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尊重即可。
但現今網路對話都想辯贏對方,
贏輸又有何意義,
樓主發文目的是善意或惡意就交給司法認定,
我個人是不認同樓主想出名之爆料方式,
這是我的看法,
有人想支持樓主抵制廠商也是你們的自由,
我也尊重,
但請所有討論不要人身攻擊,
現在的網友有水準及理性的真的不多了。

Butter-Lion wrote:
01站方是不會無緣無...(恕刪)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你好神 ~ Google怎麼想都知道 ~
當初為什麼Google找不到維大力的相關文章
難道是維大力施壓嗎???Google站方是不會無緣無故把站得住腳的言論送進垃圾桶的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新聞播的 ~ 鄉民看了 ~ 態度好不好 ~ 嗯 ~ 我認為不好 ~
維大力的態度好不好沒人知道,因為我知道現在所有得到的訊息,全都是單一管道所發布,就是J先生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這是你站在維大力的立場假設,而「態度」是不用假設就評估的出來的 ~
假設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是有人設局,所以發佈的言論都是假的,連汽水也是有心人士所製造,但是那時候廠商的傷害已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