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下七五海@@ wrote:因為男的假冒是富2...(恕刪) 不科學啊....有前科又騙財騙色的,應該是很不要臉又很奸詐無比才對,怎麼那麼快就被破案,莫非案情不單純Q1 既然男方騙術了得,性侵殺人奪財都像事先計劃,但怎麼會這麼大意去住大飯店然後用死者信用卡,那種場合就一定會有監視器,應該想得到才對,莫非另有隱情?Q2 為何男方面對警察質問那麼快就[招]了,來個百口不認罪可以拖更久,還是認為認罪減刑比較划算?(梁女是因為監視器都沒被拍到,當然不用招認)
【起底】同一命案地 兇嫌4度染指另名少女(動畫) | 即時新聞 | 20170303 | 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03/1068138/四度也太扯...更扯的是這種人還可以到處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