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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katsumi wrote:
本來還在想『廠商上訴...(恕刪)


二審定讞了,維大力敗訴,沒得上訴了

但是維大力敗訴還公佈被告個人資料並有毀謗之言,因此被樓主一狀告上了

連帶之前討論裡面出言誣陷樓主的也一併被告上(其中一個已經和解道歉)

總之,咱們繼續支持樓主,拒買南亞食品下去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義大力的處理方式我覺得事不是公司沒有法務部專門來處理
訴訟案件?

先生林 wrote:
義大力的處理方式我覺...(恕刪)


我覺得比較像沒請專人做公關經營和危機管理.....

不少老品牌的公司常常會忽略這一塊。

馬克蘇 wrote:
二審定讞了,維大力敗訴,沒得上訴了

但是維大力敗訴還公佈被告個人資料並有毀謗之言,因此被樓主一狀告上了

連帶之前討論裡面出言誣陷樓主的也一併被告上(其中一個已經和解道歉)

總之,咱們繼續支持樓主,拒買南亞食品下去

原來如此.......
不管有無公關部門在處理,但以老一輩的台灣人來說,
應該會秉持和氣生財的道理才對呀!
怎會在官網(是不是呀?)上提自己敗訴之事呢?

唉!本以為巳沒事了,怎麼又生一事
katsumi wrote:
原來如此.........(恕刪)


因為維大力不甘心敗訴,又想要保住名聲,所以聲明(西低,就是他家的官方網站)裡面不但把人家資料寫出來,還影射人家是千面人......

被告,應該是剛好而已......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katsumi wrote:
原來如此.........(恕刪)


一開始就是老一輩的副總做的處理失當,

不然哪會鬧大

之後拉不下臉, 就一路硬幹下去了

從開始的一年間, 有多次機會可以善了, 畢竟真的走上官司, 實在不能說真的有誰是勝利的

無奈南亞食品不願意拉下臉道歉


說到這, 前面網友有提到干預媒體的事

他自己官網, 也有寫到這件事, 透過廣告商去跟媒體抱怨,

這件事還真值得探討一下
Jerry,我剛剛上官網判決文的公告還在,
您的大名怎麼就這麼大大方方的show在上面?若不是您要求的有沒有考慮個資法?
進來打個卡先

關心一下後續發展
~~~
羊男愛抽菸 wrote:
Jerry,我剛剛上...(恕刪)


就小弟了解:新的個資法是去年10月1日上路施行,且基於信任保護原則.法條通常無明定有溯及即往之條文。所以網路上還看的到一些之前新聞有寫樓主姓名都沒拿掉。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樣?
不懂!看公司網站有關聲明是--2012-09-06螞蟻事件上訴判決說明,
這是去年的事,還是有更新的聲明!?
馬克蘇 wrote:
因為維大力不甘心敗訴,又想要保住名聲,所以聲明(西低,就是他家的官方網站)裡面不但把人家資料寫出來,還影射人家是千面人......

被告,應該是剛好而已.........(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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