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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老婦的法治觀念

如果逆向行駛與來車對撞或閃躲發生車禍造成其他駕駛人傷亡,這要算誰的頭上,你撞到他也不能逃,要留下處理,不然肇事逃逸低消一年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講不贏就詛咒人?希望...(恕刪)
strayvet wrote:
能做出這種推論,我也...(恕刪)

一般情形下如果只是要阻擋逆向騎士
卻確實不該丟三角錐

但不知你有沒有看到新聞畫面
逆向騎士看到警察後,完全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甚至想鑽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警察丟三角錐是合適的
以防讓騎士騎過去後釀成更大問題

strayvet wrote:
只能希望你家長輩不要老人痴呆逆向騎車被擊斃囉......(恕刪)


哈哈

講不贏別人就用詛咒的


只希望你全家不要被逆向的撞到 全家死光囉

rightson6x wrote:
但不知你有沒有看到新聞畫面
逆向騎士看到警察後,完全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甚至想鑽...(恕刪)


+1
看新聞畫面 警察要嘛肉身飛撲 要嘛用攔截網
只能強制阻止 否則這位阿伯根本不會停下來

而且前面網友已經把警局的說法PO上 這阿伯在這陣仗前面已經連續三次拒絕攔停

三角錐的確是不得已的做法 否則就是得要警察以肉身來坦

本來想說為何警察陣仗那麼大 甚至封路

原來這阿伯根本不聽勸阻 就是要逆向給你騎
你們也實在很可笑...
講不贏? 誰來定輸贏? 贏了有獎品?

我當然也支持警察想辦法將他攔下
但是我不知道你們支持警察這樣做是要害警察嗎?
如果真的砸中了,導致騎士摔車傷殘或是死亡
你們以為警察會沒有責任?
如果有責任,那這樣的執勤方式叫做有法治觀念嗎?

本人就事論事,愛逞兇鬥狠的就都讓你們贏就好啦!

strayvet wrote:
如果真的砸中了,導致騎士摔車傷殘或是死亡
你們以為警察會沒有責任?
如果有責任,那這樣的執勤方式叫做有法治觀念嗎?.(恕刪)


按照鬼島恐龍法官的辦公室吹冷氣思考方式

的確可能會有責任,這點我無法打包票說沒有

-------------------------------

但是,他有衝撞員警企圖,也的確做了3次

從法治上,個人認為並無問題

但是,我無法打包票恐龍法官會怎麼判
strayvet wrote:
愛逞兇鬥狠的就都讓你們贏就好啦!.(恕刪)


所以,警察杯杯碰到愛逞兇鬥狠的

就是放給他走就對了?

千萬不要拔槍、不要追

更不能做出任何會導致犯罪者傷亡的行動

給你一個,的確符合台灣法治標準啦!
strayvet wrote:
你們也實在很可笑.....(恕刪)

我知道你跟我一樣支持警察開槍的!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我知道你跟我一樣支...(恕刪)


嘿嘿嘿...

strayvet wrote:
我當然也支持警察想辦法將他攔下
但是我不知道你們支持警察這樣做是要害警察嗎?
如果真的砸中了,導致騎士摔車傷殘或是死亡
你們以為警察會沒有責任?


歪理

警察今天去攔他 任務重點是要攔下來 是為了保護國道安全與其他守法的用路人

警察領國家薪水 我認為是去抓違法的人

你寫的像是在警察首要保護自己不用負責


strayvet wrote:
本人就事論事,愛逞兇鬥狠的就都讓你們贏就好啦!


有些人"可怕"到極點 就是許多人的觀念和他不同 而他仍然以為自己是對的

別再害人了

前面你說別人放暑假 我倒覺得你好像暑假放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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