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爽,就來搞失蹤嘍, 最後還在快開學, 選課最後幾天時跳出來說找到了
問題是, 是被誰找到呢! 真的是被好心人收留, 得了暫時失憶症嗎...
小弟大膽猜測 這跟 "木木木青利通事件" 類似, 家長不爽小孩的決定, 小孩不鳥父母的勸告是一樣的吧
就是家庭革命搞太大 上了新文社會版版面
一看搞太大, 收不了尾了, 但面子還是要顧...
所以, 就來個失憶症 + 精神狀況不佳 = 避不見面...!
這個現象 小弟的學校也發生了, 同樣是這一學期
有個學弟, 也是搞到以開學一週, 選課截止日最後兩天出現
要找那一個指導教授還沒談, 課也都還沒選,
我大概是第一個見到他本人的吧,
談了一小時後才知道, 他老大本來不想報到的, 還想重考, 問題是...
他考的是博士班耶, 再加上還沒當兵, 沒事重考什麼鬼阿
開學第一週, 所辦助理完全找不到人, 還是打回他老家 才讓他爸爸轉告說要報到的事
問他去那裡了, 都開學了還搞失蹤, 結果....他居然去處理 "宗教問題" !!
另 一方面, 也許是之前的老師告戒他某些事, 所以對現在要念的學校有一些 "負面印象"
引起他想 "重考博班" 的動機... 這年頭 連博士班都要重考...
與其重考博班 不如去考末代台鐵職員考試吧...
流浪博士, 7-11打工博士, 學成歸國找不到教職的洋博士 , 路上不是一堆嗎!!
White bear wrote:
睡公園會很慘嗎?...我現在還不是活的好好的?...(恕刪)
呵呵!! 這樣就叫做人身攻擊了阿!! 傷到了你,那不好意思,誠心道個歉囉!
罵人家死小孩就不是人身攻擊了阿!!
況且不了解別人在說甚麼的是你吧!!
我可以理解你現在的行為,嘴巴上說睡公園很舒服,但心裡卻承認那很痛苦。
因為說實話掛不住面子,說出來的話又吞不回去,只好硬撐下去。
如果餐風露宿這麼好,那你又何必訂旅社呢? 何必享受那溫暖的大床跟舒適的空調呢?
睡公園可以省旅費,增加你的收益,解決你的財務困難阿
你也可以選擇你off duty的時候,盡情的去睡公園阿,這跟你的工作不牴觸了吧!!
也沒有人說睡公園就不能工作吧! 你幹嘛要給自己限制那麼多,說話這麼豁達,行動也該豁達點吧!!
更好的是睡公園連房子也不用買、不用租,一點花費也沒有。
睡公園真的那麼好,那我就不懂為何你還遲遲不去睡公園呢??
如果你真的這麼不滿意你的工作,可以換一份阿。這個工作是你自己選的,沒有人逼你。
請不用再發文回覆我了,多餘的時間你就拿去睡覺用吧!
即使有,我也不想再回覆你了。不要有時間在這裡發文抱怨,卻不去好好睡覺,謝謝。
真假判斷 , 省思與否 , 再次提醒 , 請由你自己的經驗法則去決定 ~
===那如果你覺得新聞全都這麼爛的話,都沒有用腦袋的話,你為何要看呢?===
問我為何要看新聞 ? 我看新聞又礙誰啦 ?
又來了 ..... 又是這種言論 .............
你不喜歡 [誰誰誰的音樂] 你就不要買啊 !!!
你認為 [誰誰誰歌唱得不好] , 你就不要買聽啊 !!
[超級幼稚] 的言論 ...........
怎麼不是 [誰誰誰知道我不喜歡他的音樂] , 他應該退出歌壇哩 ? 莫名其妙 ~
還有還有 ...
還有一種人會說 .. [你說不好聽 , 那你去唱啊!!] ... 哈哈 , 這個更好笑 ~
下次你老闆要是跟你說你企畫案寫得不好 , 你可以跟老闆說 .. 你行你來 !!
考試考不好 , 你爸媽責罵你的時候你也可以說 .. 你這麼行 , 你去考 !!
這跟叫人家去流浪 , 去睡公園有何兩樣 ?? .... 真是有夠爆笑 .....
那是不是下次我要接著講 ,
你不喜歡我的言論發表 , 那你幹嘛 [看] ? 你又幹嘛 [回應] ?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
拜託 ..... 喔 .....
===看了沒有用腦報新聞的人,又不思考的話,那你有沒有腦袋呢?? === 說的好 !!
既然你都 [認定] 他沒有腦袋報這種新聞 , 那幹嘛浪費你的時間去思考 ?
你只憑 [稍微] 了解實際的情況 ,
就能夠保證你認知的事實與真實事件相符合嗎 ? 未必啦 ~
既然你的 [經驗法則] 告訴你,你的經驗不太牢靠 , 那你又怎麼去否定別人的經驗 ?
你用哪個立足點去想 , 去推論你的 [經驗] 現在是對的 ? 別無聊啦 ~
很多的價值 , 不需要添油加醋 ~
新聞報導說 , 有人將誰殺人分屍 , 那是不是應該譴責 ??? 當然先譴責 !!!!!!!
因為這樣的行為 , 已經違反正常人應該做出的理性行為 ~
這時會有一派的人出來說 ...
他可能是因為有精神問題 ... 所以殺人 !!
他可能是因為有感情問題 ... 所以殺人 !!
他可能是因為有債務問題 ... 所以殺人 !!
是啊 , 看到這些 , 果然都是替兇手做出很合理的辯駁 ,
但是這種事情 .... 請交給他的 [辯護律師] 去忙就可以了 ~
被殺的那個人 .... 已經掛掉了 ~ 誰替他講話 ??
真希望每個被害人的家屬 ... 都能用同理心去感受一下當時兇手的心境 ,
這樣家屬也許都都不會傷心 , 就能體會兇手為何要殺他的親屬 ~
在於社會價值於現實之下 , 殺人就是個錯誤價值的行為 ~ 就像作弊一樣 ~ (這個理由最多)
那再請問一下 ... 就單一社會價值情況之下來說 , 不告而別離家出走 ... 是很好的價值嗎 ?
我們所評論的是這個行為的價值 ,
不是去 [體會] 做出這種行為的執行者 , 當時究竟是抱著何種心態 ...
那種是交給心理學者去研究就可以了 ~
我非常接受你可以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去想 ,
但是相對的 , 也請你接受別人站在當事人父母親的立場去想 ~
你可以盡情的發言 , 因為那是你的自由 ~ 我樂意接受 ~
我絕對不認為 [回應你是浪費我的時間] ~
但事物總有兩面 , 凡事無絕對 ~
要是之後報導說 , 這一切就如樓上發言所說 , 都是造假的時候 , 那您有需要出來道歉嗎 ?
你不過是賭錯邊罷了 ~ 然後你的經驗法則會再告訴你 .. [我又錯了嗎] ..
如果是 ... 那很好 , 你又學到一次經驗 ~
要是剛好相反 , 換我們賭錯邊 ~ 我們也學到一次經驗 ~ 這樣很好 ~
但 ...................
不管你站在哪邊思考 , 不告而別離家出走 .......... 本身就是個不對的價值 !!!
當事人被譴責 , 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
不是每一個離家出走的案件都是合理的 , 當然其中也包括了很多的 [死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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