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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人民遇臨檢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增加3回應)

sanjuro wrote:
其實樓主補充的沒錯,...(恕刪)


唉,你酸了半天,也只是在自打嘴巴。

警察不應該對人民盤查 <--- 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弱女子懷疑警察是強暴犯 <--- 要遵守『有罪推定』原則。

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klpp wrote:
人民遇臨檢如何保障自...(恕刪)


對於後來再遇到警察臨檢時, 該如何應對進退, 很認同樓主所講的, 用最好的方法脫身後, 再依適當途徑檢舉

但在該事件上, 對該事件的條文解釋就相當令人玩味, 因為你說了是刻意站在警察的立場, 不過法律就是這樣, 看人怎麼去解釋, 怎麼去使用

這件事, 走司法在所難免了, 但僅僅法律, 那還有得玩
水昆兄 wrote:
只有台灣是這樣嗎?不...(恕刪)



我又逼出一個方法了
1. 警察要臨檢可以不給他看身分證,有時間玩的話打110叫另一組警網過來確認那兩個是不是,沒時間就看造化了給他看或是報身分證號碼讓他盤查
2.態度要好 EQ要高歐
GZBT wrote:
唉,你酸了半天,也只...(恕刪)


老兄您誤會了
警察可以對人民盤查,人民也有完全配合的義務
不過弱女子當然也可以懷疑警察是強暴犯,只是一樣要先配合,他要帶你走,妳也跟他走無妨
等到強暴犯露出馬腳時,再使用高EQ,手銬逃脫術,詠春拳來保護安全就可以了
sanjuro wrote:


老兄您誤會了
警...(恕刪)


聽你在畫虎爛

請問有幾個人會把大姆指弄脫臼,掙脫手銬

有幾個人會詠春拳


警察...不過就是披者狼皮的羊,狐假虎威...新問看太多了,遇上有錢有勢的還不是縮的跟小貓一樣(不過也有很仗義直言與認真勤務的警察,如"藝人殺手")
員警酒駕,收紅包黑錢,包娼包賭~不計其數
還是那句話,形象是自己塑造的(剛剛po完回過來看,我想跟媒體塑造也是有點關係吧?)
就是因為警察形象不好,才會有那麼多事情,警察形象好,有誰不會好好配合呢
(題外話:這小女子遇到的這種真的很難辨別)
如果說,員警這團體本身,自己不把有問題的人抓出來,那是否代表自己也默認是這樣的人呢?

從小教育就是告訴我們警察是一個正義的形象,但事實告訴我們,那一切都是假象~

灰心了,真正辛苦的警察你們真的很棒,只是常常有人扯你們後腿~唉.......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相信如果有心的網友仔細看完開板大及台中小康的發言後應該可回答大部分的疑問了,對於日後遇到類似問題時要如何應對或處置及如何確保自身權益心中應該就有答案了(並不是要大家一定要低聲下氣,而是建議大家哪種方法較佳,雖然不一定是你喜歡的),怎麼覺得還是有些人一直在鑽牛角尖甚至在抬槓
看來又是一個信者恆信,不信者你說破了嘴還是不信的問題了
樓上說的沒錯,如果女生可以照著樓主的建議,冷靜配合,就不會發生今天這樣的事情
因為以樓主引述的法律立場來說:

"「辨別對方是否為真警察,是民眾自己的事,與警察無關。」

無論你是未成年小孩或是老年人被假警察騙,您得自行負責。
假警察騙人,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當然可以怪治安不好,但這是另一件事,您不能因此拒絕真警察執行職務,你可以罵遍全國官員,但是還是必須很配合警察依法執勤。"

也就是說,你辨別他是真警察還是假警察,其實並不重要
只要他說他是警察,不管再怎麼不像,在妳沒有被架上箱形車之前,妳都要先配合.
畢竟以法律的立場來說,如何從假警察手上逃脫,這也是民眾自己的事
今天這個女生就是在辨別警察真偽時,判斷錯誤而失去理智,才會有今天的問題

所以小弟主張女生必須要具備 手銬逃脫術,詠春拳 ,有從假警察手上逃脫的能力以後
就可以在遇到二個大漢時,也擁有高EQ,不用怕會遭遇危險而失去理智,因為妳必須克服恐懼,才能擁有高EQ
再搭配樓主提供的法律常識,今天的問題,不就都沒了嗎?

假如警察為真 -> 樓主提供的法律常識可解決問題
假如配合之後發現警察為假,被帶上的是箱形車 -> 手銬逃脫術,詠春拳可解決問題

以上就是人民遇到便衣警察臨檢的自保之道
GZBT wrote:
從頭看到尾,只看到焦...(恕刪)



該女子沒不配合臨檢 , 也拿出證件給警察
辱罵警察也是後面的事,
一開始也是好言相對 ,

進美國安檢嚴格措施, 是哪個事件後開始的?
人家是為了美國人民的生命安全所定的措施
他哪管別國人民怎麼想 , 就像我們以前不讓大陸人民來台一樣
我們國家為了人民免於恐懼又定啥措施?
我說的原則難道不包含警察在面對歹徒時緊急應變的措施的專業訓練???人民面對詐騙,強暴歹徒又有幾個有自保能力?
警察懂法的有多少?..人民懂法的有多少??..
警察知道站在對自己有利的法 , 而陷人民於不法?
少女後面那些拉扯辱罵不能避免??
少女是可以有高 EQ避免 , 警察就不該有?

要求人民有高 EQ ,
對於那些受過專業訓練 , 又有權利的人 , 我們的要求是不是也要更高
這件事件中警察處理也許都合乎法?
警察處理的技巧就不應該被"糾正"嗎?
還是讓這些陋習繼續放任警察?
版主所說的是現在人民自保之法 ,
難道這些不應該被導正?

我遇到的都是正常的警察也都很客氣, 我也很正常的給他臨檢
一些人會說警察真的遇到歹徒怎麼辦?..
警察不就是要受這種的訓練嗎或是兩人一組出勤不就是應變的措施?

就像大法官釋憲文遇到警察職權行使法就矮了一節一樣(在一般不懂法律的人民)
警察依據職權法行使職權, 但是卻不是已保護人民利益前提
要查是不是非法移民鬧到變妨礙公務
如果警察能有高 EQ ,在這次事件上可以避免 ,
sanjuro wrote:
樓上說的沒錯,如果女...(恕刪)

Excuse me. 不是說了很多次了嗎:不管是不是便衣警察只要你有疑問請直接打110報案(案件皆有電腦管制並且報案內容有錄音),讓你認為是真正的警察到場處理吧。再次強調並不是要大家一昧的無意見配合(這是民眾合理合法的權益之一)
還是一句-------信者恆信 不信者說破嘴還是不信,所以就照大家個人認為或是說大家個人相信的方法應對吧,但不管是警察還是民眾不管是用何方式應對處理這種情形,面對一件事情有很多方式可達成目的就看你要選擇何種方法,但小弟認為最終還是個人造業個人擔,端看個人價值觀或可承受到何種程度囉
以上廢話報告完畢
文章看不到一半就不想看了
幾乎都是沒營養的話.......連後面的推文都不想看

同意第一頁有人的回文....不然怎麼會古有云......賊頭

我超討厭養案的警察..........
現在不把人抓起來,讓他現在去害更多的人,等到上頭要求績效才抓人....
最好壞人犯罪時去犯案再壞警察的家人身上

---------------------------------------------------------------------------NEW
反正已經被加入黑名單了......無所謂
可見樓主的肚量......

因為只是在說文解字....哪天有個陳進興2代
到你媽媽老婆女兒面前,拿出假證件歲便晃個一下,就把他們帶走了
後續請自想......

看樓主會不會再出來打這篇......看要不要繼續解釋法律條文

樓主可能這輩子目前為止只有遇過好警察吧......看來社會歷練可能不夠喔
法律知識90分......(那10分呢,因為它只考慮警察法律部分,民眾的權利呢,好像沒考慮)
社會經驗49分......為什麼還有49分,因為善用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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