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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愛心,請量力而為!!


James wrote:
對於那位同是玻璃娃娃的"顏大哥",
經過這兩天的報導,
相信全國大部分的電視觀眾都已經認識您了.
以後出門請一定要隨身攜帶"專業看護",
當您在路上有任何不方便的時候,

"絕對是沒有路人會幫助您的".

不過您也害一堆殘障朋友無法被熱心的人幫助了,罪過罪過.


我看到時候連"專業看護"都不敢管他
怕到時候亂幫亂幫幫到那個顏大哥掛點
唉,"助人為快樂之本"這句話應該改一下了
這則判例真的已經對我造成影響了!
今天下班經過台北英X達公司附近,看到一位約70多歲的老阿公頭上正在流血,而且身旁約6、7歲的小孩身上也是血,以往我應該會停下來詢問是否需要幫助,但今天即使老婆在旁催促停車,我還是選擇繼續行駛,寧願打電話報警請警察過去幫忙,我也不要停下車!因為我要"量力而為",我不是專業的護理人士或醫師,所以我停下車幫忙絕對不是我能力所及,我只能做的是動動我的手指頭請警察過去幫忙(這是我在這件事情中最大的能力了)。
這兩天看新聞,好像此案件曝光度幾乎快沒了,這關係到我們善心人士將來該自掃門前雪還是可以繼續發揮愛心,居然想用閉眼大法帶過去,這跟林小姐受傷的巨細彌遺的挖根報導,怎麼差這麼多,干我屁事的報到大家不想看,還是報,還報到她用甚麼東西在那裡買,(記者還親自體驗全程模擬報導)

ching714,我們可以理解你雖然不停車,但也盡力去協助,希望那位老阿公沒事,這就是我們的現實社會,一方面疾呼要大家發揮愛心,人溺已溺,結果等你發揮愛心,結局是"己溺"

ching714 wrote:
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是認為這很不可思議的!
人與人之間越來越冷漠,就是因為越來越多這些不可思議的事情所造成的。
沒帶零錢沒法坐公車,好心的你資助20元,結果....不好意思,你的愛心被騙走了,因為他再繼續向下一人裝可憐,你下次在遇到真正需要資助的人,你還會幫忙嗎?舉凡這些不可思議的例子可是一大堆的。



我在淡水捷運站的 Starbucks 喝咖啡時, 就看到窗外有一位除了斷了一條腿, 其他部分都還健全的人. 就在步道中間放個盤子, 趴在地上. 邊磕頭, 邊哈煙. 三不五時就坐起來, 收一收別人丟的零錢, 點根煙, 繼續抽. 在我看到的短短 10 多分鐘我就看到他從盤子中清除錢幣, 清了三次. 在回家前, 晃過去他的"攤位", 目測少說也有 2/3 百, 幾乎都是丟50 元硬幣.

看到這一幕, 讓我覺得助人只是別人把你當凱子.
各位大大:
  說真的,聽到這個消息,我也和大家一樣覺得很生氣!但慢慢想一想後,覺得有些事情是不是能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一下:
  這個社會一般身體正常的人,有很多做了罪大惡極的事,我們就會把他們視垃圾!不會去因此對人性有很大的扭曲!
  同樣的身體不便的人士及其家屬,也會有惡劣如此的人,或許你我認為他們接受其他人的幫助不應如此,但這惡劣的垃圾還是會成為垃圾
  是不是能視為一個個案,同樣把他們視為垃圾,不讓一個垃圾來影響我們全部的價值觀呢!?
  小司
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人有善惡,當然不是為了顏陳兩家如何如何,目前社會,只要上了新聞,社會的愛心,錢倒不是問題,陳同學處境三五百萬可能一個小時就募超過了,。

這回引起這麼大回響,只要是一成判例,將來廣大社會善心人士如何來伸出援手幫助需要的人,陳同學如何走出陰影

小司 wrote:
各位大大:
  說真的,聽到這個消息,我也和大家一樣覺得很生氣!但慢慢想一想後,覺得有些事情是不是能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一下:
  這個社會一般身體正常的人,有很多做了罪大惡極的事,我們就會把他們視垃圾!不會去因此對人性有很大的扭曲!
  同樣的身體不便的人士及其家屬,也會有惡劣如此的人,或許你我認為他們接受其他人的幫助不應如此,但這惡劣的垃圾還是會成為垃圾!
  是不是能視為一個個案,同樣把他們視為垃圾,不讓一個垃圾來影響我們全部的價值觀呢!?
  小司


這件案例對社會的影響其實會很大喔!
只要這一個案件判刑確定,
往後任何一個相同案例皆可引用本案宣判.

因為您無法判定要幫助的人是否會反過來告你.
James
個人觀點..
這可以說是一個被過度強化後的結果論犧牲者...
如果說今天這個陳同學幫助這位玻璃娃娃,三年沒出事的話
我想也許我們可以在新聞上看到"陳同學無私愛心 幫助玻璃娃娃三年"這樣的新聞也說不定

可笑的是 這些錢對那兩位為人父母的來說是正義
對那個哥哥來說也是正義
原來賠了錢就叫正義...
真要正義,為何要在意這個錢這個判決?
而要找出的是真正的因果關係吧?!
這種正義會讓死者覺得是正義嗎(嘆

--

如果說這就是社會的無奈的話
那麼對我來說 要是路上有個垂死的傷者的話
我真寧可讓對方痛快的死去 而非出手相助...(個人論點聽聽就好)
-- 出鱈目喵兔一枚
今天吃飯時順便看新聞

後續的發展令人動容

害我眼眶泛酸

一個愛純化概念的知識份子掌了權

往往舉措失宜

因為在人的社會裡

人的生物性與靈性錯綜

影響了一切價值

也因此

很少有能奉為金科玉律的標準

所謂人權亦然
顏家說陳家沒有道歉
難道為了一個道歉索賠7百多萬,判賠333萬?
要告學校殘障設施不全
因此連陳同學也一起告?
我想要一個真相
Attitude is everything.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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