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經文啊........工程品質還有共通管線的部分已經不知道討論幾次了~~重點是如何運用鄉民憤怒的力量~~讓那些當官的人知道~~大大的搞一次~~丟臉丟個夠~~讓全世界知道台灣路爛~~要不然永遠不會解決啊~~
管線施工單位要挖馬路時,必須繳交路修費(很貴有時幾乎佔工程經費的一半)給負責養護之路權單位,因此於施工後只作臨時性回填(假修復)。所以路不平可能是地方政府或路權單位將收來之路修費挪作他用所以遲遲不補,不能全怪管線施工單位。
以前在澳洲就有認識一位家中在做這個事業的我只能說承包商真的很賺錢............最近新聞老是說錢總統的兒子在美國奢華的生活其實也還好吧......承包商的兒女在國外也不輸他存款沒那麼多就是了........唉~我猜台灣的路只有繼續濫下去的份了..如果期望誰來改善台灣的道路問題我只能勸你早點醒來....現實真殘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