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y312 wrote:
以過去的經驗來說,...(恕刪)
不由得讓我回想到靠董前面的文章......
老實說,設計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買方一個價、賣方一個價!但是再怎麼樣買方找了賣方,應該還是要尊重人家的專業!
中國自古買賣不成仁義在!
既然條件賣方一直不同意,何必一定要叫人家開個價!
最後還要為了一時的口快吵成這樣..........

gamaendsix wrote:
發現 T 大!!!舞台設計價格本來就不低了不是嗎?!
mo乖乖男 wrote:
T先生~
套用前面一位大大的回文:
tkdkai:
林老闆 我有個行銷案想請你們公司執行 活動三天 需要活動舞台+燈光+主持人+活動平面製作物約需設計十項,喔對了!有點趕....預算只有8000元...我想你也不是一流公關活動公司,這個價錢應該很合理...
請問您接不接呢??笑笑
純粹就事論事~無意筆戰~~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