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今天場景換成『一個男生』+『三更半夜』呢?
說實在話,一個人有沒有病,有時候很難從外表看出來,
講個自身的遭遇,我在路上開車時,一個單向四線道的路上,我開在中間兩線道的其中一道,
看到有個人拿著一隻機車大鎖在最外側車道行走,就輕輕的按聲喇叭提醒一下他,希望他能走進去一點比較安全
誰知道我在前面等紅綠燈時,就被他砸了車、人也受傷,偏偏當天還是個重要節日

事後去警局,他還跟他朋友說要告我傷害
,說是我撞他
我就跟他一起去了警局、地檢署,當天從早上十點多,搞到晚上十點多,一整個節日都泡湯了

我更生平頭一遭的進了地檢署的地下室監獄被關了半小時左右

(按指紋、拍照,然後就像電視新聞中看到的一樣,法警就在白板上寫『XXX、傷害、交保』)
(事後,對於我的親人讓他們在外面的那種煎熬,感到十分的過意不去
)講句比較粗的話,沒那個肚子,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我的看法是,如果去做,就要自己承擔風險,如果評估自己無法承擔,那就不要去做,
不太需要套上『冷漠』的罪名吧。
ps.我承認,我也是很冷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