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igator wrote:2437也有權力使用黑名單...你有本事剝奪他的權力嗎???...(恕刪) 那他有本事剝奪受告知 通知 被他加入黑名單的權利 嗎要使用 黑人 是他家的最起碼也要通知一下 說的理由判刑也要有法規
湯國王子 wrote:負負得正耶!!怎辦?...(恕刪) 哀,大概是我省略的太嚴重,讓你搞混了我從沒有敘述過一個事實:他沒有.但是我個人的感想看法:他沒有.長這麼大,事實,感想還不會分喔---------A :你覺得2437是大人物嗎?B :事實到底怎樣,我不敢說。但就我個人看法:他應該不是。
康士坦丁 wrote:嗯~(還是你聰明~)...(恕刪) 不用你說大家都知道他比你聰明。你以為每個人硬凹功力都跟你一樣出神入化喔?(m01大概沒人比的上了)還沒改簽名檔喔你以後也都回個喔或嗯好了,偶爾應該要進步一下!---------------------------康士坦丁的中文邏輯:如果我想說:雙方的豬一模一樣時。 我會這麼說:「你的豬和我一模一樣耶!」
偽君 wrote:那他有本事剝奪受告知 通知 被他加入黑名單的權利 嗎要使用 黑人 是他家的最起碼也要通知一下 說的理由判刑也要有法規(恕刪) 先生!這是網路世界!你太認真了...真的有湯國嗎?如果2437也跟著認真,說人妖的早就被告了再說下去只會凸顯他的EQ贏你們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