑步,我在這裡跑了近20年卻情形惡化到一個都不能去,要避到搭車去九龍灣跑,每日來回車錢約$12積少成多是一條數,搭車等車來回時間個多小時又是一條數,去九龍灣跑步是因為我唔識計數嗎?我可是在內地讀過大學呢!我在慈康邨附近被嚴重跟蹤的情形可以想像,然而嚴重跟蹤又延伸到了搭車去九龍灣的沿途,包括在巴士站`在巴士上`下車後行去九龍灣的沿途.我要是將那日的跟蹤情況全部放上網,包括在慈康邨範圍內的,你會對香港的治安感到不可思議,並且對香港人的”自由意志”感到懷疑,你看到的是一個個的單個跟蹤,但事件背後似乎是有統一的幕後人指揮的.一旦這樣做,那麼那些上新聞的`一個個的不同個體說的話,就要被想多一層,會不會有另外一面,雖然是不同的人在不同地點說的,有沒可能背後有一個共同的指使者?你說這些人有”自由意志”,但這”自由意志”有時薄弱到你難以置信.而幾時薄弱幾時不薄弱你無法判斷.你只能判斷的是,當一個場合有這樣的做法,那麼另一個場合也可能有.就如這些人能約束自己不會這樣做,那麼在其他場合多半也不會,反過來一旦這樣做了,那麼在其他場合多半也會,這是思維和行為的慣性.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是類似表達.綜合這些人的行為,你要問一句為何牠們敢?香港法律和香港警察在哪裡?然後你就能看出香港的真實治安.沒有一個人長年累月受到嚴重跟蹤和傷害,香港的治安數據仍然很好這樣的事情,一旦治安數據仍然很好,那必然是以自己的標準剔除了影響"好數據"的案件。這標準是以自己的標準,而非法律的標準,是可以隨時/隨人變的。一旦可以隨時變,有自己的標準,那麼這種數據還值得信任嗎?










然後不是改變預測而是改變數據:






在20220831那一日的下午,我在外飽受老翁跟蹤回到慈康邨的樓下,休憩處竟坐滿了老嫗老翁,都像在看著我,面對鏡頭才轉開了臉.沒錯這裡出現了老嫗.熱閙到像鄉下。你們以自己的經驗,想想人情冷漠的香港,屋邨的週邊是否可能出現這樣的情形。一旦出現了,是因為有一個原因,這原因是屋邨其中一個住戶的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從公屋管理處的層次洩漏,而其他住戶在圍觀這住戶的熱閙,並基於某個不明原因,坐在那裡,等著看這個實時位置洩漏的住戶走過,成為作惡這full picture的佈景板。







以上3個樓層寫出的20220910案件前發生的事件,僅僅是恆河沙數的香港老翁跟蹤的其中一部分,遠遠未是全部,僅將一部分列出,讓大家評估嚴重性.
然後到了20220910案件的發生,這案件的發生和20220907九龍慈康邨一個藍衣女保安的惡行我認為是相關的. 20220910黃大仙警察即場放走跟蹤襲擊女性的藍衣老翁,並在20221007回信,信上的調查結論竟是”沒發現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到底:
身體多處受傷不算刑事成分,那什麼才算?
價值四位數的手機被摔到屏幕爆裂不能使用,都不算財物損壞,那什麼才算?

警方刑事立案的標準是什麼?

以自己的標準立案,而不是以香港法律的標準?

香港法律一旦有時有`有時冇,有些人有`有些人冇,標準隨時變,請想想這種不安全會不會有日落到自己身上!

而其他慈雲山包括慈康邨的老翁似乎”有早知”黃大仙警察荒謬的調查結論,跟蹤情形極度嚴重且囂張,又一系列的事件發生下,我被迫從公屋搬走避禍,這一搬走,就搬去住了四個月的香港各區的酒店和一年的新界大埔寶樂樓的劏房.你要知道,公屋是政府設有管理處管理的,每座大廈設有保安分不同更去駐守,有保安24小時駐守`有監控的大廈,而非街外的三無大廈,都能將公屋住戶逼走的話,你要想想那會是什麼樣的情形!關鍵是我投訴了,向香港房屋署`黃大仙民政事務處投訴,都被發到慈康邨管理處去處理,多次讓被投訴人自己查自己,而慈康邨管理處並不正常調查,我只需要將往來電郵內容放上網,你就能看出不正常.

慈康邨管理處包括慈康邨保安的不正常,才是將一個住在有保安24小時駐守及有現代化監控的大廈的公屋住戶逼走的根本原因.否則一班社會最底層的公屋老翁,為何敢在居住的公屋大廈內閙事,逼走另一個!出面閙事的是一班底層老翁,背後指使閙事的是管理公屋的慈康邨管理處,這結論合理嗎?
20220910在慈雲山毓華街被U字形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的案件詳情(1)
首先,我認為和20220907慈康邨一個二三十歲的藍衣女保安A在另一個衝突現場大喊大叫企圖火上加油的事件有關.

20220907慈康邨一個二三十歲的藍衣女保安A,在我和一個跟蹤老翁的衝突現場,大喊出一句火上加油的話,企圖使老翁對我動手讓我受到傷害.當時情形是,一個老翁C在慈康邨樓下的有蓋行人通道上迎面而來,一邊盯著我,我拍攝牠迎面而來盯望的情形,老翁C問我為什麼拍牠照片,我問牠為什麼跟蹤我,老翁C一揮手轉身就走.








老翁C已經要離開了,大家知道這時慈康邨的女保安做了什麼嗎?

慈康邨一個二三十歲的藍衣女保安A,和一個穿著印有Kerry Logistics制服的中年男子B,一起走到老翁C的背後,在老翁C一揮手轉身就走的同時,其中女保安A用極大的音量大聲叫喊:
”有人成日影人相(有人整日拍人照片)!”









你們猜測這穿著保安制服的東西在這一刻大聲叫喊的心理吧!你們覺得牠在這一刻`大聲叫出這一句`的目的,是什麼?牠不是閒雜人,牠穿著慈康邨的保安制服.

當日我去新界沙田的公共圖書館使用電腦室的公共電腦,電郵房署或政府熱線1823,投訴藍衣女保安違背職責企圖讓被跟蹤的女住戶受到傷害的惡行,這封電郵後來發現因為體積超出限制被打了回頭,沒發出去.但是,要記住,我的個人隱私洩漏,不止是實時位置洩漏讓人跟蹤,還包括了網上發貼`電郵內容的洩漏,不管上網途徑是什麼`使用電腦或手機上網`去公共圖書館上網,不管有沒有成功發出去,內容都會洩漏,這一點,在一年前的2021年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集體犯罪事件中,又或者在即將到來的四個月不斷出事期間,得到充分印證.

這藍衣女保安A是不認識我`不知道我隱私洩漏受到嚴重跟蹤嗎?

不,這東西是知道的,否則牠怎麼知道”有人成日影人相(有人整日拍人照片)!”你說牠只知道你成日影人相,卻不知道後面的原因是你成日被跟蹤?不,牠也是知道的.社會最底層的公屋老翁敢在居住的公屋閙事,根本原因就是管理公屋的慈康邨管理處有問題,所有保安都認識我,而且也是和公屋老翁串謀搞事的主角,這一點,在前面講慈康邨的嚴重跟蹤有慈康邨保安的參與時有講過.這藍衣女保安A,絕對是在知道我發生了什麼的情形下`才在衝突現場大喊大叫的.請大家猜測這種心理.公屋保安是抱著什麼心態,才會這樣做?而且牠並不老,年紀輕輕卻心理變態,牠不止不幫女住戶,制止社區衝突,還反過來,想讓女住戶的血路成為自己的進身之階.

當日去新界沙田的公共圖書館使用公共電腦回來九龍慈康邨,晚上約7點,在樓下走到康德樓門外,從康德樓即刻走出一個70歲藍衣老翁保安,然後在我居住的那一座,走出一個老翁和一個老嫗,形成三人對走畫面.這是故意的嗎?是的!我保證是因為知道我走到了這裡,這三個老東西才會"剛好"從大廈裡面走出。我的實時位置向來是被人精準掌握的。












然後當我走近我居住的那一座,隔著大門口的玻璃門,看見裡面的保安崗位,在崗位裡面站著另一個藍衣女保安,在崗位外面站著一個從未見過的五十幾歲的白衣女保安。保安的制服有可能和警察一樣,分白衣和藍衣,白衣職級更高。這白衣女保安站在那裡看著我走進大廈,也是故意的。為什麼我在這裡住了這麼多年,這時忽然出現一個白衣女保安?我認為是因為白天發生了藍衣女保安A在衝突現場大喊大叫企圖火上加油‵我去沙田公共圖書館電郵房署投訴事件,即使電郵後來發現未能成功寄出,但內容仍然洩漏了,慈康邨管理處一直是知情者之一,才會有一個白衣女保安站在樓下的保安崗位,望著我走進大廈的事件。這個晚上遇見的人的古怪,本身就是隱私洩漏的一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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