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
如果您生重病,
請到的看護恐怕就是這個年齡.........
看護其實很耗體力,當年我媽打胰島素變得十分肥胖,外勞為了幫她上廁所搬上搬下,後來受傷就辭職了。
再找很多看護都很挑剔,要求最好是體重40多公斤,而且昏迷沒意見者,這種差不多都可以準備斷食善終。
以前就常聽說老人照顧老人,結果沒病的那位因為不堪負荷先走。前陣子新北一家四口三死就是典型案例。就算年輕人也未必承受得了半夜不停起床幫老人上廁所,更遑論老人。
Lisa_Hsu wrote:
看護其實很耗體力,當...(恕刪)
所以說「善終」法案要快點進行,
有錢人請得起看護,愛躺多久就躺多久,
沒錢人至少不要禍遺子孫.
整個社會都避談這個問題,
但是人終免一死,有時候賴活著不如好死.........
就是過度競爭資源導致需要惡性競爭
現在醫美診所滿街都是,女生為了美麗,對自己動刀,我覺得也是一種內捲
男生贏家就常常出軌,輸家要嘛做詐騙,要馬躺平(善良)
整個社會都在惡性競爭,笑貧不笑娼
要避免惡性競爭,就是無條件基本薪資
先從每個月1000元開始,往每個月20K的目標慢慢前進
大家不會餓肚子,都有房子住,心有餘力主動去增進個人能力
想耍廢的耍廢,有上進心的去鑽研自己的興趣,大家生活不再受焦慮所驅動
然後安樂死合法化,65歲以上可以無條件自費安樂死
我相信有滿多現階段的社畜很同意賺錢賺到65歲就自費安樂死
(或是重大疾病可以免費安樂死)
相較於無條件基本薪資,安樂死合法化應該比較容易達成
有點離題,不過我認為生育率低的主因是社會過度內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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