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逃跑第三天由仲介向警方備案,不是去移民署登記!隨便的藍 wrote:去移民署登記了沒?...(恕刪) 外勞逃跑確實不在警方的管轄,不是不受理,是只能接受備案,再由警方上呈資料給移民署,運氣好提早抓到人就可以申請新的外勞進來,運氣不好,只能等六個月再進行申請新外勞!其實外勞逃跑只要沒有重大事故,原則上很難抓到人!就算板主在網路公布她的照片,找到的機率也是微乎其微,有人說人肉IP,如果她是用電話上FB,好像很難抓到她的位置。我曾經有一個外勞也是逃跑,每天在FB上更新近況跟打卡,可是就是抓不到,最後只好請雇主忍耐6個月。不過,現在改成3個月就能補人了,大大忍耐吧!