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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盲從是會害了你自己的,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真的也可能會是假的
很多事情用【心】去看這件事情,而不是用眼
因為你所看到的,只是單一方面的言詞罷了不是嗎


小鳥兄,這樣就對了嘛!一個不同的觀點,讓大家可以有另一種思考的機會,很棒啊!

至於維大力的態度,流程就是:
1.消費者上網訴苦(當然任何人都可以解釋為"有目的的爆料")
2.副總於上班日(工作日)登門"拜訪",現場告知不可能有這樣的問題,且當場提出質疑樓主的態度。
新聞有播,您應該也有看過副總的態度了。
3.直接對上網訴願的樓主提出告訴。(或要解釋惡意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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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或許您不在意,但我還是再說一次我個人的立場好了~

我的立場很簡單,就是覺得維大力處裡的態度很不好!
即便是被惡意爆料(這類例子很多,星巴克啦~巴拉巴拉的一堆),但身為一家不算小的公司,
處理的方式是~~~提告~讓消費者死~

我前面也說了,維大力有很多兩全其美的處理方式,甚至在提告後都還有(我本期待派出客服後會有轉圜)
用了 iPhone 原廠充電爆炸不能上網抱怨?
上網抱怨了您看蘋果有無對消費者提告?
現今網路已經多數人依賴的一種媒介,消費者"假設"若無惡意,一家公司的處理方式態度會直接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樓主說了我就信?
不~我誰也不信,因為我無權也無力去調查。
我只會提醒自己與親友,日後若引用該公司的產品有問題,吞下去就好了~
毒蠻牛的事件記得嗎?該公司真的有夠倒楣了吧!?人家是怎麼處理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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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還有被回報方面

不要說的那麼好聽,什麼違規才檢舉

去看看哪一篇挺J大的會被檢舉,都沒違規嗎???

有人被黑名單,被檢舉,還被人身攻擊,說什麼當初就要把人射在牆壁上什麼什麼的

好一個沒有違規啊!沒辦法,就是有人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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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話不會多好聽~您太抬舉了。

其實不瞞您說,第一次跟您"討論回報這件事"的時候,我的腦海裡就浮現海角七號的一個段落。
男主角見到其他的違規者~好歹都直接跟警察說了,
您說"有人"視而不見,那...您呢?
不也是看了而不做任何舉動,接著就氣呼呼說別人選擇性辦案。
更一直迴避,"若沒違規就不會有事啊!"這句話~
檢舉的管道開放的擺在那~任何人違反,任何人都可以去檢舉,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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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康 wrote:
網路分享想法看法本就是自由,
相互尊重即可。

但現今網路對話都想辯贏對方,
贏輸又有何意義,
樓主發文目的是善意或惡意就交給司法認定,
我個人是不認同樓主想出名之爆料方式,
這是我的看法,
有人想支持樓主抵制廠商也是你們的自由,
我也尊重,
但請所有討論不要人身攻擊,
現在的網友有水準及理性的真的不多了。


小康兄的立場和我不同,但他和鋼鐵人2的論調我打從心裡敬佩與尊重。
他倆一個用諧趣的方式闡述自己的立場~
一個用專業的知識來陳述~
這樣才叫討論啊!

小鳥兄您後期的發言~就像我前幾篇說的,已經開始用"抹黑、收賄、造神"的論調來指控跟您意見相左的人~
老實說,這樣跟您口中的那些人,我還真分辨不出有啥不同。


P.S 差點忘記,中元普渡的日子又要到來,不知道維大力看到這篇又被推上來會是啥心情?!
sony9 wrote:
所以
意思..工廠出包率0%...............
100%..消費者搞鬼?

不是這個意思
而是說出工廠出錯的時候
整批出錯比較有可能
這也是為甚麼大量製造的產品都要打上批號
一個出錯整批產品都要下架的原因

飲料廠員工不需要懂FMEA
但是幫他們製造生產線機器的公司必須作過這樣的分析
ISO 9001的諸多規定及標準作業程序飲料廠員工不懂原理其實也無所謂
只要照作就可以維持品質
這些跟黑松或維大力沒有關係
跟食品業或製造業或服務業也沒什麼太大差別
相同的原理及方法可以適用在很多地方
Woody58 wrote:
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說出...(恕刪)

也是沒錯
真的出錯的話可能是一整批........

但是還是有可能只窩在一罐.的可能性吧.....
螞蟻要怎窩那知咧........

有時候
家裡的餅乾長螞蟻...就是那一包......其餘它就不咬.......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Woody58 wrote:
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說出...(恕刪)


............................................
...................................................................
...............................................................................................


首先, 維大力沒有ISO9001...............我請你去查清楚維大力有的東西, 去參觀他們的廠房, 不要把維大力當作黑松, 講半天到底在講啥

一個小廠比大廠, 能比嗎?

假設機器本身單元有FMEA, 但很抱歉, 在食品廠, "整個食品製造流程", 絕對不會經過這個分析

原理跟方法不是這樣套用的, 請問你知道D值是甚麼嘛, 這個D值要怎麼是用在你所謂的"製造業"和"服務業"上

就像你說別人不是學工業的, 沒見過大量生產線


上面Woody58兄說得沒錯,我不是唸工業的

我也不是唸電子的,可是我待過電子廠,以前還做過手機,巡過手機製造廠

ISO?拜託,台灣電子廠過ISO的有多少?隨便抓都有,產品就不會出包?不會單一出包?

抱歉,我呆電子業十多年,沒見過不會出包的工廠,單一出包也沒少見過

或許你會說食品製造比較嚴謹,不可能會這樣

可老實說,只要是人管理工廠,就不會有什麼不可能

你講的狀況,實在太容易了,只要一個不小心,塞了一罐不該塞進去的空罐,一切就這麼出來了


至於小康兄說的,我是覺得其他都對,但就是不該預設立場,如果就是預設樓主造假,當然後續都是假的,這些討論都是泡沫

先把樓主定位成來報料有所求的人,基本上後面樓主怎麼做都是為了特定目的,這不就是未審先判嗎?

對廠商不能未審先判,為何對於個人就可以?

而且密封易開罐飲料,有什麼例子是還沒開封就可知道內容物有問題的?別跟我說是魔術
既然不可能知道裡面是否有問題,那為何可以不經任何採證及推論,就質疑消費者作假?甚至提告?
就因為消費者擁有言論自由權,危害到廠商自己認定的申訴程序,所以就該被告?

我也不想你可以回答,上面問題,再這討論串問了不下三次,沒有人可以回答我,包含你小康先生

不同意見很好,只要能夠令人信服,沒有什麼不對,不然被別人質疑、反駁,不也是理所當然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至於小康兄說的,我是覺得其他都對,但就是不該預設立場,如果就是預設樓主造假,當然後續都是假的,這些討論都是泡沫

先把樓主定位成來報料有所求的人,基本上後面樓主怎麼做都是為了特定目的,這不就是未審先判嗎?

對廠商不能未審先判,為何對於個人就可以?

而且密封易開罐飲料,有什麼例子是還沒開封就可知道內容物有問題的?別跟我說是魔術
既然不可能知道裡面是否有問題,那為何可以不經任何採證及推論,就質疑消費者作假?甚至提告?
就因為消費者擁有言論自由權,危害到廠商自己認定的申訴程序,所以就該被告?
...(恕刪)


其實立場就已決定看法,
樓主一開始就設定廠商有問題而發文,
媒體亦設定廠商有問題而報導,
一群網友亦認同樓主認為廠商有問題,
認同樓主認為廠商提告即是不思悔改以訴訟打擊消費者。

當然我的立場並非設定樓主造假,
只是樓主(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不先向提供產品之廠商反應問題而先向媒體爆料之作法讓我覺得心態可議,
我處理過之案件當事人大多是與對照溝通無效才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樓主未曾讓廠商知道問題,
即以其他方式申訴其消費糾紛,
本人認為樓主方式為特例且不適當,

廠商提告本人認為亦不適當,
但如於其商譽受損而事實不明下,
本人能體諒廠商依司法途徑欲釐清事實之無奈,
本樓太多人只是一昧支持樓主,
就讓我當少數不同意見吧,
但不要人身攻擊喔。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說一個小故事

有一天,有名姓蔣名大叫蔣大的開心上班族,跟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優吉澤明步在某電梯裡面相遇

很巧的是,他們從15樓坐到1樓中間都沒有其他人進來

可是...說時遲那時快,當電梯門一打開,門口已經站滿了要進來的人潮,但是電梯內卻發出放屁聲(噗..噗..噗..噗.....)還是連珠屁

吉澤明步非常機警的把頭轉到這名叫蔣大的人身上,快速的將手嗚住鼻子,且一副很鄙視的眼神看著蔣大,但是蔣大先生則是一臉無辜,此時此刻那濃郁的味道已經慢慢的漂向電梯門口的眾人(請自行想像畫面)

出了電梯門口只見吉澤明步說了一句:「那個人偷放屁好臭喔」

從此以後蔣大就得到了屁男的封號,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更得到了憂鬱症,不管他怎麼跟眾人解釋屁不是他放的,卻也沒人相信他,因為眾人在第一時間就是有人去指責蔣大做了這個事情

但是這個屁事誰放的呢???蔣大還是吉澤明步???到今天還是個謎

沒人想去找答案吧!只知道蔣大死不承認,要將罪名推到無辜的吉澤明步小姐身上,實在令人痛心

那你覺得這個屁事誰放的


呵呵~就像這棟樓一樣,不就是各說各話嗎~


後續故事:

假若男方真的並未放屁,但噗噗聲音從何而來呢?

但女方指責男方時卻指證歷歷,一口咬定電梯內就兩人而已,女方質疑男方要"栽贓嫁禍",

男方覺得聞到氣味也不舒服,故上網抱怨~女方得知後~
直接跟眾人說男方居心叵測~毀壞名譽~故要提告~


但...女方忘記自己的手機鈴聲恰巧是惡作劇的噗噗聲音,且自己剛動完盲腸手術,排放氣體而不自知。
結果其實是女方不自覺且不小心的放屁~
所以女方在尚未確定自己是否"無意間、不小心"放屁之前,也不相信男方說詞,就直接對男方提告。
似乎也是正確的了?!


其實這則舉例和小康兄說的一樣~因為立足點不同,所以有不同的觀點與解釋。
一樣的文章~一樣的描述,立足點不同~解釋就會不同。

氣體已消失~可能死無對證,假若男方並未排放氣體,那只是上網抱怨在電梯內聞到味道而不舒服~接著就被提告...是不是也無辜了?
更何況女方為飽讀詩書,溫文儒雅的大家閨秀,自認本身決不會在公眾場合有不雅行徑,在未明究理之前就提告....似乎讓人覺得氣度不夠了~


另外建議小鳥兄把圖片換一下~01的版規...嗯嗯嗯....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有一天,有名姓蔣名大叫蔣大的開心上班族,跟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優吉澤明步在某電梯裡面相遇

很巧的是,他們從15樓坐到1樓中間都沒有其他人進來

可是...說時遲那時快,當電梯門一打開,門口已經站滿了要進來的人潮,但是電梯內卻發出放屁聲(噗..噗..噗..噗.....)還是連珠屁

吉澤明步非常機警的把頭轉到這名叫蔣大的人身上,快速的將手嗚住鼻子,且一副很鄙視的眼神看著蔣大,但是蔣大先生則是一臉無辜,此時此刻那濃郁的味道已經慢慢的漂向電梯門口的眾人(請自行想像畫面)

出了電梯門口只見吉澤明步說了一句:「那個人偷放屁好臭喔」

從此以後蔣大就得到了屁男的封號,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更得到了憂鬱症,不管他怎麼跟眾人解釋屁不是他放的,卻也沒人相信他,因為眾人在第一時間就是有人去指責蔣大做了這個事情

但是這個屁事誰放的呢???蔣大還是吉澤明步???到今天還是個謎

沒人想去找答案吧!只知道蔣大死不承認,要將罪名推到無辜的吉澤明步小姐身上,實在令人痛心

那你覺得這個屁事誰放的
...(恕刪)


其實主觀意識會因人而異,
今天如蔣大之人(我無意詆毀獎大)與一女優吉澤明步在電梯放屁,
我想多數人會認為是蔣大放屁吧,
為何呢?
因為主觀意識,
大家都相信美女不會做不雅之動作,
所以相信其貌不揚之男子會做此動作。

以此類推,
大家都認為消費者是弱勢,
廠商強勢,
所以同情弱者,
批判廠商欺負弱者,
但事實呢?
在主觀意識下事實重要嗎?
還有人認為重要嗎?




芭樂068 wrote:
持續關注~維大力 ~...(恕刪)


被當壞人也沒差~但我老實說。就是這種發言讓反方可以抓著痛腳。
且毫無意義的內容,純粹推文~您是打算要讓這棟樓早點倒掉嗎?!

我先去檢舉了~請您見諒
Palpatine wrote:
呵呵~就像這棟樓一樣...(恕刪)

我的立足點很簡單

在真相未明之前,在網路上散撥謠言是否正確???

所有J先生的言論,全都是他自己所撰寫,有其他人去證實過嗎???

他所發表的言論中,強烈表達廠商態度不佳、該公司副總態度不佳,但這也是單方面(J先生)的說詞

你提到我對J先生抹黑、收賄、造神

麻煩你明確的指出我哪有有說過

有網友提到說J先生跟該廠商見好幾次面,J先生才提出20萬以及登報,其實是第一次見面就這樣要求了不是嗎

換做你是廠商或是一個店家,我今天對自己的商品有信心,至少我想要去追查真相再給你答案

但是你一見面就獅子大開口,是你會願意接受J先生的提議嗎???

廠商要求J先生先撤掉文章我覺得並無不妥,今天你如果站在廠商的立場你會不會這麼要求

J先生既然不願意廠商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且不願意接受那20萬以及登報的要求而提告

那有什麼問題嗎???提告後慢慢的就會有人去追查瑕疵商品的來源

這不就是消費者想看到的嗎

Palpatine wrote:
小康兄的立場和我不同,但他和鋼鐵人2的論調我打從心裡敬佩與尊重。
他倆一個用諧趣的方式闡述自己的立場~
一個用專業的知識來陳述~
這樣才叫討論啊!
小鳥兄您後期的發言~就像我前幾篇說的,已經開始用"抹黑、收賄、造神"的論調來指控跟您意見相左的人~
老實說,這樣跟您口中的那些人,我還真分辨不出有啥不同。

那你去看看那些對我人身攻擊的,你可以分辨出有什麼不同嗎

還是說對那些挺J先生卻對我人身攻擊的言論你也視而不見

檢舉很好啊!只是不要做選擇性的,看看我簽名檔那位,我對那句話印象深刻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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