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44就是50。44就是只單純計算成本。50就是包含了應賺利潤。單看用什麼角度去看。不會是94。別管換錢的第三者,今天有人拿50假鈔換21元的鞋子和29元現金。老闆就損失了29元現金 + 15元鞋子 或 + 6元 利潤。
客人用假鈔賺到的是50元或44元(看利潤算不算) <<虧損之一又因換錢關係,多賠了29塊<<虧損之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算成這樣.....kevinwu6778 wrote:不是44就是50。...(恕刪)
無聊翻到這麼後面的文章答案是 44 吧如果集中於賣鞋老闆身上首先賺到 $0 (50假鈔) , 後來將 $0(50假鈔) 給鄰居 ,獲得鄰居給的 $50 , 然後 損失鞋子 $15 , 在損失 $29 找零最後又損失 $50 給鄰居所以 ....+0 -0 +50 -15 -29 -50= 44如果詳細解的話我想應該是這樣還有不知道有沒有人反應過...這...鞋子真便宜...
鞋店鞋的成本賠15鞋的利潤賠6假鈔換零賺50找零給人賠29真錢給鄰賠50總計:-15-6+50-29-50=-50簡易算法客人拿假鈔換了一雙鞋和零錢,假鈔成本0,可看作賺了50鄰居換零後拿回真錢,不賺不賠結果就是鞋店賠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