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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lin10th wrote:
如果真的受過法學教育的訓練,或是在考檢察官、法官、律師的過程中,接觸到反死刑死贊成死刑議題的爭辯,
我想大家會開始對廢除死刑議題有更深入的意義與了解,而不事單純的用仇恨角度看待

執行現行的法律叫做用仇恨的角度看事情?

受過法學教育的司法人會帶頭違法?

王女士還有臉撰文:「理性與寬恕─暫停執行死刑」。

我看應該改成:「理盲與濫情─廢弛職務的法務部長」!

goodversion wrote:
我相信你講的不是反話...(恕刪)

這期會費我繳了阿~怎麼你沒收到~
問桶媽去~
阿~嗄答答答答答~你可以滾了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王..今天哽咽表示,自己寧可下台,也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

她不下台,我也決定不再挺欄...這不是我要的社會
shiauyu wrote:
以殺止殺,只會換來更...(恕刪)

拳四郎 靠你了
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但我並不是說死刑犯犯錯....我是說警察跟檢察官也有犯錯的時候,而且機率還不低。

誤判跟冤獄,都有$$可以賠償,但是 要是含冤被槍斃,一點補救都沒有。
而且 槍斃了 人就沒了,以後萬一要翻案、重審時,增加非常多的困難度。(例如延宕許久的蘇建和案就是因為主嫌早就被槍斃了 死無對證)

所以 我從這角度贊成廢除死刑。

但是要有配套,例如,重刑犯不得假釋之類的...關到死...
lin10th wrote:
如果真的受過法學教育的訓練,或是在考檢察官、法官、律師的過程中,接觸到反死刑死贊成死刑議題的爭辯,
我想大家會開始對廢除死刑議題有更深入的意義與了解,而不事單純的用仇恨角度看待


那些所謂的 (還是自稱的?) 人權律師,哪個不受過法學教育的訓練?哪個不是經由聽說很難考的考試中脫穎而出?

也對啦,他們並不用單純的仇恨角度看事情,他們改用別人的囝仔死不了死道友沒關係,別死貧道就好的角度看事情了...

很厲害不是嗎?

冊都讀到兜位去了?有了法學教育,卻沒了同理心,說穿了不過法匠而已,最厲害的也不過是知法玩法,有啥好臭屁的?!
TOMCAT5805 wrote:
人都有犯錯的時候.....(恕刪)


冤獄這點真的是無解,但法律不能關"不確定罪之人"

換句話說是不能退而求其次,有就in 無則out. 沒有不確定改判個徒刑或無期這種事,這樣同樣是侵犯人權,

廢死後一樣還是會有冤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都有可能還是存在冤獄,那怎麼辦.

不管調查已經罪證確鑿了都用冤獄的理由來釋放?

我只能說先論"公義"再論"人權".

一個法務部長能凌駕司法的判決而使其效力不作為,基本上就已經破壞"人類法律社會最低的默契"了,

這是封建時代才會發生的事.
Sunnycho wrote:
無限正義和無限寬容的...(恕刪)


其實取中間值就是一個解,許多重刑犯長年進出監獄,這社會已經給足了相當多的機會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壞社會秩序,既便是人權團體相信也不會有人能接受,會一直喊人權

多半是自己不曾被害.但人不能因為自己不是被害者而絲毫沒有同理心,

今天自己受難了,人家同樣會來關心和幫助,人類本是互助之共同體.

先論"公義" 再論"人權"

人權本是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的東西.
兔死狐悲啊,小蝦米都死不了了,混黑白道的大Boss更不用擔心了有這樣的慣例在,黑幫不愁找不到小弟,想把誰做掉成本也低,下面人也敢放手做事,飼養些人權團體很經濟

世界上那麽多地方還在餓死人,人權團體哪裏去了,都是黑白道的吹鼓手罷了。大Boss們都有私人領地和衛隊,還怕殺人犯在外面遊蕩嗎

絕仁去義,民複孝慈
這些人在死刑尚未廢除時都敢殺人了
那在廢除死刑之後數字豈不是要年年增加
廢除死刑後的最重刑期不就是無期徒刑了
以現在刑法無期徒刑最低刑期為25年
25年後便可以申請假釋
搞不好25年內還可以遇到特赦
那這44個死刑犯不就還有一半以上的人
再25年以後在社會上又是一條"好漢"
唉...都只是發洩文
王清峰不簽字又有甚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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