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stw wrote:不會吧!那有沒有想想是我的立場問的話,你們是在轟什麼?...(恕刪) 我也是家裡的老大,喪葬費如果我還付得起兄弟姊妹要拿多少我都沒有意見他們要不要分攤我不在意,他們如果有能力不願拿出來子女輩都看在眼裡我是站在你的立場來說話,講難聽點你就是愛計較.
curstw wrote:公正的評價,妹妹的行為就是自私,還一堆人護航,是怎樣?如果今天是妹妹的角度來問,你們會回覆"很贊同你的決定,你不自私,本來就該這樣,這就是你的私人補助"嗎?不會吧!那有沒有想想是我的立場問的話,你們是在轟什麼?...(恕刪) 如果知道姊姊是這種嘴臉我會說做的好錯了不是如果是真的是這種嘴臉那真的是做的很好沒站在妳的立場是因為大部份的人都知道妳的立場就是一個字"貪"
喪葬費30萬你們姊妹一個人分擔15萬你妹妹有公保公保的喪葬補貼 ,是要補貼你妹妹分擔的喪葬支出你沒有公保 也沒有勞保 , 你所分擔的15萬支出, 本來就應該由妳自己來買單公保為什麼也要補貼給你???你妹妹是否願意跟你分享公保的補貼那是看姊妹的情分以及姊姊是否生活困苦你既然所得稅都繳到21%了我要是你妹妹 , 我也不會想到繳21%的姐姐竟然會覬覦我這份少少的公務員喪葬補貼!!!
隨便查一下也可以看到資料阿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php?id=2463我記得當初我爸領勞保,我領公保我是想拿出我的喪葬補助,我爸爸說不用,媽媽身後有留錢下來,用這筆錢處理就好而處理完喪事剩下的錢,由爸爸繼承我還特地剛剛問一下我妹,我妹她根本不知道勞保有喪葬補助總之,公保勞保是不同系統,兩邊都可以領,沒有排擠效果而公保勞保的用意是讓保險者可以安心工作,不須擔心喪葬問題,是體貼投保者而不是像坊間保險有明確保險與被保險人所以妳們姊妹對對方的補助津貼並沒有請求權再說喪葬是用爸爸留下的錢處理,並沒花到姊妹的錢再者如果妳所得稅繳21%,妳收入應該相當不錯,為啥妳沒有勞保阿??此事件看起來,並沒有誰佔了對方便宜,而妳卻一直在覬覦另一份不屬於妳的補助真有問題,可以請律師說明甚至提告阿~~~為什麼不順著妳的意思就是不對??應該說,為什麼妳會覺得妳的感覺才是對的??
curstw wrote:父親遺留40萬,辦喪事用掉30萬,剩下10萬,我跟我姐一人分5萬, 不是已經賺五萬了嗎? 又不是虧錢,有必要這麼生氣嗎?curstw wrote:我們家只有我有公保,可以請領10萬喪葬補助,這樣算下來我就獲得15萬元, 原來是我賺五萬,妹妹賺15萬,不平衡了。要妹妹匯給他5萬才開心。curstw wrote:因為我姐什麼保險都沒有, 你也知道你什麼保險都沒有,現在吃虧了。所以姐姐覺得妹妹要可憐他都沒保險,分姐姐五萬,但是姐姐說自己是有錢人阿....怎麼來跟領死薪水的公務員要錢呢?有錢姐姐為了跟妹妹要五萬來這邊大戰網友蓋了60幾樓,哈
送火柴來給你取暖了!! 樓主應該要是公正跟明白~ 樓主是請益,是對法規不了解意涵,甚至誤解,所以才會那樣感受說那樣的話。(有人評論社會福利制度產生社會糾葛不公平問題現在是不是該把它廢了!) 有些鄉民也無需要說那麼絕情絕義,只是求公正公理!(哥白尼日心说理論也不是當時人們批評跟!) 引述樓主說: 整場喪禮我也是忙進忙出的,做的事沒比較少,因為是長姐又住在同縣市,很多事情都是我張羅的。妹妹沒有在本縣市,又不請假回家幫忙,公務人員不是最好請假的嗎?待在靈堂的時間比我少很多!>>>>所以妹妹讓他感受到自私,並喪葬補助費用不拿出來分享 不是百行孝為先 ,我看跟你母親抱怨 ,請他評評理看看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沒有絕對的對錯,清官難斷家務事。只有他本人才最能感受到姊妹互動情感,該不該冷處理。(當然她也知道親屬關係是斷不了的) 給你參考目前你妹妹有: 1.公教人員保險法>>眷屬喪葬津貼。(三個月薪俸額)2.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生活津貼部分: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之請領,以支領一般公教待遇之。(五個月薪俸額) 3.令尊的死亡遺屬年金跟老人年金給付(樓主也有權益)都屬於她的個人待遇津貼 只要你戶籍在中華民國,又未參加任何保險你就是國保(強制的), 所以你目前要爭取的本人國保的喪葬補助部分跟令尊的遺屬年金(假如被保險人是公保有撫卹法、公保法)! 沒有的話是勞、農、國這三種年金給付跟遺屬年金.....(很多情況) 10元也是錢、10萬也是錢、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表達不好請多多包涵~(爬文勞保局相關問題)他找個好老公!!給她比下去,你就會海闊天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