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X德, 你出過國, 還是留學美國. 請問你, 在美國, 警察隨機的請你下車接受檢查, 你敢放個屁嗎? 你不接受, 拒絕臨檢, 警察向你開槍, 你敢開記者會要求美國賠償嗎? 不好意思, 你不敢, 因為你知道人家參議員, 眾議員沒有人會為了這種事陪你對警察叫囂的. 你也知道, 在哪裡, 警察有權利依照自己的執法意志來判斷是否開槍, 為何回到台灣來你的腦袋就變了? 台灣難道不是跟美國一樣也是你們號稱的民主國家嗎? 治安不好, 你或你的同僚(所有民意代表, 管你什麼顏色)就對警察叫囂, 當警察執法時, 你們也還是一樣叫囂, 這是什麼道理? Get a life man, you pr!ck............我覺得那位員警莫名其妙, 賠償你賠什麼? 你開槍是公權力, 有人挑戰公權力你開槍有什麼錯? 你現在賠償就讓人反而誤會原來挑戰公權力還會有錢賺?!! 難怪治安越來越壞! 另外, 沒把那位挑戰公權力的人給一槍解決, 這才是你做錯的事, 你應該反省, 反省自己的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