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晶法務 wrote:請 靜 候 我 司 律 師 函 , 法 院 見 ! 請 靜 候 我 司 律 師 函 , 法 院 見 ! 但是坦白說不需要特別去創一個帳號來01回文"法院見"看起來就...較勁意味十足個人認為理性回文才是鞏固名聲最好的處理方式這樣的回覆只會讓01的廣大粉絲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