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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六前速手排 wrote:
繼義美之後
愛之味
這家廠商又貓了某些人幾拳
被打得無力抵抗
這是什麼情形?? 是我大驚小怪嗎??

支持義美愛之味
問題汽水要消滅
廠商態度是一切
平平老牌差佳追(台語,差很多的意思)
...(恕刪)



JohannStrauss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應與建議
我先把它用塑膠袋密封起來,冰回冰箱了.
明天在打們的客服,看他們怎麼說,在回報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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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7/05 07:14AM
感謝回應
謝謝大大建議先刪圖(之前很大粒的案件)

我會與衛生局連絡 後續情況會再回報報給大家的

請大家不要吵架喔,有新情況一定會po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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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7/06 09:30PM


2010 07/05 當天下午撥了電話給愛之味客服人員,告知上述狀況
客服人員記載後,告知會把案件轉交相關部門處裡...


這之後我手機沒電,到了今天上午(2010/07/06 9:00AM)才發現
,打開手機後發現將近二十通未接來電(愛之味的電話),
讓我感受到這件事情有受到重視,打開手機後沒多久,愛之味的多位
相關人員陸續撥了電話過來(對不起,我只記得是品管相關人員).

因為他們有看到我的照片了,他們推論是說"澱粉老化"(應該是專業術語,
澱粉在長期低溫下產生某種變化),所以造成黑八寶變成膏狀,我選擇相信
他們,因為在這數十通電話中,感覺受到尊重(不會推說是你儲存不良之類
話,是你的問題,我們的產品不會有問題的...),也一直道歉說造成我的困擾,
基於著個原因我選擇相信他們.


就在剛剛把樣本交給(9:10PM) 新竹愛之味的葉組長帶回去做更近一步
的檢驗,也謝謝蔡組長用下班自己的時間(配合我下班的時間),碰面把樣品
帶走,並附上如下的致歉禮.
...(恕刪)



你們說廠商處理方式不同,
那麼這兩位消費者處理方式亦不同,
我認為是消費者處理方式不同,
導致廠商回應方式不同。

不知樓主聽的下去嗎?
聽不下去吧。
gufan wrote:
今天的新聞,彰化市有民眾在超市買了知名品牌柳橙汁,回家正要打開來喝卻發現,
果汁裡有隻黑色小蟲,看起來還有腳,嚇壞民眾不敢喝;經過向媒體投訴、報導後,
果汁公司初步研判,黑色物體應該是燒焦的果核或果皮,將會主動和消費者聯繫。

新聞

從這則新聞來檢視一下:

消費者沒有照“維大力SOP“先打電話向廠商報告,反而主動向媒體投訴,
壞了規矩。
但這個廠商比較笨的是,它的飲料瓶是透明的,消費者還沒打開就
看到裡面的蟲,廠商沒辦法說是消費者自行加工!
不像維大力比較聰明,仗著它的飲料瓶是不打開的話,就沒辦法發現裡面有問題,
於是只要消費者打開瓶子,又沒全程錄影,就可以咬定是消費者動手腳,大肆提告!

以後廠商要學著點,問題不是出在有沒有先打電話或先訴諸媒體,是罐子要不透明,
讓消費者不打開就不能發現問題呀!...(恕刪)



我找到的新聞
噁心 未開封果汁有異物

花蓮郭小姐說,在大賣場買了一箱美粒果熱帶風味綜合果汁,4月16日發現其中一瓶底部竟漂浮著一片約1公分大小的黑色異物,向業者抗議,業者稱要收回這瓶及賠償5瓶飲料,但未解釋異物原因,令她覺得「敷衍了事嘛!」於是拒絕。

gufan 你轉貼之新聞及本人搜尋之新聞都是說明先向廠商申訴,
何來你所編攥捏造之內容啊。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縣長朱立倫今天持續他...(恕刪)

以後我自動無視你的這種跳針文好了

不好玩~沒新意~
哇哩勒3939 wrote:
以後我自動無視你的這...(恕刪)


沒辦法吧..
也許一個是廠商代表..一個是廠商的法律顧問吧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為是消費者處理方式不同,
導致廠商回應方式不同。

真有你的
什麼都有話講
之前認為
樓主未先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造成廠商提告
現在一個案例
未先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隔天補打客訴電話→或許有打給衛生局

之前重點:未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讓廠商沒機會合諧又變成不是重點了
現在重點:是樓主未補打客訴電話所以廠商提告嗎??

我認為
就是有的廠商懂得如何危機處理
就是有的廠商像這家一樣
其他的都是理由都是找台階下而已

理由:都是因為他xxxx,所以我才xxxxxx
kore921 wrote:
樓主未先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造成廠商提告
現在一個案例
未先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隔天補打客訴電話→或許有打給衛生局

之前重點:未向廠商客訴直接po文讓廠商沒機會合諧又變成不是重點了
現在重點:是樓主未補打客訴電話所以廠商提告嗎??
...(恕刪)


你怎沒將樓主在原因不明下即明確指證產品瑕疵係廠商所致,
並在未與廠商聯絡給廠商解釋情況下即接受媒體訪問指控廠商產品瑕疵之差異性說出呢?


現在案例樓主凌晨發文,
且僅質疑並未明確指證廠商有問題,
在無很多網友關注下即與廠商連絡,
讓廠商有說明解釋之機會。

之前案例樓主未與廠商聯絡即po文並接受媒體訪問,
並明確指證廠商產品嚴重瑕疵並用恐怖汽水主題,

我認為廠商反應會不同,
差異在樓主於事實不明即指控廠商並接受媒體訪問這就是之原因。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為
你哪位?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台中小康 wrote:
你怎沒將樓主在原因不...(恕刪)

你所說的一切只是說明樓主的作法使廠商火大
廠商惱羞成怒反告樓主
但無法證明螞蟻汽水完全不是廠商之過
也不能以此就認定是樓主錯在先
因為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消費者買到有瑕疵商品一定要先打客服申訴
台中小康 wrote:
你怎沒將樓主在原因不明下即明確指證產品瑕疵係廠商所致,
並在未與廠商聯絡給廠商解釋情況下即接受媒體訪問指控廠商產品瑕疵之差異性說出呢?

看看別人就算客戶po網了,他有說客戶因 素嗎??
別人處理的你看看客戶的感覺
我想就算他說黑八寶是廠商產品問題
那個廠商也不會告他啦

永遠拿那一些小小的差異來當作
主導事情結果的不同
真的是這樣嗎??
JohannStrauss wrote:
因為他們有看到我的照片了,他們推論是說"澱粉老化"(應該是專業術語,
澱粉在長期低溫下產生某種變化),所以造成黑八寶變成膏狀,我選擇相信

他們,因為在這數十通電話中,感覺受到尊重(不會推說是你儲存不良之類

話,是你的問題,我們的產品不會有問題的...),
也一直道歉說造成我的困擾,基於著個原因我選

擇相信他們.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為廠商反應會不同,
差異在樓主於事實不明即指控廠商並接受媒體訪問這就是之原因。

記的之前青蛙案例
不是一值強調,先客訴.............有客訴就不依樣
現在人家沒先客訴還不是好好的
你又改成原因是媒體了喔好樣的


kore921 wrote:
看看別人就算客戶po...(恕刪)


不用跟他廢話啦,他聽不懂的

叫他拿出哪條法律規定消費者一定要先客訴,他也拿不出來

只會叫你一定要先客訴

明明知道罐裝飲料沒開封看不到裡面,開了之後就要你先證明絕對不是你做的鬼才能去客訴、找媒體

叫他去好好看消保法都不看,只會拿這種邏輯不通的東西來講,各位還是關注、回應主題就好,那兩個鬧場的,就不用回了,反正也沒有辦法講出什麼道理來,都是些不合邏輯的東西,只會要大家照著他們不通的邏輯走,一點意義也沒有

至於那隻鳥,就請大家努力回報吧,同樣文章貼一次就給他回報一次,他那麼想進去,就讓他去好了,版面才清淨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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