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新進的主管(成立新部門?)欲招新人
甲君是面談後認為可用之材
於是電話通知欲錄取之, 期望甲君兩週後能上班
但主管在簽核時發現, 公司人事凍結(或其它因素, 如案子 cancel等)
名額不見了
再通知甲君時, 甲君已從原公司離職
甲君沒有做好保護自己的措施, 也因而受傷了
真的跟原PO所指的"富士康手機部門"有關嗎?
自己的一廂情願才是受害的最大原因吧
maram wrote:
我的意思只是說即使是...(恕刪)
以前都不知道有這個東西(offer letter),直到上班後,人事才拿給我

不過我的上面寫得很清楚,說明你的職稱、薪水外,另外註明公司跟你沒有任何合約關係,所以公司可以隨時片面跟你終止雇傭關係,同時你也可以隨時走人.... 我想可能我只是個小員工,所以才這樣子吧。
知道有些主管,是有簽一些特殊條件的,如果公司提早趕人,是要賠不少錢的。
國外趕人,真的就像您所說的,一大早被叫去會議室,拿了文件後,就散人....私人東西,改天才來拿。
還有看過更狠的,一位台灣籍的女性主管,明知到員工明天就是最後一天(無預警裁員),還凹人家做事做到八九點,事後那位被裁員的,對被裁無話可說(國外很常見),可是對她那位主管卻非常的不諒解...而恨她一輩子
不過....那位主管也遭到報應,另一位更高階的主管空降後沒多久,就請她走路了。當然她也很驚嚇,做了二十多年(含台灣,可直達天聽)。卻沒想到自己也有那麼一天
聽說(以前的主管),某家A公司在裁員時,也是一樣請你進會議室,拿了文件,再由保全跟你到你位置上拿私人的東西後,就陪你到樓下坐計程車
<-----錢公司先幫你付好了Miracles are things we make for ourselves. Here, and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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