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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是女生,我媽叫我簽文件把財產都給我哥

打死不簽!
哪你也擬一份放棄扶養權利的聲明書,在你被要求簽署贈與及放棄財產書的同時,乙方放棄未來要求扶養的權利。
 
這是我想的,你可以找律師討論看看是否可行。
你的父母要如何分配他們的財產 需要你的同意嗎?
人(父母)都在就想如何分配財產?
你要想的是 如何自已存活,保有自己經濟競爭力
就算你也擬了以後不供養父母的聲明書,萬一要上法院的話
你也是會輸的,最少你的父母可是供養到你成年..
夢裡什麼都有 作夢姐

我不缺錢。我想可能我還是在默默期待,媽媽給哥哥的愛,也可以分給我一點點。但可能算了吧

2021-12-01 10:24
夢裡什麼都有 作夢姐 wrote:
首先先來個前言此篇文(恕刪)

@
不把你當人了
留下幹嘛
fer50 wrote:
哪你也擬一份放棄扶養權利的聲明書,在你被要求簽署贈與及放棄財產書的同時,乙方放棄未來要求扶養的權利。


樓主成年了,這份應該是無效的
但樓主媽要她簽的好像也是無效的

如果想逃避這份責任
就要像樓主哥一樣,去國外吧!

在國內妳是一定要負擔扶養責任的
夢裡什麼都有 作夢姐 wrote:
首先先來個前言此篇文(恕刪)
不簽 也不養
首先你媽叫你簽財產都給你哥
那是指"她"嗝屁之後的遺產
所以只要她到死之前還有財產在身上
應該是可以花自己的錢照顧自己
但是當妳不同意簽的話
媽媽會擔心妳將來得到遺產
所以會在生前把財產都贈與給你哥
這樣她還活著時後沒錢
生病了有的沒的變成要花妳的錢
所以不簽不見得比較好

建議妳讓媽媽立遺囑,以後財產全留給哥哥
記憶中遺囑不能侵害妳的特留分(3分之1)(這部分請自行確認)
這樣媽媽的心得到安慰,妳也有保障

台灣的法律她的確有撫養妳長大
你是沒辦法棄養她的
已經有太多法院判例的新聞了
即使簽了文件也沒用
真走到這一步
妳只能舉證她在扶養過程不願意支付妳生活費、學費部分給法官心證
降低妳每月要扶養她的金額

所以要跟媽媽達成什麼樣的條件
可以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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