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跟他們講:如果他們還不滿意就直接提告吧,大家到法庭去講清楚
其它沒有必要再跟他們盧。
他們沒有太有力的證據,就算是自己家人做證,那也有證據效力的問題
你們這裡就是準備好你們收集的證據
包括對方小孩長牙等等的臉書擷圖。
通常這種事在調解委員會有機會搞定
沒機會頂多上法院
最差情況法官採信他們說法,認為小孩真的是被狗嚇到
那罰個小錢也就過了
沒必要在事情跟他們盧個半天,心力交瘁
另,這件事想必給你們家小朋友也帶來很大心理壓力
所以有必要的話(我認為有必要 XD),你們帶你們家小孩去看個身心科
拿個什麼失眠啦、焦慮啦的藥物和診斷
出庭時一併給法官看說你們家小朋友為了這件事也承受很大壓力,
不是只有他們家小朋友而已,博取一點同情票
然後就交給法官去判吧
我基本上是不會為了這種小事去讓自己被威脅付錢,天天日子難過的
大家上法庭搞定最快
最後,公然侮辱的前提是除了要「公然」之外,還要有「被害者」
舉例來說,如果我罵「住我樓下那個死三八,你東西不會收好?害我跌倒了,你#RFS三八婆」
看到的人很明確知道我在罵「住我樓下那個人」,而且不只一個人看到,那住我樓下的人知道之後,他可以告我公然侮辱
可是我如果是罵:「死三八,東西放好不會嗎?不知道亂放東西會讓人家跌倒嗎?」。
就算有很多人看到,但我沒有具名我在罵誰,我有可能在講任何通泛的東西亂放的人,
所以樓下的人看到了就算知道我在罵的人是他,但他能證明我真的在罵他嗎?
在法庭上我可以主張我只是討厭全世界亂放東西的人,這點不犯法
所以主要還是要看對方的罵法有沒有很明確的指出他們在罵的人是誰(不是你們知道,是看到的觀眾能不能知道他們在罵誰?)
所以你擷圖不要只擷主文,要擷一下底下回文的人,如果有任何人猜出是你們,或他們回應時有讓人知道是在罵你們
那成立公然侮辱的機會會比較大。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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