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點貼紙 wrote:
有些人會說大麻煩荷蘭是合法的,卻忽視它在大部份的國家都是非法的,為什麼呢?
往前推一百八十年,女性投票權在大部份的國家都是不存在的,為什麼呢?
理由都是人想的,1840年前反對女性投票權的人照樣可以洋洋灑灑羅列一堆言之成理的文獻證明女性不適合投票,所以”在大部份的國家都是非法的”不是個有效力的論證,歷史告訴我們,所有觀念都在一直變革.
荷蘭大麻合法,據說也是在1970左右開始,也就是距今還不到50年,比較起1840法國婦女爭取政治平等權力的鬥爭開始,到1893年和1902年才分別出現世界上第一第二個有女性投票權的國家,足足花了53年以上,潮流會怎麼走,天曉得
不過作為一般人,還是乖乖守法比較省麻煩,有疑問上網嘴砲就好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