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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蠟筆小郭 wrote:
你在恐嚇我嗎?

七月還沒到你看到什麼了

我哪一句在恐嚇你

Palpatine wrote:
可不可以拜託您~花丁點心思討論好嗎?
每次都這樣推文~您是要這棟樓倒掉嗎?
關心這事情就不要亂搞~來點有建設性的好不好!?


我也認為J先生處於優勢

01鄉民有三多一長【律師多、錢多多、嘴砲多、30公分長】

隨便抓一把都有百來個律師我跟你講

當初不是一堆要力挺甚至友情贊助的

也許還可以組個律師團跟人家對打

相較之下維大力才是小蝦米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沒恐嚇我,那你寫一些有的沒有的,我單純支持,礙到你嗎?
台中小康 wrote:
還有買賣雙方為公平,
非消費者獨大,
現今社會惡意消費者之新聞也時有所聞,
不要因自己是消費者就一昧偏袒,
最後只是被人利用而不知。
...(恕刪)

並非消費者獨大

你一直要曲解成消費者獨大~難怪大家說的你不認同

當發生消費爭議時

製造商 或是 服務提供者

他所具有的資訊跟資源

是消費者所不能比的

消保團體~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

但這代表消費者獨大嗎???

你當澳客~然後去消保官那邊申訴~我想他們不會理你的

但是你買到不良品~你不知道這不良品怎麼來的~你也不想那麼麻煩找廠商~上個網分享一下買到的不良品

然後廠商要你徹掉網路上的文章~不肯好好處理~

這樣是消費者獨大嗎????????

這事件從一開始~問題點就在於廠商處理這件事情上的不週嚴而產生的

跟消費者獨大跟本沒關係...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我也認為J先生處於優勢

01鄉民有三多一長【律師多、錢多多、嘴砲多、30公分長】

隨便抓一把都有百來個律師我跟你講

當初不是一堆要力挺甚至友情贊助的

也許還可以組個律師團跟人家對打

相較之下維大力才是小蝦米
...(恕刪)

你是來當跳樑小丑的嗎????

這種話只會讓大家看笑話~對你沒任何幫助喔
蠟筆小郭 wrote:
你沒恐嚇我,那你寫一些有的沒有的,我單純支持,礙到你嗎?

你違規無意義推文可能會造成這棟大樓倒掉,我提醒你又不行喔
哇哩勒3939 wrote:
你真的相信他刪你文的理由嗎?

我想你在閒聊區一定沒有好好的玩

那你一定不知道我是很單純的人,我很容易相信他的
哇哩勒3939 wrote:
但是你買到不良品~你不知道這不良品怎麼來的~你也不想那麼麻煩找廠商~上個網分享一下買到的不良品

然後廠商要你徹掉網路上的文章~不肯好好處理~

你怎麼知道撤掉後人家不會處理,到頭來如果真的是誤會

J先生就捐個20萬加上登報這樣可以處理嗎

哇哩勒3939 wrote:
你是來當跳樑小丑的嗎????

這種話只會讓大家看笑話~對你沒任何幫助喔

你們在這邊嘴砲好像也對案情沒幫助喔

我想你在閒聊區一定沒有好好的玩

請善用編輯功能,不要連續發文好嗎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哇哩勒3939 wrote:
小康你的看法就是消費者是強勢的
...(恕刪)


我沒說過此話不要亂冠,
我只說消費者不再弱勢。
也就是與廠商處於公平之地位。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怎麼知道撤掉後人家不會處理,到頭來如果真的是誤會

J先生就捐個20萬加上登報這樣可以處理嗎...(恕刪)


你怎麼知道撤掉後人家會處理

假設是我~我要爭一口氣~不想在廠商威脅下徹文~不行嗎?

為啥不是廠商好好處理讓我高興後

我來回文稱讚廠商????

這種例子很多吧

一開始上網抱怨~

被好好處理後~反而上網推薦

台中小康 wrote:
我沒說過此話不要亂冠,
我只說消費者不再弱勢。
也就是與廠商處於公平之地位。...(恕刪)

改好了~我誤解你意思~不好意思嘿
哇哩勒3939 wrote:
你怎麼知道撤掉後人家...(恕刪)


你沒給人機會怎麼知道人家不會處理,再說

哇哩勒3939 wrote:
假設是我~我要爭一口氣~不想在廠商威脅下徹文~不行嗎?

廠商『希望』J先生先撤掉文章,何來威脅恐嚇

你這樣的用語不是存心要誤導其他網友嗎

=============================
眼看局勢不對,有人害怕J先生敗訴要幫忙賠錢囉

我怎麼看到5618、5619有人自爆了

另外誰誰誰要出來解釋一下

怎麼反方文章一直被刪,力挺J先生的違規文都不會被刪,太神奇了

注意喔!隨著案情越來越明顯,開始有人自爆了
注意喔!隨著案情越來越明顯,開始有人自爆了
注意喔!隨著案情越來越明顯,開始有人自爆了
注意喔!隨著案情越來越明顯,開始有人自爆了
注意喔!隨著案情越來越明顯,開始有人自爆了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眼看局勢不對,有人害怕J先生敗訴要幫忙賠錢囉
我怎麼看到5618、5619有人自爆了

連續發了三篇刪除兩篇這樣你都有話講
乖~吃藥時間到了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另外誰誰誰要出來解釋一下
怎麼反方文章一直被刪,力挺J先生的違規文都不會被刪,太神奇了

覺得別人文章有問題麻煩去檢舉
覺得站方有問題請跟站方討論

講的自己像剩人
都不檢舉然後一直

現在圍繞著刪文標準在鬼打牆
我就覺得你簽名檔裡面我說的真好
台中小康 wrote:
我只說消費者不再弱勢。
也就是與廠商處於公平之地位。


先不說到底實質上有沒有公平好了, 這個對我有點難, 的確我認為在很多時候, 很多蓄意的消費者對廠商, 的確是很麻煩



你前面自己也說了,
台中小康 wrote:
消費者以往弱勢是因其有冤無處申,
現今媒體網路發達,
任何人都可以有部落格或至網站發言(DELL案、APPLE案、現代汽車案、KIKI屋案),
也的確給廠商非常大之傷害,
你說現在消費者弱勢我不認同。


也就是, 消費者仍需要有如今媒體的發聲管道, 民間消保, 甚或政府的支援, 才能提昇消費者的位置, 到與廠商抗衡

在沒有這些的狀況下, 消費者的確是相對弱勢

你自己不也說了, 媒體部落格網站,

這是讓消費者到達與廠商相抗衡的方法之一, 如此說來, 網站或媒體上發聲, 真是有問題?



一件工具有其必要之存在, 不能因為剪刀可以拿來殺人, 就因立場, 說某個用剪刀的人想殺人吧

你可以說, 但論點邏輯絕不會是在這上面繞,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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