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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贊成配偶取得另一半全部財產,畢竟五隻手指頭都不一樣長也不一定要切齊處理。
等兩個全不在了子女再去平分。覺得不公平再去互告。
畢竟他們沒有債留子孫,若手足之間有愛就沒什麼好爭。
沒錢只是生活清苦,有錢不一定快樂幸福。
全家還可以再一起珍惜緣分。
請問你們年紀是已出社會,還是在學中,又遺產裡面有你們幫忙賺到的錢嗎?如果有,拿的有理,如果沒有,父母一起打拼一輩子留下的,媽媽全拿在情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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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來看,其實夫妻離婚了法律上就沒什麼關係,所以一方死亡後也是同樣道理,夫妻關係自然消失!但子女是血親的關係卻是無論如

何都斷不了的,而任何人都會希望自己的後代過得好,所以法律保障直系血親利益的規定是合理的!
人要靠自己..~
將來你媽要是全部轉移給弟弟.
你哥大概也沒話說.~~

但你媽~就只能跟著弟弟..萬一弟弟不孝.~~就GG了.~
叫我們小孩全部蓋同意....我們都蓋了
叫我們小孩全部蓋同意....我們都蓋了
叫我們小孩全部蓋同意....我們都蓋了



>>> 都蓋了

Kitty Chia wrote:
媽媽說他全部要!叫...(恕刪)





沒差拉 就當作沒有吧

反正拿最多的記得自己的責任就好

去發展自己的家庭吧
奇怪?到底是樓主自己想要?還是大哥想要?既然兩位都不想要,要家庭和諧,還問什麼?

樓主口口聲聲說不要也沒差?那還討論什麼?現在的民法跟男生女生沒關係了,都可以分遺產的一份。

人生永遠是不公平的。自己賺比較實在。

想要遺產就去找律師打官司,要回屬於你的部分,不過這也就直接破壞你跟母親的關係。

至於母親以後遺產想給誰?那是她的選擇。沒有所謂公平這件事。

依照一般遺產分配法~ 配偶分一半~ 另外的一半看子女有幾人均分~ 這是最標準的~

但是你們都蓋章同意了~


Kitty Chia wrote:
爸爸突然離開沒有交...(恕刪)


你弟較受你娘疼愛,這無解

沒什麼公不公平之說

放寬心,是妳的是妳哥或妳弟全都攬是天意

Kitty Chia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答喔!眼...(恕刪)

剛剛還特別去找"特留分"關鍵字,
好像還是可以後悔,請求特留分,
中時新聞
其中文末提到: 要特別留意的是繼承回復請求權有時間的限制,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當知道被侵害之時起算若2年間不行使,該請求權就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沒有請求也同樣就失去效力。


特留分不足,補價差有方法

去問問律師看看,注意這有時間限制的@@
1、父親過世,財產全過給媽媽部份:子女蓋章表知悉,自知悉日起兩年內,可主張特留份,若母親的財產較多,則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父親財產由母親與子女一起均分,若母親無或少財產,則母親先取走剩餘財產分配權(1/2),餘再由母親與子女均分。特留份2年內未行使,失效。爭取缺點:親子關係生變。
2、母親未來遺留財產部份:若在死亡前2年內的贈予仍屬遺產,遺產完稅後,除非有法定事由外,遺產由子女均分,男女平等。若遺囑分配不公,可針對特留份(2年內行使)請求返還。特留份為應繼份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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