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那樓主不也一開始就認...(恕刪)
是的,我認為廠商的態度有很大的問題
在媒體面前都毫不掩飾,私下更可想而知
因此,個人傾向於相信開板者所提供的資訊
另方面,我是消費者,當然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看待事情
飲料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品質優服務好的廠商留下,不良的就倒閉
這是自然的市場法則,營造良好的市場與購物環境,不是理所當然嗎
已經過數個月的事情,仍不能證實是遭到栽贓,本就該對產品保留懷疑
廠商作生意賺消費者的錢,消費者還要替它著想,苦往肚裡吞,不是自虐嗎
當然,如果是廠商本身,或者是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工人或家屬
或者超愛喝維大力,非它不可,想保住這家廠商,那麼替廠商講話無可厚非
除此之外,在此事情上,不站在同為消費者的立場思考,個人反而對此難以理解
如果大律師認為消費者因為在網路上可以公開資料, 所以不是資訊弱者, 那麼...
1. 廠商是否也是利用同樣媒體管道? 何者是弱勢?
2. 在電子廠內, 每個產品都有序號與QC人員的控管, 最後一道手續還會把已準備出貨的包裝整個拆開檢查, 一但市面上出問題, 可以從一堆序號找出流程上的問題, 但是這項資料只有廠商才有, 明顯資訊是不對稱的
3. 罐子上的是序號還是批號? 維大力要告人, 自然要負舉證之責, 必須證明 "該罐飲料生產過程沒有加入螞蟻", 請問 維大力是否有為該罐飲料錄影存證? QC在哪裡? 光從生產過程就要證明不可能有螞蟻, 如何讓人信服? 這才是網友認為的問題所在.
以前許多廠商即使被惡意下毒, 也都為了消費者健康立即回收, 這樣只有那一段時間營收稍微下降而已, 像統一還生意越做越大.
總之, 這樣一來, 以後誰敢喝維大力的飲料? 這樣的結果, 並非樓主汙衊造成, 而真的是廠商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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