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0911 wrote:
我一開始就有提到
即使刑法沒事,戶籍法仍是問題
你沒看清楚別人的文章,不知道樓主有觸犯刑法的問題
才會扯戶籍法和檢察官沒關係
我才會回你和檢察官有沒有關係要看是觸犯什麼法
懂?
說別人半桶水,其實自己連半桶都不到,那不是傳票前面就有人被糾正了
那確實不是「傳票」,是我寫錯。
樓主被警方通知是因為妨害投票罪,
不是戶籍法,所以不用扯到那。
妨害投票罪除了遷移戶籍外,
最重要就是有「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要件,
你一直在遷移戶籍很嚴重、遷移戶籍會犯罪上打轉,
卻沒講到半點最重要的「意圖影響選舉結果」。
所以我才提醒樓主不要被誤導,
光是遷移戶籍「和這次警察通知無關」。
這樣,你應該看得懂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