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tea wrote:
說真的大多數死者家屬並不會因為兇手死亡而感到有所慰藉
多半只徒留空虛
兇手死亡,死者家屬心裏一定好過些.
同如你被別人長期欺負,
看到欺負你的人被人揍時,
難道還會同情他?
真正要做到的我想應該是如何填補死者家屬的心靈空缺
就是把兇手斃了,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reetea wrote:
其實從廢死的角度來看其實不難理解他們的想法
說真的大多數死者家屬並不會因為兇手死亡而感到有所慰藉
多半只徒留空虛
而會有行兇的嫌犯產生多半是社會制度出了問題
這是社會還需要繼續前進改進的部分
真正要做到的我想應該是如何填補死者家屬的心靈空缺
斷開仇恨的連鎖才有辦法向前 我想這應該是社會共識
你說的乍看之下好像有道理,
但是細想之後,完全經不起邏輯的考驗。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


問你一件事就好,
社會制度有問題,而需要改進,
VS
兇手伏法,讓受害者家屬可以對已經往生的受害者有個交代,
同時也可以慰被害者在天之靈。
試問這兩件事不能同時進行嗎?
這又不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
對吧?
支持廢死的人,
用一些經過修飾的詞藻,
說的再冠冕堂皇,
其實就是狗屁一堆,
兇手有人權,
被害者就沒有人權嗎?
支持廢死的人,
腦子裡面大概都想說,
反正被害者人已經死了,
死人就不需再去保衛祂的人權了,
而兇手不管多麼殘忍,
不管犯案過程有多麼泯滅人性,
只要牠還活著,就必須去維護牠的人權,
問題是連動物禽獸都幹不出來的事,
兇手都做了,
還能當牠是個人嗎?
一個非人、比禽獸還不如的東西,
憑什麼享有人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