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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過失傷害…(無奈的家長)

不用理他. 等他先出手. 你覺得他可以從訴訟中取得多少好處???
如果自己沒錯, 何必隨便付錢和解? 社會就是充滿這種想法, 才會要大家和解 (付錢). 縱容一些人到處拿著要告人當武器, 向人要錢.
他在FB既然沒有指名道姓, 如果想開一點, 不須自己對號入座. 如果你們自己想不開, 想要告人, 那就兩件事當成一件事, 一起告吧...
其實地方法院有免費法律諮詢櫃台可以詢問
可先去詢問看看再決定是否要請律師
覺得對方就是要先告刑事的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以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這樣對方連裁判費都不用付

RonTw wrote:
+1...(恕刪)


會說這樣的受害者都是欺負狗不會說話才這樣的

所以即使你小孩有看好狗

對方也可以因為狗太大太醜太臭導致噁心嘔吐而摔倒進而產生因果關係

所以你一定會被告的

-------------
整件事正確的說

你應該錯在一開始就低聲下氣並且想要息事寧人

才會被吃人夠夠

平時還是要多看民視

有助於人際關係

多看一些腹黑的書吧!

狗也是家人

不要因為家人無法開口就被騙到唷~
我的建議是你們直接讓她告吧!
也跟他們講:如果他們還不滿意就直接提告吧,大家到法庭去講清楚
其它沒有必要再跟他們盧。

他們沒有太有力的證據,就算是自己家人做證,那也有證據效力的問題

你們這裡就是準備好你們收集的證據
包括對方小孩長牙等等的臉書擷圖。
通常這種事在調解委員會有機會搞定
沒機會頂多上法院

最差情況法官採信他們說法,認為小孩真的是被狗嚇到
那罰個小錢也就過了
沒必要在事情跟他們盧個半天,心力交瘁

另,這件事想必給你們家小朋友也帶來很大心理壓力
所以有必要的話(我認為有必要 XD),你們帶你們家小孩去看個身心科
拿個什麼失眠啦、焦慮啦的藥物和診斷
出庭時一併給法官看說你們家小朋友為了這件事也承受很大壓力,
不是只有他們家小朋友而已,博取一點同情票

然後就交給法官去判吧
我基本上是不會為了這種小事去讓自己被威脅付錢,天天日子難過的
大家上法庭搞定最快

最後,公然侮辱的前提是除了要「公然」之外,還要有「被害者」
舉例來說,如果我罵「住我樓下那個死三八,你東西不會收好?害我跌倒了,你#RFS三八婆」
看到的人很明確知道我在罵「住我樓下那個人」,而且不只一個人看到,那住我樓下的人知道之後,他可以告我公然侮辱

可是我如果是罵:「死三八,東西放好不會嗎?不知道亂放東西會讓人家跌倒嗎?」。

就算有很多人看到,但我沒有具名我在罵誰,我有可能在講任何通泛的東西亂放的人,
所以樓下的人看到了就算知道我在罵的人是他,但他能證明我真的在罵他嗎?
在法庭上我可以主張我只是討厭全世界亂放東西的人,這點不犯法

所以主要還是要看對方的罵法有沒有很明確的指出他們在罵的人是誰(不是你們知道,是看到的觀眾能不能知道他們在罵誰?)
所以你擷圖不要只擷主文,要擷一下底下回文的人,如果有任何人猜出是你們,或他們回應時有讓人知道是在罵你們
那成立公然侮辱的機會會比較大。


大概是這樣。
樓主未繫狗鍊是違反動保法,除非對方可以舉證小孩確實是被狗撞到,
才可以主張未繫狗鍊過失的因果關系,不然頂多是他檢舉你被罰款而已。
遇到這種事情其實大人應該更冷靜分析事情,吵架不會有好話只是徒增
傷害而已,你們家小孩已有自責現象,正確的處理,及事後給小孩的教育
溝通相當重要啊。

kensen1217 wrote:
酸酸表示:不是就要...(恕刪)


不就是要錢?!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redial wrote:
如果你在一直保持自己毛小孩一定不會惹事的態度,相信對簿公堂是遲早的...(恕刪)


在對方未提出出毛小孩撞到小孩的證據之前
如果承認自己毛小孩可能惹事,
對簿公堂時不是更不利嗎?
d8452020 wrote:
其實地方法院有免費...(恕刪)


正解 , 沒有聽到兩造的說詞 , 很難判斷訴訟勝率 ...
先找法院的免費律師諮詢(要排隊) , 有必要再花(大約)5萬元請律師處理一審的訴訟 .


jasemin33 wrote:
(文長不好意思)
(...(恕刪)


1.對方不接受和解 那就給他告吧
2.對方罵你三字經 可以告他
3.如果判你無罪 反告她誣告
4.以後跟他們對話的時候都要錄音 上法庭出示

我覺得如果狗有撞到
雙方都有錯 不只你們 他們也有錯
沒盡到保護責任

狗就不是生活在地球的動物嗎?
人可以在路上走 為何狗不能?
難道路都是人的嗎??
請帶狗狗去驗傷

狗狗如果有出現發燒、嘔吐…等症狀。

請向鄰居小孩提出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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