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5
12:09以最常用手提電話號碼致電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電話36613536, 無人接聽.
12:10打去大埔警署報案室電話, 講1分33秒, 詢問怎樣找到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 報案室警員提供了我曾打過的電話號碼.
12:12以最常用手提電話號碼致電北角羅子成警長電話36611745, 無人接聽, 電話響6分50秒 (是的,你沒看錯,我讓電話響足6分鍾, 從此再沒打過)
從2023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共10日內, 我共打了18次電話給北角羅子成警長, 都無人接聽, 也無人回覆電話; 寫過兩封電郵過去, 也從沒收到電郵回覆. 好像那邊死了一樣. 哪怕牠"忽然"放大假並且假期很長, 回來查看來電紀錄可以查出有哪些電話打過過來而無人接聽, 這可是打他的公務電話, 他就應想辦法回電, 或查看電郵有哪些未看未回覆, 就應想辦法回信, 或者牠被解僱了也應有接手的人去跟案子, 可是從那時起, 到現在超過8個月時間, 我沒收過他一個電話一封回信, 事情就很清楚了, 他是故意的. 大家說, 這可能和20230814我被大埔黃衣老翁襲擊非禮有關嗎? 牠知道我最近被襲擊了, 那關於更早的案子的調查結果的投訴即刻就不管了? 我的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是亳無王法地洩漏的, 這是我受到嚴重跟蹤及多次遇襲的資訊基礎, 被襲擊的隱私同樣洩漏到這北角警長這警務人員的可能性, 大不大?
14:01打去36619278(可能是油麻地警署電話), 講2分13秒, 應該是問20221018油麻地地鐵車廂黑衣老翁向坐著的我撲過來一手按在我肩膀的案件處理結果. 男警員在電腦查看資料忽然說一會再打給我. 14:07他來電, 講2分56秒, 講這案件的結果是"糾紛"而不是"非禮",並說這是中區(中環)警署的案件, 叫我打去中區警署問. 但我記得中區警署程警長說過根據案發地原則, 我雖然追到中環報警, 但案發在油麻地的地鐵車廂內, 這單案件會交到油麻地警署. 到底這案件是哪個警署的案件?
20230826
14:30以最常用手提電話號碼致電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電話36613536, 有人接聽, 講3分15秒, 對方好像是姓黃/王的男警, 說負責的陳姓警員不在. 之後也無人回覆.
20230827
10:36以最常用手提電話號碼致電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電話36613536, 有人接聽, 講2分32秒,說負責的陳姓警員不在. 之後也無人回覆.
20230828
14:48 以最常用手提電話號碼致電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電話36613536, 姓陳的男警終於肯接聽, 講了講5分36秒, 這是自20230814被大埔黃衣老翁襲擊非禮後第一次成功聯絡到負責這案件的CID陳警察,連同案發第二日我詢問驗傷和驗DNA的兩個電話,我之前共打了12個電話都找不到他。他說我見過他,原來他就是襲擊當日另一個女性CID陳警察幫我落口供時,進入口供房將我的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片段複製到他的手提電腦的那位,這是一個印度/巴基斯坦裔約30歲的警察。他說他也有東西給我看(即警察從附近店鋪找到的監控),這樣說拒絕的意味就來了。當然結果將對我不利的感覺並不是從這個電話起,而是事發當日黃衣老翁說叫警察快來不怕警察‵有男警站在現場黃衣老翁旁邊笑望我上警車時,就已存在。事發第二日走路去醫院驗傷時受到嚴重的老翁跟蹤‵在醫院急症室遭遇2個男女護士出蠱惑加強了這感覺。只要警察肯調查,之後的跟蹤不可能嚴重到這種程度,護士也不可能這樣明顯出蠱惑。之後連續14日陳警察都沒就驗傷或補口供主動聯絡過我更是目的明顯。連要求驗傷都不回覆電話的,大家認為警察對調查追究此案積不積極? 這還不只是不積極而已。他們反過來做。到了今日8月28日,他在電話裡說他也有東西給我看,即他終於找到"證據"在法律上要幫老翁脫罪了(這只是他認為)。老翁襲擊和胸襲非禮女性是和警察串謀甚至是警察在後面指使,這幕後原因是這樣明顯。 男性陳警察好像在電話說關於補上襲擊口供方面他一會再聯絡我.
之後在15:10-15:18這8分鍾內, 他致電我6次, 因為手機原本調了靜音未接聽, 15:59我發現有未接來電後回撥, 好像是這個電話約了時間去大埔警署補襲擊口供, 於是我大約16:10出發, 走路去大埔警署大約20-30分鍾,走到大埔中心,從這裡起穿過隧道(隧道編號NS84)至大埔警署這3分鍾路程,仍然是跟蹤的重災區; 大約16:35到達,警署門口老翁踩單車來來去去或者跑步跑過,一直跟蹤到警署門口。
跟男性陳警察(警察編號12015)上到警署一樓或二樓的口供室,他和女性陳警察(警察編號25170)兩個和我一起進入口供室,3人在房裡。男性陳警察是印巴裔,寫中文很快,這份被老翁襲擊的口供是由他寫的。口供紙上寫著他的警察編號是12015。他在手提電腦裡播放在案發現場附近店鋪取得的監控,說我對老翁連揮幾下傘骨被老翁打彎了的縮骨雨傘,這一點對我不利。大家,換了你們是女性,在現場,被老翁在兩秒內連續出手,大力推傘打手胸襲,自己要一手持傘另一隻還拿著手機的手奮力想推開他以至第二日睡醒腰部疼痛,而無法推開,老翁幾乎就在傘下的貼身距離,一把縮骨傘能有多大,這樣已經不只污穢的行為,你們會怎樣做?警察是不懷好意的,這一點毫無疑問。我質疑為什麼事發14日都無法聯絡到他,我聯絡他不容昜可是他要聯絡我只需打我手機,他卻從沒打過,他用不可能的理由想卸過這問題。我知道他表現不正常。我問我當時穿著的衣服仍然未洗,照社工的講法不要洗保存好,是否要提供給你們去驗DNA,黃衣老翁只要不是故意,他的DNA都不可能留在女性的胸部位置。男性陳警察卻拒絕驗DNA,理由是要證明老翁非禮,不一定要驗DNA,通過他的行為也能證明。大家,你們認為警察的表現正常嗎? 老翁為什麼敢在傷人非禮後大叫警察快來,這原因你們明白了嗎? 因為所有對老翁不利的證據警察都在幫他清洗,驗傷不建議驗,DNA不建議驗,現在說什麼"通過他的行為也能證明"這都是警察耍走受害人的花招,五個月後20240111及20240112另一個大埔姚警察打來通知案件調查結果,不止不告老翁,還捏造律政處意見要反過來控告我用雨傘襲擊老翁。請你們看看我放上網的我的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監控吧,究竟是誰襲擊誰? 在口供室我已經生氣,難道監控不能看到老翁在襲擊女性? 我的監控我在家中電腦放慢來看都可以看出。男性陳警察說他們警署的電腦不能放慢我的監控看。 大家,你們相信這籍口嗎? 香港警務處窮到連放慢監控看清楚事發經過的軟件都沒有,這理由,你們信嗎? 不過男姓陳警察又按一次店鋪取得的監控,說看到黃衣老翁一直衝到我傘下。我說7月尾已有幾單大埔老翁非禮,譬如在大埔馬會門口老翁向撐傘的我撞過來,撞到雨傘嘶一聲貼在我手臂上,他的手臂擦過我手臂;又在太和地鐵站的月台被一個穿紅白間條老翁從後擦過我手臂,衝向前面扮趕車但當時月台根本沒車不需要衝,監控中可看到附近的人都是慢慢走。他衝是障眼法因為要非禮女性(這一招在兩個月後的十月多宗非禮裡,被老翁和年輕男子不斷使用,以至要不斷網上報警,而警察仍然不查),而之後在旺角東火車站下車後走到花園街仍然見到他,他是在跟蹤非禮。我將這些片段都放上網,男性陳警察不看,也不肯將這兩宗大埔非禮寫進口供裡,將這些個案合為一個案件調查,也不肯另外就這兩個個案立案,我問是否要去地下報案室另外報案,他說是。看到這裡,大家,你們認為這警察的行為正常嗎? 幾乎每一個行為都不正常! 然後他叫我在口供紙簽名,將我在事發第二日驗傷前用手機拍下的3張傷勢照片複制入他的手提電腦,帶我去警署影印室,將口供紙及3張傷勢照片列印出來,共4張,然後在一張"口供/文件複本認收書"上簽名,上面寫著"17:24本人收到(1+3)頁的口供文件複本(中文本)"之類的話。然後送我去地下,他離開。我於是在地下的報案室報案,一個年輕男警知道剛有CID送我下來,似乎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另外報案。其實我也不明白。我只知道這間警署每一個警察的行為都不正常。我保證他們每一個都認識我(通過非法途徑)。我說是要調查還是只作備案隨便你,但這些事應該有人知道。另一個男警叫這男警看了我放上網的片段後,作備案處理(即不調查)。這時大約17:29,男性陳警察打電話來, 講了10秒,說剛才讓我簽少了一份文件。不久他下來地下報案室,讓我再簽一份文件,好像上面寫著"今日共簽收了幾份文件"之類,我質疑剛才不是簽過了嗎? 為什麼要再簽? 他說沒簽過。我又簽了一次。整個案件處理的過程極為怪異,到現在我想,陳警察有可能是想要多個我的簽名,好將簽名在紙上剪下,貼在其他我不可能簽的文件上,以方便後面警方單方面結案嗎? 大家認為這樣的可能性高不高?我從沒想過我能提供事發監控,老翁居然還能逃脫被追究責任,從現在的結果倒看當時事件,警察是不是每個行為都極不正常?
離開警署後的6分鍾路程,仍然是跟蹤重災區。
今日16:02 社署南大埔社工電話兩次致電, 我沒聽到電話響. 16:16回撥過去,沒人聽電話。
回到劏房附近的大埔大榮里百佳超市,有跟蹤,幾次經過收銀處或去收銀處付款時,老翁即刻出現,在前面或在後面排隊。超市外, 有老翁和白衣食環署男職員,這白衣職員是之前曾在大埔街市外拍照的其中一個。這日的前一晚,另一個曾拍照的灰衣男職員在此地迎面而來望著我。
10:39 有一個未接電話, 社會福利署南大埔社工打來.
10:41 社會福利署南大埔社工再次打來, 講50分18秒. 講了好幾句我問她是誰, 因為不太像之前的關姑娘, 問了後才知道是最開始我投訴過的那位溫姑娘, 她並沒有一開始就報她是溫姑娘, 要我問才講. 可能關姑娘和我講電話後又把案子給回了她. 她說打過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的電話, 詢問安全屋方面問題, 那邊說安全屋不是這樣用的(那麼20230814 在大埔警署落口供時, 便衣的羅沙展為什麼忽然走進口供室問我要不要找社工, 當我問為什麼要找社工, 這明明是刑事罪行, 他為什麼說找社工是為了給我找安全屋? 在我說好後又為什麼不找社工了要我自己打去社署聯絡? 現在社工自己打去警署問, 接電話的警察卻是另外一種說法? 很明顯警察自己就有安全屋, 找安全屋問題警察為什麼要找社工呢? 大家, 現在你們明白了20230814大埔警署落口供當日羅沙展這樣問的真正意圖了嗎? 我若是見識淺薄請糾正我!)
這世上並沒有誰更聪明,有的只是大家知道的資訊多少以及掌握的權力大小, 造成的判斷力和執行力的差別, 有了陰謀陽謀的分別, 分出了施害者和受害者. 但只要你敢做, 做的足夠多, 總有人會懂。
從2020年第一次因跟蹤屢次在慈雲山運動場被老翁打橫撞第一次報警開始, 到現在在網上寫出經歷的2024年,已經足足過了4年,事情完全沒解決。就算是隻豬都會知道自己的經歷不正常。沒有誰的光陰年華可以經得起這種年復年讓人驚恐逃亡的罪行的消耗, 直至青春耗盡。掌握公權力的政府在這事件裡的角色不只是卑劣,政府沒有如宣傳中的服務市民,而是反了過來,進行迫害,而在一個個普通人明白自己的遭遇涉及到有組織罪行時,歲月可以是超過10年。穿著制服的警察和醫生在這種事件中,行為不止是為罪行作掩飾而已。文宣是怎麼宣傳警察和醫生這兩種職業讓大眾信任的? 可在我遭遇的多次事件中, 牠們是這樣嗎? 我們不說宣傳,只看事實。宣傳無法遮掩這些事件造成的巨大傷害。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醫生不只是捏造受害人患精神病要用繩綑綁被打傷的受害人,最重要的是幫傷人老翁在法律上脫罪,好進行下一次的傷害,傷害傷害無窮了!警察不只出事後幫老翁脫罪,甚至連出這樣的事,警察的角色更是污穢到超出想像,牠們故意指使老翁去胸襲非禮婦女,長年累月地跟蹤和打傷婦女,在所有場地,包括在居住的公屋大廈,在街上,在九龍政府合署內的公司政府熱線1823。警察多為男性,大家能想像到這種警察的心理要污穢到什麼程度,才做得出這種事情嗎? 牠們不自己做,牠們指使老翁做。而且牠們不止做成實際的身體傷害,還故意反復進行心理傷害。身體傷害可能養幾個月就好,心理傷害卻是無底深潭!連造成的抑鬱症和焦慮症病發暴哭驚恐/無法講話,你們永不知這種思維/情緒受傷的後遺症是什麼!去問問心理醫生/精神科醫生,身體傷害和心理傷害,哪個影響更大? 這樣的警察,配稱為警察嗎? 和文宣宣傳的一樣嗎? 你若相信文宣宣傳的警察形象,你就不會明白為什麼自己的遭遇這樣悲慘,而且一年又一年。
溫姑娘在電話裡相當客氣,不斷問需不需要陪伴,需不需要心理輔導。陪伴可以分擔壓力,但不能解決我的問題。能解決問題的警察,卻恐怕就是藏在幕後指使這一切的兇手.
我需要經濟援助,嚴重的團夥跟蹤不止影響我居住,要從公屋搬出住四個月酒店和一年劏房,還影響了我的工作,公司政府熱線1823姓黃/王的黑衣主管在我在外界飽受老翁跟蹤非禮之際,不斷對女性員工推出"老翁套餐"。我無法工作,不斷搬家令積蓄即將耗盡,青春也在一年接一年的傷害中耗盡了,然而溫姑娘又不能幫忙,只是話說得好聽。
我向所有的婦女組織求救,沒一個能救我。
他們薪高糧準,說話像練過一樣說得好聽且響亮,好像做了很多有益人類的事情,但一旦具體到我這種極度需要幫助的人身上,卻救不了我。
當施害者就是執法者,或者執法者就是施害者,這兩角色一旦重疊,最基本的安全出了問題,所有組織都是繡花枕頭, 中看不中用。
我都寫出來,想讓大家看看,為了救自己,我都做了什麼,有沒有用。而政府在這事件中,是什麼角色。不是受害人默不作聲,而是四處求救了,而結果是什麼。
電郵大埔民政事務處(dotp@had.gov.hk)求助,
"懇請在執法正義被扭曲前,及時讓襲擊非禮案得到公正處理 (大埔案件編號:TPRN 23027008)"
電郵"中國政府網content@mail.gov.cn"求助.
懇請在執法正義被扭曲前,及時讓襲擊非禮案得到公正處理 (香港大埔案件編號:TPRN 23027008)
電郵政府熱線1823就2022年在原居所九龍慈雲山慈康邨被眾多老翁和保安團夥跟蹤而慈康邨管理處不調查事宜投訴.
到達港島北角站, 站內已有多個跟蹤, 包括一個看起來學生模樣的女子.
走出地鐵站外, 走路去北角警署路上, 走進一個角落位置看手機地圖, 一個黃背包黑褲白帽的老翁在前面走過去, 又折返走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7ltgbaJz2s

去北角警署就位於北角的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2021年連串工作遭遇報案,三十幾的報案室警察忽然呆坐只按電腦, 到我問原來這件事踩界, 要等他上司過來講, 這一等就是半小時, 他應該知道上司需要很久, 所以不先告訴我在等什麼. 期間有綠衣老翁不斷在後面走來走去,還走過來問坐我面前的報案室警察借紙, 他並不是需要紙, 他是和大埔警署的各種老翁一樣, 在騷擾我. 男警因為上司一直未出現, 讓我坐到大堂的座位. 一個四五十歲的男警半小時後走出, 說北角消防只是在開玩笑, 只肯備案,不查。
坐在警署大堂等候時,那綠衣老翁和一五十幾歲的白衣警說什麼印度啊廣州啊。這也並不是巧合,因為我出了事, 在網上寫我的事件,寫到過往經歷時寫到了印度和廣州, 老翁在講監視提示. 即我放上網的, 都能被牠們看到, 再從牠們口中講出. 隱私洩漏到不怕讓警察知道, 甚至警察也是其中一部分, 你說事情荒謬嗎? 這老翁可能單獨行事, 也可能和白衣警察串謀.
老翁在警署內外都走來走去。當我離開北角警署走到馬路對面, 即刻有一個黑衣老翁手放褲袋, 迎面而來, 我又走回去原來那邊, 那老翁也很快折返, 掉頭走, 走進位於20米外的外邊竪著白色圍板看起來是工地的地方, 這地方剛好位於北角警署的對面, 相隔一條約摸10米寛的馬路. 牠不是要去哪裡, 牠是要向我迎面而來, 以讓我察覺的方式跟蹤, 當我一離開, 牠就回身走.
https://weibo.com/tv/show/1034:5056797959192586?mid=5056799290427539

跟蹤不斷, 我在馬路兩邊不斷Z字走來走去。
有幾個警察在前邊一個街口過馬路。
遇見兩次警車。其中一次警車在紅綠燈口鳴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zwugemUyHU

從到達北角地鐵站, 到離開北角, 跟蹤嚴重, 不止老翁, 還包括20歲女子.
下午經過旺角新城市廣場, 被白衣黑褲戴黑帽老翁跟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9SqUGUu2c

收到社會福利署(tpsifscenq@swd.gov.hk) 14:49 電郵回覆:
個案編號:[Ref .No.: IPRU-202302864]
X小姐:
繼本署於2023年8月22日以電郵給你的簡覆,本人現獲授權回覆如下。
由本署及受資助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主要以服務地域範圍劃分,以回應特定服務地域範圍內的個人及家庭的需要。由於你的住所位處本署南大埔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範圍,因此該中心的當值社工溫姑娘2023年8月16日回電解答你的服務查詢。當中你提到臨時住宿服務,包括臨時收容中心/ 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等,它們均由非政府機構營辦,本署並沒有營辦。經本人及溫姑娘先後於8月23日及8月29日與你電話聯絡,聆聽你的意見及解釋當日溝通上的誤會。
溫姑娘明白你的案件現時正由警方調查及跟進,她了解你個人或家庭的需要後,詳細向你介紹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社區精神健康支援及臨時住宿等福利服務。你感謝溫姑娘對你的關心,表示雖然暫時不需要中心作出轉介,但明白有需要時,可以致電2657 8832 與中心當值社工聯絡,我們會為你提供適切的支援及服務。
社會福利署署長
關詠欣 代行
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管理處經理羅國樑打電話來(電話:23244176, 講18分鍾), 過程不愉快且怪異, 他拒絕調查相關閙事的保安和晚晚跟蹤的黑衣老翁`另一個衝入我居住大廈以及在我所住樓層電梯門一開, 黑衣老翁居然知道我正在乘搭電梯上到這一層, 向電梯衝過來,又不入電梯退回原位, 扭頭望向我的頭髮稀疏的黑衣老翁. 我要求書面回覆, 我之前給房署的投訴就有寫到2022年因嚴重的老翁跟蹤被逼從慈康邨搬去暫住酒店時`當時處理事件不當的是慈康邨管理處的姓黃的助理經理, 結果幾日後收到的電郵, 並非來自經理羅國樑, 而是來自我曾投訴處事不當的這位姓黃的助理經理. 讓被投訴的人自己查自己, 這事荒不荒謬? 我所有的出事, 幾乎都牽涉到黃/王這個姓. "隔壁是老王"真的有點道理.
(1)電郵黃大仙民政事務處(dowts@had.gov.hk)投訴,
"在慈雲山慈康邨受到嚴重的老翁跟蹤直至被打傷及被逼遷"
(2)再次電郵社會福利署南大埔社工求助:
J H <jhbee2006@gmail.com>
Attachments
Sep 1, 2023, 5:33PM
to tpsifscenq
關姑娘:
多謝你回信。我近年受到嚴重的集體跟蹤,到去年嚴重到匪夷所思的地步,2022年9月被慈雲山老翁打傷及手機被撞壞,黃大仙警署的回信居然是"沒發現任何刑事成分和財物損壞",之後傷害事件一月一單,全與老翁有關:
10月地鐡車廂老翁非禮;
11月旺角圖書館樓下被跟蹤到滑倒在馬路中間一輛小巴鏟到跟前才停下;
12月老翁和女地產代理串謀將我騙出去看樓,導致從唐樓樓梯高處摔下腰臀受傷留下綿延至今的後遺症;
2023年
1月食物中毒大便出血。
無法回到慈康邨公屋居住,被逼搬到大埔住劏房。
大埔的集體跟蹤一樣驚人,我多次報警警察不理,最新這單發生在2023年8月14日,在大埔墟站外被老翁襲擊和胸擊非禮,我很擔心警察再度像黃大仙警署的警察那樣處理事件。
這兩年的生活極度不幸,你們除了提供情緒輔導外,可以在其他地方幫幫我嗎?譬如幫忙看下警方如何處理今次襲擊和非禮事件,或者幫忙讓我回到公屋居住?
我將被集體跟蹤的部分事情整理成以下貼子,煩請看看:
被集體跟蹤了! - 各區突發事件報料 - 香港討論區 Discuss.com.hk - 香討.香港 No.1
我最近有向申訴專員公署及房署求助,現附上給他們的電郵,以供參考。
謝謝!
</jhbee2006@gmail.com>
01:58 半夜致電大埔警署關於半夜噪音報警, 電話36611674, 講2分鍾.
收到大埔民政事務處的電郵回覆, 但回覆沒署名, 叫打去政府熱線1823:
dotp@had.gov.hk
Sep 4, 2023, 11:02AM
to me
X小姐:
你於2023年8月29日致大埔民政事務處的電郵收悉。
由於本處並非執法部門,題述事宜並非本處管轄範疇。就題述案件,如你對警方的處理方法與態度有任何意見,你可透過電郵(電郵: tellme@1823.gov.hk)或電話(電話: 1823)向「1823政府一線通」表達你的意見,「1823政府一線通」會將你的個案轉交相關部門跟進並給你回覆。謝謝。
大埔民政事務處
大埔那打素醫院病人聯絡組打來, 電話:26892108, 講17分鍾, 關於20230815去急症室驗傷當晚, 等了近兩小時後, 兩男女護士讓我重新等多一個半小時的投訴.
後來在20230920 14:20打來, 講7分鍾, 關於大埔警署在20230920陳警察聲稱仍未收到醫院寄來的驗傷報告的詢問.
以及在20231110 10:15打來, 講25分鍾,關於20231029醫護抽血3+1=4支讓手臂變紫及多很多斑點的投訴, 相應的信件竟要兩個月後才寄來.
20230912
13:44電郵香港海關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就2022年11月被手機訂房程式KLOOK和中環迷你酒店聯手詐騙$1200的海關調查結果, 投訴負責調查的海關職員譚小姐(在20231218收到香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一組的第一封回覆電郵 utpdiv1_iua3@customs.gov.hk):
"投訴海關譚小姐沒有電郵回覆調查結果"
譚小姐相關資料:
"你在早前舉報的個案已由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1組第3隊跟進,調查檔案編號為: IC/INV/TD/22/2077"
(1)收到原居所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管理處經理羅國樑的電郵回覆(lawkwokleung@pioneermgt.com.hk), 他在電郵中同時附件政府熱線1823和同一管理處姓黃的助理經理
有關慈雲山慈康邨管理處表現事宜( CRMS 2308011585)
Inbox
Law Kwok Leung <lawkwokleung@pioneermgt.com.hk>
Sep 13, 2023, 3:46PM
to me, Wong, 1823_general@1823.gov.hk
XXX女士:
你於2023年8月29日致電郵到1823通知上述標題事宜(個案編號:( CRMS 2308011585),現回覆如下:
本人於2023年8月31日聯絡你了解事件後,反映你經常懷疑被陌生人跟蹤,並表示曾有慈康邨保安部員工指使其他人跟蹤你。首先,本處回覆你有關之指控,予以否定。本處經常提示前線保安員處理事件時必須保持專業守則,絕對沒有操控任何人仕作出不當行為。另外,你表示曾有居民襲擊你,本處建議你報警交警方跟進。就你最近所提供的相片及片段,未能證實有關人士有跟蹤你的行為,故此建議如你懷疑在慈康邨範圍內被陌生人跟蹤,可立即通知慈康邨控制室,本處職員定當樂意協助。如非在慈康邨範圍,你可要求警方處理。
如有任何查詢,你可致電2997 5151與我或助理物業經理黃先生聯絡。
慈康邨
物業經理
羅國樑
(2)收到社會福利署南大埔社工回信:
tpsifscenq@swd.gov.hk
Sep 13, 2023, 5:55PM
to me
X小姐:
有關你於2023年9月1日的電郵,本人現回覆如下。
本中心當值社工溫姑娘於8月16日及8月29日聆聽你過去的經歷﹑了解你個人及家庭的需要後,除了提供情緒輔導,亦曾向你介紹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社區精神健康支援及臨時住宿等福利服務。
根據你提供的資料,我們曾聯絡大埔警署刑事調查隊第8隊的陳先生,對方確認你的案件現時正由警方調查及跟進,如你需要了解案件的情況,可以直接致電3661 3536與他們聯絡。另外,就你在其他電郵所提及的慈康邨公屋單位,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可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如果你就公屋戶籍的問題需要查詢,你可以向房屋署慈雲山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聯絡 (電話: 2324 0096)。
如有其他福利服務需要,你可以致電2657 8832 與本中心當值社工聯絡。
南大埔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主任
關詠欣</lawkwokleung@pioneermgt.com.hk>
回覆原居所九龍慈雲山慈康邨管理處經理羅國樑, 如下:
J H <jhbee2006@gmail.com>
Sun, Sep 17, 2023, 3:18PM
to Law
1) 我投訴藍衣女保安在老翁與我的衝突現場高聲大喊火上加油,為什麼你隻字不提調查,譬如講此保安如何解釋她當時的行為,反而講" 本處經常提示前線保安員處理事件時必須保持專業守則 "?你是覺得這女保安的行為很專業,只有你懂別人都不懂?
2)"就你最近所提供的相片及片段,未能證實有關人士有跟蹤你的行為"———一個在慈康邨居住超過廿年的住戶,被逼到搬走住貴價劏房,你認為能將人逼走超過一年的事件,是小事件?你說"未能證實",實際上你有調查過嗎? 哪怕你有拿相片去問過駐守各大廈的保安這老翁是誰嗎?如果從不調查,當然"未能證實"。
3)一個頭髮稀疏的黑衣老翁一直衝入公屋,衝到我住處所在那層,在晚上我搭電梯上樓時梯門打開向我衝過去,然後電梯關門上升他不入電梯退回原處扭頭望我。這樣恐怖的事情,為何慈康邨管理處當無事發生過? 隻字不提?
4)你成封電郵的意思,就是收到投訴後什麼都不做,慈康邨管理處什麼問題都沒有。沒有問題的管理處,為何居住多年的女住戶會被老翁跟蹤騷擾到被逼遷?藍衣女保安為何會在衝突現場大喊火上加油? 你們收到投訴後為何什麼都不查?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些人的行為是你們指使的,所有問題,根源在管理處,對嗎?
請正面回答以上答題。
投訴人: XXX</jhbee2006@gmail.com>
向大埔警署查報警進度,忽然消防處打來, 向醫院查詢驗傷報告寄出進度, 再次打大埔警署問, 向消防處書面投訴:
(1)11:11 打給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關於20230814大埔老翁襲擊和胸襲案件(TPRN 23027008) , 電話36613536, 講4分鍾, 問進展, 男警陳生推諉說未收到醫院的驗傷報告, 叫我自己問醫院.
(2)11:54 位於北角的香港消防處樓宇改善課(1)的高級消防區長鄧五傑打來, 電話28079199, 講20分鍾. 說他根據我的投訴, 認為有刑事成分, 會將我關於2021年的這個工作遭遇投訴, 轉介給北角警署跟進. 我說我早於2022年關於此事好像有網上報警, 後來北角瘐警長打電話又發電郵來說不會查, 你現在再轉介過去豈不是拖字訣? 他說由消防處轉介不一樣. 我問為何他作為消防處那部門的現任長官, 為什麼不能和警方同時查? 這裡面也牽涉到紀律問題. 他不肯查, 推給警方, 警方又將會推卸不會查, 那事件就會不了了之. 這電話溝通過程不愉快.
(3)12:19 寫信問大埔那打素醫院ahnh_enquiry@ha.org.hk:
查詢醫院的驗傷報告為何個多月仍未能交給警方(大埔警署案件編號: TPRN23027008)
J H <jhbee2006@gmail.com>
Wed, Sep 20, 2023, 12:19PM
to ahnh_enquiry
致大埔那打素醫院:
我是一單非禮襲擊案的受害者,案件發生在個多月前,我今早致電大埔警署第8隊查詢案件進度,被告知仍在等醫院的驗傷報告。我疑惑只是等醫院的驗傷報告為何需時這麼久? 若時間隔太久,急症室負責驗傷的女醫生哪裡還記得誰是誰? 警察陳生說資料都儲存在醫院電腦裡。我說那只需印出來並簽上醫生名字,這樣簡單的程序為何等個多月仍未完成?陳生說不清楚。我在去年另一單毆打案中亦曾去另一間醫院急症室驗傷, 當日驗傷後即刻照當區警署所講,請急症室警崗警員經護士同意後取走我的報告並同日下午傳真回警署好讓CID盡快跟進。我認為這就是驗傷報告。這份報告是即日可由警員取走的,為何大埔那打素醫院卻個多月後仍未能提供給警方?
請你們查查,讓查案流程得以繼續!
以下是相關資料: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9609XXXX
電郵: jhbee2006@gmail.com
大埔警署案件編號: TPRN23027008
案件發生日期: 2023年8月14日
驗傷日期:2023年8月15日大約22:20
驗傷地點: 大埔那打素醫院急症室
於2023年8月28日成功聯絡警察補上襲擊口供,並簽署授權書授權警方取得醫院驗傷報告。
今日是9月20日。
謝謝!
投訴人:
(4)14:20 大埔那打素醫院病人聯絡組何小姐 (電話26892108) 打來, 講7分鍾, 關於20230815的驗傷報告, 說20230829收到警方申請,已於9月11日以掛號寄出,掛號編號: RH226367795HK, 郵局網站顯示此編號郵件早已幾日前(20230915 11:27)寄到大埔警署. 那為何大埔警署男警陳生堅持說收不到?
(5)14:29 我再次致電大埔警署刑事調查第八隊(TPRN 23027008) , 電話36613536, 講12分鍾. 男警陳生不斷說謊和推諉.
(6)15:52 寫信向消防處投訴(hkfsdenq@hkfsd.gov.hk),另向公務員事務局(scsd@scsd.gov.hk)投訴(後來以電郵CSB Complaints Unit/CSB <csbcomp@csb.gov.hk>在20230929回覆, 後來在20231214再次向scsd@scsd.gov.hk投訴, 20231222再次由csbcomp@csb.gov.hk回覆):
J H <jhbee2006@gmail.com>
Sep 20, 2023, 3:52PM
to hkfsdenq
你好!
我曾於8月寫信來,投訴消防處樓宇改善課(一)的工作環境及人事問題。今日收到樓宇改善課鄧五傑的電話,聲稱收到的兩封投訴電郵牽涉Criminal offence,已將兩封電郵都轉交給北角警署跟進,提供的案件編號正是我之前提供給他的備案編號,我在8月初曾去北角警署,就2021年7月助理消防區長許剛豪‵ 高級消防隊長陳建鋒或陳建偉以及另一個姓麥的消防隊長向我又衝又喝又甩手臂事件報案,當時警方不肯調查只作備案處理。如今鄧五傑先生將事件重新推到這備案裡而不是取得新的報案編號去獲得跟進,這做法恐怕不妥。即使有消防處所謂轉介,警察極大可能在這備案編號下不會跟進,我報過的警但凡有一次警察肯跟進,後面出的事不會接二連三,然後報警接二連三,然後出事又接二連三,惡性循環。
一個星期前鄧生曾電郵我,總結我於第一封投訴電郵上3個投訴事項,卻對第二封電郵提及的事項隻字不提,我覺得他在淡化投訴,就總結兩封電郵上的所有投訴再電郵回覆他,到今日他回電,似乎對第二封電郵提及的投訴事項並沒跟進,只說全部交給警察處理。我問是哪項投訴牽涉到 criminal offence ,他語焉不詳僅提及2021年七月助理消防區長又衝又喝又甩手臂事件,那麼其他投訴並不牽涉criminal offence, 那些欺凌‵ 歧視,是紀律問題,警察不可能跟進,為什麼消防處不跟進? 鄧生說先交給警察處理,他再作跟進。不是警察的業務範圍永不可能得到警察跟進,為什麼消防處不能同步跟進? 我覺得鄧生的主要目的是在拖延。要等警察跟進的話(而不是僅在個備案編號下被隱藏無人知道),去年2022年我曾於一月向1823投訴,結果獲告知轉介警方跟進,就從去年三四月等到八月,幾近半年,直至再次向1823投訴。
2023年這一次等警察跟進,要等多久?
這可是關於2021年的投訴。
我又問鄧生,去年投訴信上寫的2021年七月助理消防區長又衝又喝又甩手臂事件,那3個人如何解釋他們當時的行為。鄧生說他們全部否認有做過,並寫有statement (口供)。我問可否將statement (口供)寄給我,看他們如何否認,鄧生說又不是上法庭不方便提供。我再問寫於去年投訴信上的關於2021年8月23日離職當日幾個兼職女CBA(CBA:助理),她們如何解釋當時的行為。鄧生說她們全部否認有做過,這次沒提及寫有statement (口供)。我說這難道是說我在說謊嗎? 一個小職員,無端端投訴幾個高職級的公務員,是說謊嗎?多個投訴牽涉到多個場景及人物,是憑空想像嗎?為何鄧生你對他們所講深信不疑,說什麼信什麼,我講了那麼多個事件,卻一個都不相信? 鄧生說因為我未能提供錄影錄音等證據,所以不能冤枉同事。誰會在辦公室錄影錄音? 紀律允許嗎?消防處允許嗎? 而且哪個受害人有早知,一早戴定個隨身攝錄機拍下取得證據? 難道報章上所寫的各種欺凌歧視事件得到處理,是因為主角譬如被欺凌歧視的清潔阿姐,有早知在和上司對話時,一早作了錄影錄音有這樣的證據提供?沒這樣的證據就不處理?我再問今年第二封投訴電郵上其他人的處理進度,譬如高級消防隊長陳建鋒或陳建偉曾用令人難堪的姿勢盯著我走近,又或者另一個姓陳的曾在我經過其座位時對我做出下流神情並拋媚眼。鄧生接了投訴信個幾月似乎並未處理。只一味講交給警察處理。但至少後面這兩個,警察不可能理,消防處才是應管部門。消防處推給警方,警方推回消防處,惡性循環。
所以我認為鄧生在拖延。從2021年拖到2023年,再拖多幾年,他退休了。而問題未解決。
附上這一個月與鄧生的電郵來往紀錄以供參考。
請你們跟進吧。
我的資料:
關於我講曾多次報警而警察不理,緣由都寫在一個貼子裡,請看:
被集體跟蹤了! - 各區突發事件報料 - 香港討論區 Discuss.com.hk - 香討.香港 No.1
謝謝!
投訴人:
</jhbee2006@gmail.com></csbcomp@csb.gov.hk></jhbee20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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