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之前來到澳洲了, 一直都沒有回去, 一路由高中, 考 HSC上大學, 研究所
沒有什麼祕密啦, 但是要多丟 CV, 知道怎麼推銷自己, 不能太謙虛啦.......^^
至於當兵, 原本是想說回去練練身體也不錯, 結果聽到朋友都說, 現在跟本沒有在操練了, 頂多頭兩三個月會操一下, 然後再來就是一些軍訓課程, 學那些東西, 應該沒有什麼用吧....
雖然說有第二專長, 但是如果和真正在社會上去學, 實際去做, 應該都會好過在軍隊裡吧.....
不過這也只是自己的想法, 如果有冒犯的, 還請見諒囉.....

上回我去問台灣在澳洲辦事處, 根據她們說, 如果是十八歲前出國, 而且又有他國公民, 或是 PR. 便可以申請僑居, (之前是十六歲, 不過可能台灣太多兵了, 現在改成 18 ) 然後可以回去三個月, 每次最多可待一個月, (好像是三個月吧...不太記得了.) 還有就是這是累積的, 也就是說, 三個月住滿後, (不一定是連續!!) 就要留下當兵.
chihikki wrote:
我是說,現在台灣政府...(恕刪)
這台灣政府之前在壓力下改過了, 為啥會有那七十三年次前和後之分, 用腳想也都知道~現在想改沒那麼容易....而且要考慮砍了已後, 對台灣產業突然的影響....
更多的是, 改了也無啥用. 有僑居簽的人就是沒簽挈結書, 沒簽的就可以不履行義務直接放棄中華民國籍. 這些人可以直接變外國人在台灣工作, 以後取中華民國籍太太, 還不是一樣免當兵, 等四十以後再伸請入籍就好了. 這樣反而不用一年離境三次, 就有人是這樣放棄的... 試想這些人這樣離境, 繳的機票錢還有貢獻經濟
, 十幾年下來也不少錢
.這東西怎堵都有漏洞...光婚姻那條情和理你就擋不住...政府的態度應該是要用開放的態度, 台灣的人力一直在流失, 要把這些人看做是幫你促進經濟成長, 七十三年次後的不能用這條, 更少人會回台灣, 這再台灣人數流海外逐漸降低的情況, 我反而覺得這些人不可失. 在中國熱的吸引下, 台灣應更積極征取海外人到台灣工作的意願...
至於公平性, 我只能說世界本來就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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