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60470 wrote: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張健河則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只看被害人有無提出告訴,得知少年非法行為或暴力事件,任何人都可以向少年法院報告,由少年法庭法官作適當處理。 也就是像我們這群小鄉民也能告?提告吧!鄉民們uniqlo123 wrote:看到這裡~我想最後的...(恕刪)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張健河則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只看被害人有無提出告訴,得知少年非法行為或暴力事件,任何人都可以向少年法院報告,由少年法庭法官作適當處理。
新增道歉學生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lo0207ve/21911787&page=1#commentshttp://www.wretch.cc/blog/lo1719ve/23648330
http://www.w*etch.cc/blog/off429/6576489&page=35#comments*=r我看了這個女的部落格...也只能搖頭http://www.nownews.com/newspic/1355/i1355689.jpg我有點懷疑這是冒充的要不然真是太不要臉了
李X臻 pink0930439國岡 a0911934576詹X穎 honey20184溢宏 asd199401222鄧X榮 jack19930張X閔 like1104吳X穎 lo1719ve還有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