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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寄給我函...說我發票對中太多!(是真的!)

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只要是要你去匯款的手法都是詐騙集團!!!







現在詐騙太高明~~你要皇帝的玉襲印章~他都能搞出來~
反正只要是要你去匯款~都一定是詐騙啦~~

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單位會要你匯款~切記!!!!!!
Lutz wrote:
正常情況下當然對中多張發票是沒有問題

但是樓主去領獎的發票都是自己服務的單位, 這不引起國稅局注意很難



重點是這句話,上面的大大都說了!!

怎麼還是那麼多人搞不懂....
為誰辛苦,為誰忙~~
我論這真實性很高~~~~(不是詐騙的)


發票是在國稅局購買的,購買時都會登錄那家公司買那些發票(字軌會留底在國稅局)

因為你是該公司員工,而你又拿人家不要的發票去對獎(也就是拿自家公司開出的發票去對獎)

對獎時會記載領獎人相關資料,加上字軌一查就知那家公司開出的,而你又在那家公司上班

所以就被抓包了………

你還是跑一下國稅局問一下營業稅的管區,我想他會很樂意告訴你的……

要是確定是真的,勸你還是歸還給國稅局比較好……
如果是真的...

我是覺得樓主要翻供啊!

說發票是自己買東西的發票

沒規定我不能都再同一各地方消費吧

也沒規定我再同一各地方消費有金額限制吧

而且福利社賣的還不是日常用品

樓主的福利社發票會打出購買東西的明細嗎?

如果沒有那就只有總額而已

就算國稅局要拿發票一樣一樣的跟你對

也沒辦法嘛

你可以跟他說

阿挖丟勞駕勞用 阿摩哩西妹安抓


受文者 yamoco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速別:最速件
附 件:


主旨:有關依據該員yamoco國稅局寄給我函...說我發票對中太多!~~~~一函之釋疑,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該員yamoco身為福利社店員(工廠裡面的柑仔店),去年9-10月的發票對中11張2200元

2.領獎的發票都是同一家公司所開之發票,且為自己服務的單位。

3.自己看著辦吧................





公家機關真的不會叫你用匯款的啦
要繳罰款也是去繳開收據給你
若不開收據給你
你還可以申訴他

你的發票是在單位撿的

別人做出不要的動作,轉身走人,或揮手等等

別人不要你才撿來對的

國稅局不相信,不相信是他的事,不然它可以舉證
打165問清楚,不然就直接跑去說清楚,反正你沒犯法,如果覺得有異議找「立法豬公」幫你開個記者會,說明白講清楚。
一堆又一堆的事~~
不須要歸還 有何犯法 ??

那你問 創世基金會 不也中一堆發票嗎 ?? 創世基金會沒工作 去幕發票有 違法 嗎 ?
當福利社店員 撿到阿票 不違法吧 ... 客人丟掉 你撿起來 不違法
客人不要 你要求別人給你 , 那也不違法
說不定你漂亮 客人賞你 .. 那也不違法
你要國稅局 提出證明 有何不可以 ??

何況你在自己店 工作, 一般人都會貪方便 自己買自家店東西 , 這樣加一加
有何不可以 ?? 大財團 有錢 人 逃稅 不敢抓 .

還是這是國稅局內的人 私下想 吃掉你的錢 ??

不過 你到底對了多少張發票
很好奇 ??
說來說去~
樓主還是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真的!
那就親自跑一趟國稅局阿~~
與其在這邊問人家~
越問自己越迷惑~
還不如親自跑一趟解惑!
這不是很簡單嗎?
有疑問!
就親自跑一趟!
真開心國稅局還有在做點事,這原本就應該要查!
你拿顧客不要的發票對獎原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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